打贏激烈的官司可以感受到巨大的喜悅,但是成功勸阻訴訟、透過對話來解決問題,並取得好結果時,能感受到的喜悅也不亞於此。


「不採取行動好像會變成傻瓜,我對兒子抱著很大的期待,身為父親,總覺得應該做點什麼,所以才來找你。」

高中學長想要諮詢兒子的問題,而來訪事務所。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學長的兒子俊成(二十八歲)在大學畢業後,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找工作。經過艱難的努力後,通過了中間企業B公司的文件審查、性向測驗、初次面試以及最終的深度面試。但在四天後,俊成接到一通電話,是來自B公司的人事部門的負責次長。

「很快就會有好消息了,哈哈。」

學長和兒子在接到電話後高興的歡呼,只要確認通過面試,過去一年裡所受的苦都會像雪一般融化。

又過了一週,B公司卻沒有和他聯絡,好奇結果的兒子向B公司撥打了諮詢電話,得到了意外的答覆。因幾天前發生的大地震影響,B公司在日本的主要客戶K公司大幅減少了今年的購買量。受此影響B公司突然中止了新職員的招聘程序。詢問後才發現,不只學長的兒子,其他通過最終面試的候選人的錄用也都暫時中止。

「為了進入那間公司,俊成做了很多準備,人事負責人甚至打電話來,告訴我們『你應該會合格』,卻又單方面推翻之前說過的話,實在令人傷心……所以我打聽了一下,雖然這樣好像是在關公面前耍大刀……」

學長把帶來的文件攤開在桌上向我說明,內容大致如下:

俊成通過了進入B公司所需的所有求職程序,甚至接到人事部次長親自來電通報:「其實已經合格。」那麼,俊成雖然沒有和B公司簽訂正式僱用合約,但可以看作是大法院判例所認可的「內定錄用狀態」,內定錄用會產生跟錄用相同的效果,若公司單方面停止錄取程序,也能構成「不當解僱」,因此可以利用這點據理力爭。

「這是和俊成有著相同遭遇的錄取者父親所蒐集到的內容,只有我們提起訴訟,公司才會感到壓力,於是我才來把這案子交付給你。」

「內定錄用」……能找出如此艱深的概念,他們明顯很努力地尋找了反駁的方法。從判例看來,的確是有內定錄用這個說法,也能有效防止雇主不當解僱勞工。不過若要直接套用在本次事件上,看起來是有些牽強。

只有在公司已向應聘者通知正式合格後才能認定為內定錄用,但B公司的人事部次長僅告訴他:「很快就會有好消息。」光憑這點,能否認定為合格通知就會被打上問號了。

此外,B公司中止錄用程序也有合理的理由(受日本主要客戶影響),因為並不是雇主單方面無故取消錄取資格,所以很難完全歸咎於公司。我向學長說明起訴會遇到許多困難,但在聽完我的說明後,他的意志仍舊強硬。

「不管是訴訟還是其他方法,我都要採取法律措施,其他人也都會那樣做,總不能少了我兒子。我至少得為他做點什麼,才能保住爸爸的面子。

真是令人苦惱的情況。要是在法理上站不住腳,只是以洩憤的方式提起訴訟,結果可想而知。不僅無法獲得實際利益,學長和俊成肯定會在訴訟過程中承受巨大的壓力,我請學長再考慮一下,下次帶俊成一起過來。

幾天後,學長和俊成一起來到我的事務所,俊成一看就是位誠實端正的青年,不知道是否為這件事過度傷心,臉上布滿了陰影。

「俊成,我是你父親的學弟,把我當成自己的叔叔就好。話說回來,找工作很不容易吧?」

俊成難為情的笑了,我向他提出了一些疑問。

「最終面試後,打電話來祝賀的那位是次長嗎?」

「對,是人事部的金次長。」

「那個人是怎樣的人?比方個性之類的……」

「他是個好人,對人也很有禮貌。」

「若是合格的話,之後書面通報就可以了,但金次長為什麼急著打電話呢?俊成你怎麼想?」

「嗯,可能是想早點告訴我好消息。我想是看我們都很焦慮,所以想讓我們安心才那樣做吧。」

他的回答和我預想中沒兩樣,於是我倒回正題。

「在我看來,也覺得金次長是位不錯的人。本來在公司上班都會因為事後不想負責,不輕易把話先說出口,但從他提早打電話告知的舉動就可以看出他的個性。要是這次對B公司提起訴訟的話,金次長的立場應該會變得非常困難吧?如果不是金次長那通電話,這件事也不會鬧大。」

