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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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骨─法國第一女律師的故事
我宣誓就職已有半個多世紀。半個多世紀以來,我以女律師的身份,也就是說,女人加上律師,在疑問中闢路前行,在原則上跌跌撞撞,反覆審視自己的選擇。
為了正義。或毋寧說是我的正義。要知道,冠上了「我的」二字,從此,我與決心要生活的世界大致接軌融合。我的正義,那麼,這樣的正義和學校及實習場合中前輩所灌輸我們的諄諄教誨,可否相提並論?
問題就出在教育上。
我在初期幾次辯論的希望及失望情緒中,在對抗酷刑的官司所帶來的震驚中四處尋求答案。除此之外,我更在那些凸顯社會差距、種族及性別歧視問題的抗辯中思尋解決之道。
為追求真知,我必須與被師長遮掩起來的事實搏鬥。他們教導了我什麼?關於法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無論這法律壓迫人民還是保護人民。關於法官之職?法官大人公正無私,高高在上,不容任何懷疑,應該受到義無反顧的尊敬。被告呢?應保持距離。人世真理?律師不講道理,或者說,必須緊急地、明白地,與情理劃清界限。這是(律師們的)至上準則。
在逐漸累積普通民法官司、社會或政治案件的辯護經驗之後,我向司法正義討求公道。而為了日後能與司法單獨坦然面對,我著手一項雙重層次的計畫:瓦解理論以便建立真相事實。
正義與我。這種親密關係,既私己,又陌異。一對一地,我單獨質問司法正義。它給我答案。我再度質問。重新質問自己。如同一對老夫老妻叨叨解釋,好事壞事歷歷在目。為了應付這樣的面對面,首先,我必須毫髮無傷。誠如眾所皆知,地球並非真如詩人所說那般黑白顛倒,但確實充滿兇殺、血腥、令人窒息。那麼我還不如重新從零出發。以反骨當成手段,讓自己的頑固成為怪癖。
唯獨堅持一個要求:講究人權,同時不忽視女權。女權的脆弱不彰尚待提升補強。婦女的權益才剛剛起步,勉強惹人垂憐。
這內心深處的尋覓,負載著我生命的重量。
身為女性這個特點,與我職業生涯中每一次重要的行動息息相關。每當我機械式地寫下「女律師吉賽兒‧艾里米」,「女律師」一詞便同時背負起我兩段糾葛不清的經歷。這兩種經歷的混合,既有緩和作用(某種被遺忘、沒有原則的正義所帶來的衝擊),卻也使事態惡化(加重失落感、恍惚,甚至覺得自身有某個部分叛離脫逃)。加入巴黎律師團體所組成的空中橋樑隊伍,替阿爾及利亞的國家主義派辯護,不也就是下定決心,不再以女性生活、兩個年幼孩子的母親角色為優先?但是沒有我,其他人也能滿足辯護的所需。將近八年,在這段期間中,以及隨後的幾年內,我從未去回答這個問題,我在逃避。
經常就在我達成各項奇特壯舉當天,發現大兒子進了兒童之家,狀況很糟;或小兒子得了急性盲腸炎住進巴黎某家醫院,而我人遠在阿爾及利亞,出席軍事法庭。
我不只是個律師,還是一個分身乏術的女律師,在職業和女性母愛這兩者的迫切性之間掙扎。兩項嚴苛的要求,佔據我整個身心,我被夾在其間。而這兩者孰輕孰重,難以斷定。
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三日,在阿爾及爾的軍事突擊行動中,我遭到法國暴動者逮捕,瘋狂的叛軍揚言要槍斃我。前一天晚上,我以為那是我的最後一夜了,我徹夜嚴酷地責備自己。我扮演雙重角色,兩面不是人,但這並非我的選擇。我聚精會神,極力思索,但眼角是乾涸的││因覺醒到我的錯誤而乾涸,愧對我的兩個兒子,一個六歲一個三歲,被遺棄在那麼遙遠的地方,丟給那些「唯利是圖的女傭」,這是我母親芙麗特娜用來形容照顧我兒子的女學生或女雇員的說法。而這話更讓我心如刀割。
