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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04600034

當嬌嬌女溜進旁聽席:法院人生百態不負責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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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日本超人氣部落格&暢銷書;史上第一本KUSO版法院旁聽日記。
作者部落格及書獲得廣大迴響,引起報章雜誌大幅報導,集結成書後還會有續集出版。
內附作者旁聽不負責塗鴉素描。

日本超人氣部落格&暢銷書;史上第一本KUSO版法院旁聽日記
東京美眉盛裝打扮,不為跑趴,乃為上法院淺嚐人生酸甜苦辣!
匪夷所思、慘絕人寰、哭笑不得的人間百態荒謬劇……歡迎不對號入座!
法官、檢察官、律師、被告,大家各說各話,究竟誰說的才是真相?

位在東京都千代田區霞關的東京地方法院——這棟地上19層、地下3層的巨大建築物中,每天有100位法官要裁決100件罪案。在這充斥人間罪惡的黑暗空間中,竟然出現盛裝打扮的年輕美眉四人組,穿梭在大廳混亂的角落、法院的走廊上,以及地下樓的餐廳裡……
「剛才那個法官真是酷斃了!」
「律師講話也太毒了吧!」
「那個被告還真是一副衰樣!」
她們是「霞關美眉俱樂部」!

    四個二十幾歲的嬌嬌女,因為同樣愛上法院觀賞審案過程,而組成了「法院旁聽四人幫」──霞關美眉俱樂部,相偕親眼見證法庭千奇百怪的犯罪案件──從謀害雙親、詐欺、輪暴、縱火到強盜殺人犯。四人還約定好每次都要盛裝打扮出席,宛如參與一場又一場的時尚派對,並且在部落格上發表旁聽心得,以時而搞笑、時而感性的辛辣文字,描述她們眼中的犯人、檢察官、律師、旁聽民眾……等,一座小小的法庭,儼然成了她們觀察人間百態的遊樂場。不知道該去哪殺時間、愛看社會新聞肥皂劇、想體驗人生百態的人,歡迎一起來看熱鬧!

透過年輕美眉的眼光,看人生戲劇最豐富的表演場,
帶你體會生命百態,以及年輕人如何看這個世界。

霞關美眉俱樂部成軍緣起
霞關美眉俱樂部——四個二十幾歲,清一色由女生組成的「法院旁聽團」。

對官司抱持濃厚興趣的「Yuki」找了「毒人參。」和「mi」一同前往東京地方法院,而結識也在同一時期開始前往旁聽的「小多」,四人團體在2005年8月成軍。由於法院位於東京「霞關」,加上為了表示對日本偶像團體「小貓俱樂部」及「櫻子俱樂部」的敬意,於是取名為「霞關美眉俱樂部」。

「霞關美眉俱樂部」部落格http://www.kasumikko.com


作者介紹
霞關美眉俱樂部成員

隊長 Yuki(高橋由紀)
興趣:觀察人性
喜愛的食物:刨冰
討厭的食物:生鮮甲殼類
感興趣的案件:殺人、棄屍、強盜,總之喜歡拖得落落長的案子。
最感震撼的案件或一句話:
澀谷車站職員槍擊案嫌犯:「一槍在手就知道對方得死,我別無選擇,這是一翻兩瞪眼的輸贏,簡直是一場戰爭!」

小多(多岐川美伎)
興趣:俳句(日本現代俳句協會會員)、合氣道初段、相聲、收集小手巾、惹那些明明不可愛卻自以為可愛的小孩嫌。
喜愛的食物:海膽、鮮蝦、乳製品
討厭的食物:無
感興趣的案件:殺人、暴力、猥褻、監禁、脅迫、強盜等,喜歡手法殘暴卻乾淨俐落的案子。
最感震撼的案件或一句話:
順手牽羊摸走四顆梨子的老婆婆:「真的覺得對這四顆梨子感到相當抱歉……」

(・∀・)<毒人參。(長谷川零)
興趣:幻想、觀察魔術手法(以樂觀進取的心情)
喜愛的食物:麵.零食
討厭的食物:香菇、甜食
感興趣的案件:強姦、猥褻、殺人(女性或右派激進老頭的嫌犯)、縱火……罪狀較多的案子聽起來有賺到的感覺。
最感震撼的案件或一句話:
一位資深員警的證詞:「幹這行這麼多年了,大致了解嫌犯的心態,自然也能判斷出他們是否說謊。不過,百密一疏時我也會栽個大筋斗啊。雖然嘴上回答『已經仔細調查過』,但其實也沒特別追究。」

mi(加賀見晴子)
芳齡20歲,團隊中最年輕的
興趣:森林家族(sylvanian families)玩具組
喜愛的食物:乳酪
討厭的食物:牛奶
感興趣的案件:很想旁聽各種以宗教為主的案子。
最感震撼的案件或一句話:目前還無法確定,期待之後能遇到。