「是,其實我也最在意這一點。但是一起參與面試的朋友父親立場很堅定,表示一定要打官司。若是打了官司之後,那位朋友因此錄取,而我沒有,那該如何是好?我內心很不安,不知道怎麼做比較好。」

溝通後,我大概了解俊成的心態。抱著希望學長也聽聽看的想法,我向俊成明確表達了我的意見。

「俊成,我其實反對向B公司提出訴訟。看來他們也有自己的難處,雖然讓你很難過,但金次長只是想盡早告訴你好消息才會打電話,並無惡意。讓這樣的人陷入困境,好像不是對的選擇,你說是嗎?」

「……是。」

「那麼這樣做如何?雖然不知道其他人會如何處理,我建議你寫一封感謝信,送個小禮物給金次長,並且放棄進入B公司的念頭。工作再找就好了,整個大韓民國又不是只有這一間公司,我也會幫助你。」

俊成轉頭看向父親。

「打官司很耗時間,而且讓人疲乏。在我看來,俊成以正面積極的心態去求職更為重要。聽完你說的,金次長肯定是個好人,對好人提起訴訟是不可取的事。你就重新出發吧,這不是來自律師,而是人生前輩給予的建議。」

俊成的表情變得明朗許多,考慮到金次長曾向自己釋出的好意,他其實也對打官司深感負擔。

儘管學長很想為兒子做點什麼,但俊成在理解狀況後決定接受我的建議、不提起訴訟。雖然問題沒有完全解決,至少離開我的事務所時,學長父子的表情比起初次見面時輕鬆許多。

 ●

幾個月過去,學長打電話來和我更新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俊成照我所說的,寄給金次長感謝信和小禮物,和他一起參與面試的其他人則向B公司寄出存證信函,表示將採取法律措施,B公司由勞務顧問回覆公司並無處理責任,就這樣來回幾次書面溝通後,最終不了了之。

不久後,俊成收到金次長的來電,詢問他是否願意以新職員的身分,加入負責處理中國合作公司及相關業務的部門。

我可以從學長傳達此消息的聲音中,感受到無比的欣慰。

「律師,謝謝你。差點因為我的草率行事,把事情搞砸了。」

雖然是後話,但我大概已經猜到,若是已經通過最終面試,B公司對俊成應該相當看好。造成事端的金次長既然是人事部門的負責人,比起強行提起訴訟,讓對方難過,不如表現出預想之外的爽快態度,年紀輕輕卻彬彬有禮又謙虛的模樣反而能讓俊成更加出色。

一間公司隨時都需要人才,誰能忘記給人留下如此強烈印象的帥氣應聘者呢?

打贏激烈的官司可以感受到巨大的喜悅,但是成功勸阻訴訟、透過對話來解決問題,並取得好結果時,能感受到的喜悅也不亞於此。這是一起準確掌握紛爭的「癥結」後,巧秒解決問題、留下美好回憶的事件。

俗話說:要是過於貪心,將會變得目光短淺。考慮到B公司的情況和金次長的立場,若能冷靜的將目光放遠,便能看得清楚未來的方向。

所以我才會建議俊成該像金次長對他釋出善意一樣,也對金次長釋出好意。因為我知道,儘管情況會變,人卻不會輕易改變。若是局勢有所改善,金次長絕對會再次聯絡俊成。

比起局勢,更重要的是人以及那個人的真心。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得更加看重人的真心。

 

--本文摘自《一場快樂勝過千萬悲傷》
收錄《非常律師禹英禑》援引的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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