和我一起被捕的還有一位朋友,皮耶‧布朗,他是一位才華出眾的同事,也是共產黨員。在這間原是峭壁賭場的酷刑大牢裡,我不知道隔壁牢房的他用什麼想法來調適等待的煎熬。然而我確定,他對自己致力投身於這項工作毫不後悔。我想,在阿爾及利亞為人辯護,是他義無反顧的抉擇。他度過那「最後一夜」時的感受必然與我完全不同。
因為,即使置身這些歷史高潮之外,即使日復一日在例行公事中爭取司法正義,律師就只是律師。
而我身為一個女律師,為了辯護,還必須牽扯到女人的一生、伴侶,以及孩子。而這一切,在法庭上並看不見。
關於辯護,我始終僅零碎地談論到幾個片段。至此為止,我只提及女律師的心路歷程。
法律規範下的女律師,被女性命運羈絆的女律師。
我沒有訴說生涯初期幾場辯護所帶來的激動情緒,在宣判之後,那種挫敗感利如刀鋒,斬斷一切希望。
我也沒吐露司法上的特殊案例和處決手段所帶來的衝擊。我更沒有抽絲剝繭,解開糾結心頭的疑惑。所描述的,是反抗、是學習。詳實記載的,是那些特別之處;它們使我去質疑一項幾近神秘的一生承諾,同時又使這項承諾在我身上生根。
律師有什麼用處?那麼一位女律師呢?會做得更好還是較糟?而若是一位反骨的女律師,情況又如何?
閱讀此書時,請勿費心找尋時間脈絡或事實的客觀重要性。紙頁間寫的是刻意的、主觀認定的選擇。那些事蹟,讓我從昔日皈依新宗法的女學徒蛻變成今天的女律師……經驗,成熟度,瞭解事態的複雜(司法正義、政治、男性及女性的複雜……)。
不把官方機構放在眼裡的女律師,她可曾偶爾受到司法的尊重?讀者可在書中看到,剛果那樁法案將這個問題的特性完全凸顯出來,並以其自有的方式提出解答。
另外還有,從刻意遺忘、塵封的記憶深處(否則如何保護自己不受傷?),挖掘出瑪麗亞的故事。那是一場以我當時初生之犢的自信,不了解矛盾、辯證和激情的力量所引出的一場悲劇。
還有,該如何繼續……
為了正義。或毋寧說是我的正義。要知道,冠上了「我的」二字,從此,我與決心要生活的世界大致接軌融合。我的正義,那麼,這樣的正義和學校及實習場合中前輩所灌輸我們的諄諄教誨,可否相提並論?
問題就出在教育上。
我在初期幾次辯論的希望及失望情緒中,在對抗酷刑的官司所帶來的震驚中四處尋求答案。除此之外,我更在那些凸顯社會差距、種族及性別歧視問題的抗辯中思尋解決之道。
為追求真知,我必須與被師長遮掩起來的事實搏鬥。他們教導了我什麼?關於法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無論這法律壓迫人民還是保護人民。關於法官之職?法官大人公正無私,高高在上,不容任何懷疑,應該受到義無反顧的尊敬。被告呢?應保持距離。人世真理?律師不講道理,或者說,必須緊急地、明白地,與情理劃清界限。這是(律師們的)至上準則。
在逐漸累積普通民法官司、社會或政治案件的辯護經驗之後,我向司法正義討求公道。而為了日後能與司法單獨坦然面對,我著手一項雙重層次的計畫:瓦解理論以便建立真相事實。
正義與我。這種親密關係,既私己,又陌異。一對一地,我單獨質問司法正義。它給我答案。我再度質問。重新質問自己。如同一對老夫老妻叨叨解釋,好事壞事歷歷在目。為了應付這樣的面對面,首先,我必須毫髮無傷。誠如眾所皆知,地球並非真如詩人所說那般黑白顛倒,但確實充滿兇殺、血腥、令人窒息。那麼我還不如重新從零出發。以反骨當成手段,讓自己的頑固成為怪癖。
唯獨堅持一個要求:講究人權,同時不忽視女權。女權的脆弱不彰尚待提升補強。婦女的權益才剛剛起步,勉強惹人垂憐。
