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權威中譯本】(下)
卷四 論政治經濟學的思想體系
★序言
政治經濟學,視為政治家或立法者的一門科學,企求兩個目的:第一,要讓人民有充裕的收入或生活物資,更確切的說,就是要讓人民能夠為自己提供充裕的收入或生活物資;第二,要讓國家有充裕的收入支應各項公共服務。簡單來說,政治經濟學是一門探討如何裕民又富國的學問。
關於如何裕民的問題,在不同的時代和國家,由於趨向富裕的過程不同,出現了兩個不同的政治經濟學思想體系。其一也許可以稱之為重商主義,其二為重農主義。就這兩種思想體系,我都將盡可能完整分明的解釋,我先從重商主義下手,因為它是屬於近代的思想體系,而且此時此刻在我們英國大家對它也最為熟稔。
★1 論重商主義
通俗的想法認為,財富在於貨幣,在於黃金或白銀。貨幣,一方面是商業交易的工具,另一方面是衡量價值的標準。由於貨幣有這兩種功能,一般人自然而然會有財富在於貨幣的想法。由於貨幣是商業交易的工具,一旦我們有了貨幣,想獲得其他需要的東西,不管是什麼,都會比我們只有其他商品可供運用時更容易得手。我們老是發現,最要緊的事,就是取得貨幣。一旦貨幣到手,再來買其他任何東西都不困難。由於貨幣是衡量價值的標準,我們按商品能夠換得的貨幣量估算所有商品的價值。我們說某個富翁值很多錢(貨幣),某個窮漢只值一丁點錢;我們說,節儉的人、渴望致富的人,是愛錢的人;大而化之、慷慨或豪爽大方的人,則是不在乎錢的人。致富就是賺取貨幣(或金錢);總之在一般的話語中,財富和貨幣(或金錢)被認為是徹頭徹尾的同義詞。
一個富國,和一個富人一樣,也被想成是有許多貨幣(或金錢)的國家;而將一國堆滿黃金和白銀,則被想成是使該國致富的最便捷方法。在發現美洲後一段不算短的時間裡,西班牙人不管登上了哪個不知名海岸,第一個探詢的問題總是:附近是否可以找到黃金或白銀?他們根據獲得的消息,斷定該地是否值得定居,或是否值得征服。更早以前,有位名叫若望.柏郎嘉賓的修道僧,被法國國王派遣到赫赫有名的成吉思汗的某個兒子身邊當大使。這位修道的僧人曾經說,韃靼人經常問他:法國是否有很多牛羊?他們探詢的動機和前述的西班牙人並無二致。他們想知道法國是否值得征服。在韃靼人以及所有其他一般不知道使用貨幣的游牧民族當中,牛羊牲畜是他們的商業交易工具和價值衡量標準。因此,在他們看來,財富在於牛羊,正如在西班牙人看來,財富在於貨幣。在這兩種關於財富的概念當中,也許韃靼人的概念還算比較接近真理。
洛克指出,貨幣和其他可移動的東西有一個區別。他說,所有其他可移動的東西都容易消耗掉,因此這些東西積成的財富不大靠得住;某個國家某年也許有許多這些東西,但隔年儘管沒有任何輸出,也會因為東西本身腐敗或被濫用消費掉而變得極為欠缺。相反的,貨幣好比是一個可靠的朋友,只要能夠防止它跑到國外去,不管它在國內怎樣到處旅行,是不太可能消失不見的。因此,洛克認為,一國的金銀是其所有可移動的財富當中最為堅固結實的部分。他也因此認為,累積金銀是一國的政治經濟學應該致力的一個重大目標。
另外有些人認為,如果能夠將某一國家與世界隔絕,那麼,在該國內流通的貨幣數量是多是少都無關宏旨。利用該國貨幣流通的消費品,所換到的貨幣數量較多或較少,固然視流通的貨幣數量較多或較少而定,但他們承認,該國究竟是貧還是富,端視那些消費品是豐足或是欠缺而定。不過,他們認為,就任何一個和外國有聯繫,有時必須在國外作戰,必須在遙遠的海外部署海軍艦隊和陸軍兵團的國家來說,貨幣數量是多是少就並非無關宏旨。他們說,要和外國發生這樣的聯繫,除非把貨幣送出國外去支付相關的活動,否則是辦不到的,而且除非有很多貨幣存在國內,否則也不可能送很多貨幣到國外。因此,每一個這樣的國家在和平時期必須盡可能累積金銀,以備一旦情況需要時,有錢派兵到國外作戰。