【譯者簡介】葉韋利 Lica Yeh

1974年生,愛好自由的典型水瓶座。
慣於跳躍式思考的隱性左撇子。
譯有粉紅泡泡、馬賽克下的裸露(圓神)等。
現為專職譯者,低調悶騷的熱衷文字cos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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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商品編號:04600034
ISBN:9789861332284
頁數:288,中西翻:1,開本:2,裝訂:1,isbn:978986133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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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閱

Scene 1  大晴天打扮得漂漂亮亮旁聽去!

 

「甩掉」父親身分,判刑三年☆

小多

2005/03/24  21:51:56
 

 

今天有個會比較早結束,碰巧有點時間,索性跑去旁聽。剛好遇到被告織原城二的案子,就領了旁聽證去看看。

織原城二就是五年前涉嫌殺害露西.布萊克曼,遭到起訴的男子。

 

本案發生在2000年7月,當時前英國航空公司空服員露西.布萊克曼(21歲)下落不明,在家屬公佈懸賞金之後整起事件才曝光。隔年,日本警視廳以涉嫌準強制猥褻罪對地產公司社長織原城二展開調查,之後以違反準強制性交致死罪逮捕,警方並認為織原對被害人施用藥物後施暴,最後致死。被害人遺體最後被發現隱藏在神奈川縣濱海的一處洞穴中,且已遭到分屍。織原自起訴以來始終堅持無罪。

 

本來抱著好奇,看看大家說的「勝新太郎第二」(譯註:日本演員,曾因持有毒品被逮捕,據說出庭時把旁聽民眾當成「觀眾」,還會事先想好演出內容),結果根本就是冒牌貨嘛!好吧,倒是看起來真的是個超級大金主啦。

開庭之後,氣氛就一下子變得很熱鬧,不過,搞不懂為什麼,那些律師真是笨得可以,講起話來就像是「完全無能的下屬」,連法官都看得傻眼,還讓法官講了好幾次,「聽不太懂你到底想說什麼」。難道這也是一種戰術嗎?不是牛步化戰術,而是改打模糊爛仗。

結果,花了兩個小時,只有「負責解剖露西的法醫(當然他也對律師的口氣很不耐煩)」提出「我是從中途接手解剖,而且中途又去處理其他遺體,所以對遺體的細節部分記得不太清楚」;還有就是被告織原簡單供述「在雜誌報導中提到露西的一名友人,我跟露西常談到那個朋友」,就這些而已。因為實在太無聊,我就半途溜出法庭。

換了好幾個庭之後,結果最後聽到的一個判決,那才叫精采。

被告是個帥男,年約28歲。委任律師不知道是不是他朋友,兩個人的感覺還滿像的。

以「傷害罪」被判3年徒刑。至於犯罪事實是什麼呢?

「當被告妻子在洗澡時,因為兒子(時齡3個月)哭鬧不休,被告於是抓起嬰兒腳踝在空中搖晃之後把他整個人甩出去,導致嬰兒頭部外傷(極可能導致生理障礙)。」

嗯嗯,這樣被判3年啊。別太早下定論,法官還特別給予緩刑呢。而理由竟是「希望父母能一起負起教養孩子的責任」。

唉呀呀,才3個月就「甩掉」(跟把兒子甩出去一樣)人父身分的人,要他負責?我看是很難吧。

 

第一次旁聽

旁聽人:Yuki

時間:2005/03/28 19:33:00
 

 

今天一大早我就到東京地方法院,準備展開人生首次旁聽歷險記。

早上旁聽了一件和男友同謀殺害友人的傷害致死案件宣判。被手銬和繩子限制行動的被告進入法庭,在法官宣讀判決文之後就結束了。

本來心裡納悶著,會將被害人虐待之後殺害的,到底是什麼樣的女人呢?一看之下真的是個感覺亂恐怖的女人。全身上下散發出一種我這輩子沒見過的兇殘氣息。外表十足是個不良少女,還惡狠狠的瞪著被害人家屬。由於她實在讓人感覺太恐怖,我不由得懷疑,這個人就算以後從監獄被放出來,一定又會做什麼壞事吧。

