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事,要當成興趣還是工作?

我在二十多歲時曾被人這樣提醒過:「不可以把自己喜歡的事情當作工作喔。」

聽到這樣的話,我的內心非常動搖。

因為正好在不久之前,另一位老師才跟我說:「去做自己最喜歡的事情吧。」

雖然腦袋一片混亂,我還是怯怯地問:「為什麼呢?」  

對方就跟我說明了理由:「為了享受最喜歡的事情,必須將它放在特別的位置。」

我在不久之前,有機會跟一位曾在迪士尼樂園打工的朋友聊天。

對方之前明明是說:「能在迪士尼樂園工作,就像做夢一樣。」但隔了幾個月後碰面時,他看起來卻悶悶不樂。

我問他:「你怎麼了?」

「其實,我覺得迪士尼樂園變得很無聊。我看見朋友穿上米奇玩偶裝,知道了舞台後面的一切。即使跟女朋友一起以遊客身分來,也會進入工作模式,變得無法純粹地去享受迪士尼。」他回答。

同樣的話,我也曾聽電影工作人員說過。

大家都因為喜歡電影,而進入與電影製作有關的工作,但當實際進入業界之後,工作排山倒海而來,每天都被日常業務追殺。

去看電影時,會不自覺地注意電影內容以外的各種事情,例如攝影機角度、劇本、演技、演員陣容等,而無法自在地享受。

我跟變得無法享受迪士尼樂園的朋友見面後,當天晚上我感到非常疑惑。

「也許,為了享受喜歡的事情,將它置於某個特別的地方會比較好。」

在那之後只要有機會,遇到把喜歡的事情當作是興趣與當作是工作的人,我就會訪問他。我看到的結果是,無論哪一種都過得很幸福。

最後到底要選擇哪種生活方式?我覺得應該視那個人的價值觀而定。有人平常是朝九晚五的公務員,工作以外的時間就用在自己的興趣上;也有人的生活方式是以人生志業為中心;無論是哪種都很好。

也有人開店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但不知何時開始被雜事追著跑,結果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

比較兩者的人生,公務員類型的生活方式無論是風險或壓力都比較小。另外,也有人選擇一邊在一般企業工作,一邊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即便如此,應該也有人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吧。

不管怎麼說,對考慮把喜歡的事當成工作的人來說,該怎麼跨越這個過渡期應該是關鍵。有很多人下定決心要做自己的人生志業,卻無法順利跨越過渡期,後來又回去做自己不是那麼喜歡的工作。

那麼就來講講我的過渡期。

我最喜歡的事情是在人們面前演說,書寫人生智慧的文章。我不時覺得,如果可以做這些事情過生活,那該有多好,但當時的我認為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無法當飯吃。因此,只好做會計與管理顧問的工作,過著悶悶不樂的生活。

但是,有一天我突然覺得,無論如何都想做自己喜歡的事度過一生,能否賺到錢並不是首要考量。

這個想法對我而言是很開心的,於是就下定決心嘗試看看!

我最初以講座的形式開始。長期以來,我一直做在眾人面前講話的想像練習,自以為絕對沒有問題,但結果卻不如預期。例如,過去有租借了可容納三十人的場地,但只有五個人報名的慘況。

但是,我不屈不撓地持續努力,漸漸在不知不覺間獲得口碑、廣受歡迎,大家爭相報名,即使只能排候補也想來聽我的演講。不久,各地演講邀約不斷,我的人生志業發展越來越好。

大部分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人都會半途而廢,特別是在最初嘗試之後就放棄。不,甚至有很多人在嘗試之前就放棄了。

去嘗試看看吧,如果不如預期,回去做原本的工作就好了。

 

但連一次都不去嘗試,就我的經驗來說是相當可惜的。

本文出自《喜歡的事,就要拿來當飯吃!:日本財富傳道師教你找到自己的才能,擁抱樂富人生

作者本田健,他的著作,在全球熱銷突破700萬冊,每20個日本人,就有一位是他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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