受到這些通俗想法的影響,歐洲每一個國家都曾研究過各種可能累積金銀的辦法,結果都不得要領,白費工夫。西班牙和葡萄牙,擁有供應金銀給歐洲的主要礦場,都曾以嚴刑峻罰禁止金銀出口,或者對金銀出口課徵極高的關稅。以同樣嚴厲的手段禁止金銀出口,自古以來似乎也是其他大部分歐洲國家常見的政策。甚至在我們最想不到會有這種政策的蘇格蘭,竟然也有國會通過的法律,以嚴厲的刑罰禁止人民將金銀攜出國外。法國和英國從前也有同樣的政策。
當這些國家商業化了以後,商人發現這種禁令在許多場合對他們非常不利。比起運用其他任何商品,運用金銀時常可以讓他們更有利的買到想買的外國商品,不管是要進口到本國,或轉賣到其他外國。因此,他們抗議這種禁令傷害國外貿易。
首先,他們指出,為了購買外國商品而輸出金銀,不見得一定會減少國內的金銀數量,反而往往會增加金銀數量。因為,如果國內所消費的外國商品數量沒有增加,那些外國商品也許便會再出口到其他外國,在那裡賣出賺取厚利,收回的金銀數量也許比當初輸出的還要多。托馬斯.孟(Thowas Mun)將如此這般的國外貿易操作,比擬為農作的播種和收成過程。他說,「如果我們只看到農夫在播種時節,大把大把往地上拋擲完好的穀粒,我們會以為他是個瘋子,而不是個農夫。可是,當我們想到他在收成時節的收割勞動時,而收割正是農夫整個作業過程的終點,就會明白他的播種動作的價值和豐厚的未來增殖。」
第二,他們指出,這種禁令實際阻止不了金銀出口,因為金銀的體積很小,而相對價值很高,所以很容易走私到國外。他們說,政府若想防止國內金銀流失,唯有注意所謂的貿易秤(balance of trade,或稱「貿易差額」)是否平衡。當本國的出口值大於進口值時,便會產生外國須付給本國的差額,這個差額必然會以金銀支付抵銷,從而國內的金銀數量便會增加。但是,當本國的出口值小於進口值時,反過來便會產生本國須付給外國的差額,同樣必須以金銀支付抵銷,從而國內的金銀數量便會減少。當進口大於出口時,禁令擋不住金銀輸出,只會使輸出的作業更危險又更昂貴。因此,對於須支付差額的國家,匯兌會比沒有金銀出口禁令時更為不利;因為購買國外付款匯票的商人,對發出匯票的銀行家,除了必須支付銀行家將金錢解送到國外的作業所承擔的自然風險、麻煩和費用之外,還必須支付因金銀出口禁令而發生的額外風險。此外,就任何國家來說,匯兌對它愈是不利,貿易差額對它也就必然愈不利;和被它欠帳的國家的幣值相比,它的幣值必然會更低。舉例來說,如果英國和荷蘭之間的匯兌對英國不利百分之五,則在英國,需要拿出一百零五盎司的白銀,才能買到一張在荷蘭支付一百盎司白銀的匯票。因此,在英國的一百零五盎司白銀,只值在荷蘭的白銀一百盎司,所以,也只能買到值一百盎司白銀的荷蘭商品。反之,在荷蘭的一百盎司白銀,卻是值在英國的白銀一百零五盎司,所以能夠買到值一百零五盎司白銀的英國商品。因此,英國賣到荷蘭的商品,賣價便會低百分之五,而荷蘭賣到英國的商品,賣價則會高百分之五;因此,賣到荷蘭的英國商品,從荷蘭攜回英國的金銀便會少百分之五,而賣到英國的荷蘭商品,從英國攜回荷蘭的金銀則會多百分之五;所以,貿易差額對英國必然更為不利百分之五,需要英國輸出更多的金銀到荷蘭,以抵銷應付給後者的差額。