這內心深處的尋覓,負載著我生命的重量。
身為女性這個特點,與我職業生涯中每一次重要的行動息息相關。每當我機械式地寫下「女律師吉賽兒‧艾里米」,「女律師」一詞便同時背負起我兩段糾葛不清的經歷。這兩種經歷的混合,既有緩和作用(某種被遺忘、沒有原則的正義所帶來的衝擊),卻也使事態惡化(加重失落感、恍惚,甚至覺得自身有某個部分叛離脫逃)。加入巴黎律師團體所組成的空中橋樑隊伍,替阿爾及利亞的國家主義派辯護,不也就是下定決心,不再以女性生活、兩個年幼孩子的母親角色為優先?但是沒有我,其他人也能滿足辯護的所需。將近八年,在這段期間中,以及隨後的幾年內,我從未去回答這個問題,我在逃避。
經常就在我達成各項奇特壯舉當天,發現大兒子進了兒童之家,狀況很糟;或小兒子得了急性盲腸炎住進巴黎某家醫院,而我人遠在阿爾及利亞,出席軍事法庭。
我不只是個律師,還是一個分身乏術的女律師,在職業和女性母愛這兩者的迫切性之間掙扎。兩項嚴苛的要求,佔據我整個身心,我被夾在其間。而這兩者孰輕孰重,難以斷定。
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三日,在阿爾及爾的軍事突擊行動中,我遭到法國暴動者逮捕,瘋狂的叛軍揚言要槍斃我。前一天晚上,我以為那是我的最後一夜了,我徹夜嚴酷地責備自己。我扮演雙重角色,兩面不是人,但這並非我的選擇。我聚精會神,極力思索,但眼角是乾涸的││因覺醒到我的錯誤而乾涸,愧對我的兩個兒子,一個六歲一個三歲,被遺棄在那麼遙遠的地方,丟給那些「唯利是圖的女傭」,這是我母親芙麗特娜用來形容照顧我兒子的女學生或女雇員的說法。而這話更讓我心如刀割。
和我一起被捕的還有一位朋友,皮耶‧布朗,他是一位才華出眾的同事,也是共產黨員。在這間原是峭壁賭場的酷刑大牢裡,我不知道隔壁牢房的他用什麼想法來調適等待的煎熬。然而我確定,他對自己致力投身於這項工作毫不後悔。我想,在阿爾及利亞為人辯護,是他義無反顧的抉擇。他度過那「最後一夜」時的感受必然與我完全不同。
因為,即使置身這些歷史高潮之外,即使日復一日在例行公事中爭取司法正義,律師就只是律師。
而我身為一個女律師,為了辯護,還必須牽扯到女人的一生、伴侶,以及孩子。而這一切,在法庭上並看不見。
關於辯護,我始終僅零碎地談論到幾個片段。至此為止,我只提及女律師的心路歷程。
法律規範下的女律師,被女性命運羈絆的女律師。
我沒有訴說生涯初期幾場辯護所帶來的激動情緒,在宣判之後,那種挫敗感利如刀鋒,斬斷一切希望。
我也沒吐露司法上的特殊案例和處決手段所帶來的衝擊。我更沒有抽絲剝繭,解開糾結心頭的疑惑。所描述的,是反抗、是學習。詳實記載的,是那些特別之處;它們使我去質疑一項幾近神秘的一生承諾,同時又使這項承諾在我身上生根。
律師有什麼用處?那麼一位女律師呢?會做得更好還是較糟?而若是一位反骨的女律師,情況又如何?
閱讀此書時,請勿費心找尋時間脈絡或事實的客觀重要性。紙頁間寫的是刻意的、主觀認定的選擇。那些事蹟,讓我從昔日皈依新宗法的女學徒蛻變成今天的女律師……經驗,成熟度,瞭解事態的複雜(司法正義、政治、男性及女性的複雜……)。
不把官方機構放在眼裡的女律師,她可曾偶爾受到司法的尊重?讀者可在書中看到,剛果那樁法案將這個問題的特性完全凸顯出來,並以其自有的方式提出解答。
另外還有,從刻意遺忘、塵封的記憶深處(否則如何保護自己不受傷?),挖掘出瑪麗亞的故事。那是一場以我當時初生之犢的自信,不了解矛盾、辯證和激情的力量所引出的一場悲劇。
還有,該如何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