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橙》的書封介紹很直接的闡明,這是一本充斥「厭女情結」的懸疑小說,而這個不管誰聽到都想第一時間否認的情結,就是一個陷阱、讓你以為自己能凌駕其上,用上帝視角解謎。 

但是,為什麼在這樣的前提下,讀著讀著,竟覺得書裡發生的一切荒誕「我們早已習慣」、甚至還能替加害者毛骨悚然的行徑「找理由」!原來那些被利用的強暴、被踐踏的尊嚴、被遺忘的付出、被惡意深掘的傷口,種種失序拼湊出的、竟是雲淡風輕的日常,我們揮揮手不耐地說「好了好了我知道這些都在厭女」,就這樣揮去了藏在背後的真相。

直到翻到最後一頁,才發現自己也是兇手。 

在厭女的世界,一個女人擁有的越多、似乎就必須失去更多,才符合女人在父權意識與性別刻板印象中,次等且順從的陰柔人設。 

應該要再努力一點的。」在《血橙》裡,我感覺自己最常看到的(或是感知到的)句子就是它了。 

我發狂般翻頁,亟欲知道後續。痛快,強迫症般的閱讀體驗。
──泰絲.格里森

女主角艾莉森的丈夫卡爾失業,讓艾莉森不得不挑起養家重擔,並且為了給可愛女兒一個衣食無缺的童年,重新披上律師袍、戴上刺癢的假髮,重回顛倒是非的刑事司法戰場,面對無數個搶劫犯、殺人犯、詐騙犯、強暴犯……這不是一份輕鬆的工作,每天從助理那收下的粉紅絲帶綑起來的文件,都是在期待她能翻轉自己人生的委託人。 

她拚命的工作、賺錢,但肩上的沉重擔子非但無人分憂,還只是越來越重,因為她在外頭做得越好,變成「男主內」的丈夫卡爾就會更不滿足。 

 

接女兒放學、陪女兒上游泳課、帶女兒去遊樂場玩……這些我以為是一個父親對女兒真心付出的愛,都變成拿來勒索妻子的理由,「因為妳對女兒沒心,才害我沒有自己的時間」。卡爾言語間溢滿滲骨的酸寒,不留情面的直接要求艾莉森,只要踏進家門,就該變回稱職且完美的母親、妻子、女主人,就算現實的重擔壓得艾莉森失誤連連,卡爾只是不斷的要求艾莉森要再努力一點,「最好能像以前一樣」。 

好像自己持家帶小孩很委屈一樣。 

艾莉森以前是什麼樣子呢?就是在卡爾還沒失業前,那個扼殺自己全部、全心全意相夫教子的樣子。 

這是卡爾期待她成為的樣子,卻也是卡爾厭惡他自己的樣子。 

就算時代走到今日,我們已經明白,性別不該受到絕對標籤的束縛,沒有人規定只有媽媽可以去校門口接小孩、沒有人規定只有爸爸可以去外面工作、沒有人規定只有媽媽一定要懂得煮飯、沒有人規定只有爸爸要當唯一經濟來源。

但是這個社會,依舊沒有停止分類。 

女人,就該是「被誰疼愛」;

女人,表現的太強勢幹練「就會沒人要」;

女人,體貼溫婉還會讀空氣,就是「可以嫁了」

女人,最理想的歸宿就是「跟男人結婚」;

女人,結婚後就該「以夫家及小孩為主」;

女人,婚後追求夢想就是「不替家庭著想」;

女人……難道一定要像個「女人」,附著在誰的身上,才能不用將自己放在最前線衝撞、輕鬆被這個社會接納嗎? 

而男人,一定要扛起這麼多無謂的陽剛擔子,用大小聲去換尊重、用讓人恐懼的施壓來滿足好勝心、或是不惜出動暴力以維持自己「主要」的位子嗎? 

整本書裡,每個成年人都背負著性別枷鎖、一步一步的走錯,直到無法挽回的那一刻,也僅僅只是領悟了枷鎖的形狀,卻仍然不用脫下這副枷鎖。 

為什麼?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不背負枷鎖,好像就無法活著。 

男人與女人放棄扭轉性別刻板印象的結果,只是讓厭女情結換個隱晦的方式存在,比如說被壓在平權議題之下藏著,你知道它就在那裡,但我們都知道該怎麼假裝,假裝自己看起來很正常、很符合潮流,一點都「不厭女」,不論男生女生都一樣。 

終於,不斷假裝自己沒事的艾莉森,錯過了看見丈夫卡爾眼底陰影的機會,間接引發了一連串讓人難以置信的恐怖效應。 

同一時間,始終沒學會體諒之道的卡爾,卻是非常清楚地掌握住艾莉森所有的陰影,甚至是用輕浮又隨便的腳步去踐踏,手裡則只使出捏死螞蟻的輕巧,就掀起厚達百頁的波瀾。 

悲哀的是,艾莉森明明擁有事業與家庭,卻還是任由自己的付出被曲解、被忽略、被遺忘、被壓制,甚至是被曾經愛到濃烈的枕邊人、用極其不尊重的方式推進深淵時,她竟也甘願墜落……並且覺得這是應該的。

因為艾莉森出軌了。 

出軌在道德上是無法原諒的錯誤,這些艾莉森都知道,但她真的太累了,在卡爾面前,不管做什麼都是錯的。像是為了討卡爾歡心,下班回家還是拖著快倒下的身心煮晚餐,菜品是費時的燉肉,卻因女兒一句「今天不想吃肉」,又讓卡爾逮到機會變身「標籤機」,印出一張張不稱職母親、心裡沒有家人、不夠努力的負面標籤,將艾莉森包裹得毫無吸引力,這些艾莉森都知道。 

明明人在避風港裡,卻沒有一個角落是屬於她的。 

就算艾莉森怎麼努力,好像也達不到卡爾的要求,細心燉煮的晚餐在卡爾幾句糟塌下,用叉子全掃進了垃圾桶,變成破爛的碎肉跟紅蘿蔔絲,看起來噁心又醜陋,就像是事業有成的刑事律師艾莉森,才剛拿下一樁謀殺案、事業正準備要起飛,但這些輝煌在愛人面前,只是噁心又醜陋。 

可是艾莉森沒辦法說什麼,因為她出軌了。 

她無法在避風港靠岸、她迷航了,迷航在被誰渴望的慾望之中,無法自拔。而我們也隨著自身對出軌的強烈道德批判、以及艾莉森反射動作一般的自責,忽略了卡爾長期以來精神家暴,直到我們都開始把艾莉森驚險維持住的「看起來」事業家庭兩得意假象,當作汪洋中一片浮冰抱著時。 

我們全上當了,上了作者海莉葉.泰絲(Harriet Tyce)的當。 

作者海莉葉.泰絲曾是刑事辯護律師,她將在法庭上難以變成呈堂證據、好像只能「試著博取陪審團同情」的「親密關係裡的暴力與操控」,毫不遮掩地攤在字裡行間、甚至密集到每翻一頁就會看到,但我們依舊被主流意識蒙蔽了雙眼,並在各種道德批判中,擅自忽略艾莉森的付出與壓抑、直到最後發生驚天反轉的結局,才不得不在你我無法想像的罪惡面前,承認自己「真厭女」,厭到都忘記了,人本就不該是絕對的陽剛或陰柔。 

這樣的想法,是會出人命的。

(本文作者著有暢銷書《比鬼故事更可怕的是你我身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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