那些論證,部分是真實有據的,另一部分則是強詞奪理的詭辯。他們說,在國外貿易的過程中,輸出金銀時常對本國有利;就此而言,他們是真實有據的。他們說,當人民發現金銀出口有利可圖時,任何禁令都阻擋不了金銀出口;在此,他們也是真實有據的。但,當他們說,比起保存或增加其他任何有用的商品數量,保存或增加金銀數量,需要政府更多的關心,而只要允許自由貿易,無須政府額外的關心,即可確保其他任何有用的商品供應無缺;這是在詭辯。他們也是詭辯,說什麼高價匯兌必然會提高他們所謂不利的貿易差額,或導致更大量的金銀輸出與流失。沒錯,對於必須在國外付款的商人來說,高價匯兌非常不利,因為他們需要支付較高的代價,向往來的銀行家購買在國外支付的匯票。源自金銀出口禁令的風險,雖然會迫使銀行家支出一些額外的費用,但絕不必然導致更多的金銀流出國外。銀行家走私偷運金銀出口的額外費用,通常是全部花在國內的,因此實際被偷運出去的金銀,除了匯票上載明的數量外,不會因出口禁令而多出一丁點的銀幣。高價匯兌自然也會促使商人想方設法,使他們的出口值盡可能接近他們的進口值,以便盡可能減少他們必須以高價匯兌清償的差額。此外,高價匯兌的作用,必然會像政府課稅那樣,提高外國商品的價格,從而抑低外國商品的消費。因此,高價匯兌,不但不會增加,反而會減少他們所謂不利的貿易差額,以及金銀出口。
雖然部分真實、部分詭辯,然而這樣的論證卻得到訴說對象的信服。這些論證由商人對國會、對執政當局、對貴族、對鄉紳訴說;由被認為了解國外貿易的專家,對那些自知對國外貿易一竅不通的人們訴說。國外貿易讓本國富裕,這是歷史經驗對貴族和鄉紳,如同對商人那樣,充分證明過的;但,究竟國外貿易如何或以什麼方式讓國家富起來,他們當中沒有人理解。沒錯,商人完全清楚貿易如何讓他們自己富起來。知道貿易如何讓自己富起來,是他們的本分。但,知道貿易如何讓國家富起來,卻不是他們的責任。若不是他們需要對國家陳情,要求修改有關國外貿易的法令,他們也絕不會想到國外貿易如何讓國家富起來的問題。既然要對國家陳情要求,就必須說國外貿易對國家有些好處,而這些好處卻遭到現行法律的阻礙。對於那些審理陳情的官員而言,當人們跟他們說國外貿易把金銀帶進國內,而現行的法律阻礙國外貿易,讓國外貿易不能夠為國家帶來更多的金銀時,他們顯然完全認同實情就是如此。因此,那些論證便產生了希望達到的效果。於是,在法國和英國,輸出金銀的禁令僅限於本國所鑄造的錢幣,至於他國的錢幣和金銀條塊的出口則是完全自由。在荷蘭以及其他某些地方,自由出口的範圍甚至擴及本國錢幣。政府的注意力,於是從防止金銀出口,轉移到監視國外貿易差額,將貿易差額視為影響國內金銀增減的唯一因素;亦即,從某個無益的煩勞,轉移到另一個更為複雜、更為棘手,但同樣無益的煩勞。托馬斯.孟的一本書的書名,《英國的國外貿易寶藏》(England's Treasure in Foreign Trade),不僅在英國,在所有其他商業化國家都成了政治經濟學的基本箴言。在各種貿易中,最重要的當數內陸或國內貿易,因為同一數量的資本用於這種貿易,所促進的本國收入最大,為本國人民創造的就業機會最多,然而卻被視為沒有國外貿易來得重要。人們說,國內貿易,既不會把金銀錢幣帶進本國,也不會把它帶出去;因此,國內貿易,不會讓本國變得更富有或更貧窮,除了國內貿易的興衰也許會間接影響國外貿易的興衰。
毫無疑問的,沒有礦場的國家必須從外國進口金銀,這和沒有葡萄園的國家必須從外國進口葡萄酒沒兩樣。然而,似乎沒必要麻煩政府為金銀花費比葡萄酒更多的心力。有資力購買葡萄酒的國家,一定買得到它所需要的葡萄酒;而有資力購買金銀的國家,永遠不會欠缺所需的金銀。像所有其他商品那樣,金銀也可以一定的代價購得。正如金銀是購買所有其他商品的代價那樣,所有其他商品也都是購買金銀的代價。我們無憂無慮的相信,自由貿易一定可以供應我們所需的葡萄酒,無須麻煩政府關心;也許我們也應該同樣無憂無慮的相信,自由貿易一定可以供應我們有資力購買或運用的那個數量的金銀,不管是用來流通我們的商品或作為其他用途。