之後,在地下室的咖啡廳優雅的吃著三明治,心裡盤算著就這麼回家好了,不過,有生以來第一次的旁聽中就只聽到判決……,感覺似乎沒能享受到旁聽案件的精髓所在,最後決定下午去聽場還在一般審理中的案子。

正當我坐在大廳沙發上發呆等開庭時,右手邊坐了個自稱是律師的老先生。沒多久,有個像是他朋友的老先生走來,還拿了一大疊自己手寫的旁聽筆記給那位律師老爺爺看。

之後,又出現第三名老先生。

三人議論紛紛,隱約聽到他們在說「○○(早上旁聽那場的被告)被判13年耶!」「咦?這麼久啊!」之類,接著,第三名老先生似乎遞給其他兩人各一份尚未曝光的資料,第二名老先生看了之後大感驚訝:「連這些都已經有了啊!」

這是旁聽愛好團體?還是律師同業?……我不禁好奇,這三個老阿公到底是幹嘛的啊。

一想到大廳裡可能也聚集許多其他人,像是今天審理的那些案子裡的被告或被害親友等等,我的心情就像到墓園探險一樣,忐忑不安。

下午旁聽了被告笠原友子的案子。

2001年6月,在東京都板橋區,一名建商(當時70歲)在自家遭到一名佯裝成宅配業者

的男子射殺身亡。以殺人罪嫌被起訴的除了建商長女,笠原友子之外,還有其所屬的命

理師團體「向日葵」中的六名成員。這幾名嫌犯不但為實行犯,也和前黑道份子有所關聯。行兇動機為遺產繼承所引起的紛爭。

一開始還有兩名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及殺人罪的兩個人,但那兩人好像已經被判定刑期,只待之後宣判,因此兩人迅速離開法庭。剩下的那名被告,外表看來是個不怎麼起眼的中年女子。

我不禁感嘆:和早上那名被告完全不同類型,沒想到這種人也會預謀殺人啊……。

只見律師問起被告家庭狀況時,她還邊哭邊答。其間有個旁聽人,咳嗽咳得超誇張,幾乎跟我之前染上肺炎時一樣嚴重,害我覺得怪怪的。

之後,中間休息二十分鐘。

看來這個案子好像已經開過幾次庭了,對內容不怎麼了解的我,決定問問坐在左手邊的人,看他知不知道這件案子的重點。

結果,那個人也跟我一樣,是第一次來聽這個案子。不過,他早上也聽了那個女被告的判決,而且他還旁聽過之前的審理,結果,我問了一下女被告的狀況,據說被告原本說是跟男友合謀,但實際上好像下手的好像是那個女的。他也認為,那名被告實在是個壞到極點的女人。

這個人也是個旁聽愛好者,好像常從比八王子更遠一點的地方專程跑來東京地方法院。

他也跟老阿公三人組一樣,認為「13年判得真重」。之後,話題回到這個笠原的案子,正當我們倆猜測案件內容時,右邊一名女子忽然加入我們,還說:「後面那個咳得很大聲的,就是被告的媽媽耶。吵死了~」據她說,她跟死者算是表親關係,上次還以證人身分出庭。

這名介於中老年之間的女士,大概受不了我們的胡亂推測吧,之後直接對我們說明:「那個笠原就是沉迷宗教,才和教友合謀殺了她爸爸,目的就是要拿到財產啊~她可是個大老闆千金耶,之前還因為信教,花了1500萬買一個壺耶~一開始走出來的那兩個就是她的教友啦!」

「原來是這樣啊~!外表完全看不出來是那種人耶~。果然人不可貌相啊。」在我做出這種客套的回答後,對方又說了:「就是有那種媽媽啦,所以才會教出那種小孩。」之類的。

左手邊的男子似乎也聽得津津有味。

這下子讓我學到了旁聽的「棉角」,那就是要保持基本禮儀,而且與人攀談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仔細一看,才發現被告的先生還有看來像家人的人也在,被告先生頭低低的,雙眼緊閉,讓我覺得,法庭內真是布滿各種念頭的驚人場所。

休息結束後,輪到由檢察官和法官等人嚴苛訊問。目的是在於釐清這個人是否有犯意,不過,她從頭尾都堅持不知道,不然就說因為害怕沒想太多。

真好奇最後判決如何!!!

決定下次開庭還要再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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