人類勤勞所能夠購買或生產的每一種商品數量,在每個國家都會自然按照有效需求的數量自動調節。所謂商品的有效需求數量,是指那些願意支付商品的自然價格的買者所需求的數量,而商品的自然價格,則是指為了製作並將商品帶到市場,所需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沒有其他任何商品比金銀更迅速又更精確的按照有效需求在自動調節;因為金銀體小量輕而且價值很高,所以沒有什麼商品比金銀更容易從一地運至另一地,從金銀市價便宜的地方運至金銀市價昂貴的地方,從金銀數量高於有效需求的地方運至低於有效需求的地方。例如,假使人們在英國對金銀有額外的有效需求,只消一艘郵輪從里斯本或任何找得到金銀的地方運來五十噸的黃金,便可以鑄造超過五百萬枚基尼金幣。但,假使價值五百萬枚基尼金幣的有效需求的標的是小麥,按照一噸小麥值五基尼估算,便需要運來一百萬噸小麥,亦即需要每艘載重一千噸的船隻一千艘。全英國大大小小的船隻加起來,也不足以擔當此一艱鉅的工作。
無論在哪個國家,當金銀輸入的數量超過有效需求時,不管政府怎樣警戒看守,都擋不住金銀輸出。西班牙和葡萄牙所有嗜血的法令,也不足以把它們的金銀留在國內。因為金銀不斷從祕魯和巴西輸入,超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有效需求,使得金銀的價格低於鄰國的水準。相反的,無論在哪個國家,當金銀數量低於有效需求,以致金銀的價格高於鄰國的水準時,也無須麻煩政府想方設法進口金銀。即使政府費力阻止金銀輸入,也終將白忙一場、徒勞無功。斯巴達人民有資力購買的那些金銀,突破了來古格士為阻止金銀輸入斯巴達所設下的重重障礙。在英國,所有嗜血的海關法令阻止不了荷蘭和古騰堡東印度公司的茶葉進口,只因為它們的茶葉價格比英屬東印度公司的稍低。然而,一磅茶葉的體積,大約是其最高價格之一,以銀幣支付的十六先令的體積的一百倍;這十六先令如果以金幣支付,則一磅茶葉的體積就比其最高價格的體積大出兩千倍以上。體積對比懸殊,走私茶葉顯然要比走私金銀難上千百倍。
部分是因為金銀很容易從多餘的地方運送至匱乏的地方,所以金銀的價格比較穩定,不像其他大部分的商品那樣,由於體積碩大粗重、運送困難,以致價格會隨市場供應不足或過多而起伏不定。誠然,金銀的價格難免會有些變動,但金銀價格可能發生的變動,一般而言是緩慢、漸進的,而且不會因地而異。例如,雖然沒有多少根據,不過有人認為,在上一世紀和本世紀期間,由於不斷從西班牙在西印度群島的屬地輸入,全歐洲的金銀價格持續緩步下降。然而,若要讓金銀的價格發生任何突然的變化,譬如,將所有其他商品的貨幣價格一下子提高或降低到足以引起人們感覺和注意的程度,除非有像美洲礦藏大發現所導致的那種商業革命。
此外,在有資力購買金銀的國家,任何時候如果欠缺金銀,即使一時買不到,還有許多變通的辦法可以取代金銀,而且比取代幾乎其他任何一種商品的辦法更多。如果欠缺製造用的原料,工廠只得停工。如果欠缺糧食,人民只得餓肚子。但如果欠缺金銀錢幣,則可以利用以物易物的辦法取代錢幣的功能,雖然會很不方便。記帳買賣,然後每月或每年結帳一次,生意人之間相互抵銷欠帳,也可以取代錢幣的功能,不方便的程度應當小於以物易物。再者,如果利用一個管理良好的紙幣制度取代金銀錢幣,不僅不會有任何不便,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有許多優點。因此,無論怎麼看,在每一個國家,最沒有必要的政府心力浪擲,莫過於將政府的注意力導向看守或擴大國內的金銀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