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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03700033

那年我所喜歡的男孩

作者 吳淡如
出版日 2010-06-24
定價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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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張曼娟、女王 深情推薦

人生中至少該有一次這樣的經驗:當你聽到愛情的召喚時,
頭也不回,勇敢的迎向前去!
在吳淡如筆下,你可以窺見愛情的甜蜜、深邃、殘酷、缺憾,還有,不可捉摸……

睽違多年,吳淡如重新執筆展卷,寫下這部愛情短篇小說集,娓娓訴說男女深陷愛戀、情欲時不同的面貌與糾葛,故事中的主角或深情繾綣、或獨占欲高、或用盡心機、或充滿綺麗幻想,但都那麼真實地貼近我們的生活,或許,他/她們就在你我身邊?
──女人都希望男人勇敢嗎?妳會欣賞敢在大家面前勇敢向妳告白的男人嗎?
──能拯救愛情的,唯有愛情
──女人的心,向來是不按牌理出牌的。
──她要的是一個海洋,而能力卑微的我只能給她一個池塘
──那年我遇到一位叫天使的女孩,她煮了一碗天使濃湯給我喝,所以我痊癒了……
──女人永遠需要愛情,不管是不是自己最渴望的那種愛情
──我好像活在沙漠中快渴死的仙人掌一樣,多麼渴望來自她的一點點水露

 

《那年我所喜歡的男孩》勘誤表



作者介紹

吳淡如


 台大法律系學士,台大中文研究所、台大EMBA雙碩士。現為知名作家和主持人。
她說自己天生反骨,十歲就立志當作家。她不停學習、不停改變,只想發掘短暫人生的種種可能性。她的人生就是由一次又一次的學習、一場又一場的認真遊戲串連而成。她說,一定要選擇自己想過的人生、盡力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才會活得讓自己和別人都賞心悅目。
吳淡如認為,一個很棒的寫作題材,比一頓米其林餐廳的美食還吸引她。她專注寫小說時,就宛如
品嚐世上最美好的滋味般享受。而讀小說,不僅可以讓人進入一個異想的世界或他人的故事裡,有時更能伴人走出生活的低潮或困頓,得到生命的救贖與希望。
相關作品:《時間管理幸福學》《乖女孩沒糖吃》《掌握妳一生幸福的主動力》等數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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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商品編號:03700033
ISBN:9789861751993
頁數:248,中西翻:1,開本:1,裝訂:1,isbn:978986175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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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傾我所能,寫我所愛
──記憶是靈魂的保險箱,唯有愛值得珍藏

十歲的時候,老師在課堂上問:「妳長大以後要做什麼?」

我胸有成竹的回答:小說家。

好奇怪的答案。

當時,我只是一個鄉下小孩。書唸得普通,作文也没寫得太好。我所知的「大人的工作」也非常有限。有生以來,我也從來没有看過任何一個小說家。

為什麼我要當小說家?

可能只是因為爸爸的書櫥中有幾本有趣的小說,成為我的啟蒙課本。像無名氏的《塔裡的女人》,還有《飄》。這些書都是某個年代紅極一時的愛情小說,但對於一個還没有度過青春期的十歲小孩而言,它的題材顯得有點遙遠。

那時我卻以為自己全看懂了。

從此,我覺得當個小說家一定是一件很酷的事。打開一本小說,就像打開一扇門一樣,不費吹灰之力,我們就跳進別人的人生裡,變成了小說中的「我」或「他」。

在我心中,小說家等同魔術師。他們用筆創造了一個世界:脫離現實的奇幻世界,或者是與現實並存的另一個現實世界。小說家的心情決定了那個世界的溫度,輕輕一筆也可左右一個人物的快樂幸福,甚至存亡。

没有想到在二十一歲那一年,我真的出了第一本小說。

如今,很多年過去了。我寫過了無數字。

除了當作者之外,我也還有一些眾所皆知的工作。至今我仍熱愛冒險,興趣廣泛。不知何時從一個木訥的鄉下小孩被迫成為一個在螢光幕前伶牙俐齒的傢伙。

「為什麼妳那麼忙還有時間寫作呢?」這個問題我被問過一千次以上。

顯然,這是很多人的疑惑,但我自己從不疑惑。

我很喜歡寫作。如果你朝朝暮暮做一件事,做了那麼多年,仍然喜歡(雖然也常有一些想撞牆或丟筆的時候),如果不做,對它的思念就會讓自己焦躁不安,那麼,就是愛了吧。

很愛,就會有時間。很愛一個人,不遠千里看他一眼也好,很愛一件事,就算寫幾行也行。

終日思之,何曾忘之。

一個很棒的題材對我來說,比一頓米其林餐廳的美食還有吸引力。

仍然可以為它茶飯不思、廢寢忘餐。

那就是愛了。

然而,好些年來,我已經很少寫小說了,反而叨叨絮絮的寫了好多雜文。

原因很多。仔細追究起來,我自己最可能的解釋是,寫小說需要一種氛圍、一種感覺、一段時間……

甚至一種信仰或信念。

太理性或平靜的心境,並不適合寫小說。

還有,寫小說是個古老行業,像古董車一樣,需要一段「熱車」時間,它才能發動。而剛發動時,速度一定緩如龜步,而且還會故障。在時間零碎的情況下,小說的夢被我壓縮了好多年。

但是我從來没有忘記這個初衷。

也許你很難相信,這個系列的第一個故事,是我在人生最驚惶的時候寫下的。那個時候,我剛經歷了要命的過程(這個過程若要仔細說來,話有點長,總之,船過水也無痕了)。

那時,我自己剛剛逃離鬼門關,慢慢恢復清醒,而太早出生的孩子還躺在加護病房裡,除了每天探視她,唱歌給她聽、為她祈禱之外,什麼也不能做。一回到家,我忍不住焦慮不安,像一隻只能在原地打轉的螞蟻。

這時唯一能拯救我的就是小說了。

我彷彿翻出古老道具的魔術師。企圖讓自己進入另一個安穩世界、進入另一個人的故事,當我開始說故事時,那些現實中種種不愉快的情節和痛苦就這樣被跳過了。

嘿,我竟然在這樣的時候又開始寫小說了。

也許你會說,小說家還真不是正常人。

但小說,不管是讀,還是寫,小說總在人生的某一段艱難時期拯救了我。

災難過去了,孩子出院回家了。每個晚上,當孩子甜蜜的睡著之後,我的小說盛宴時間就到了。緩緩打開電腦,我像一個聚精會神的電玩玩家,進入了另一個自己創造的世界……。

我專心的寫著小說,仍然享受品嚐這世上最美好的滋味。

這些故事,都是會發生在平凡生活中的,愛與記憶的故事。記憶是靈魂的保險箱,而唯有愛值得珍藏。這些故事,多偏於溫暖,微微的酸,微微的涼,因為寫這些小說的時候,我的心裡很需要一個擁抱。想像中的愛情故事,總能讓我走出現實偶有的無奈和荒涼。

傾我所能,寫我所愛,是我徬徨時的鎮定劑,是無止盡的捉迷藏遊戲,是救贖也是希望,但願有人能懂,能換一個會心微笑已足。

那年我所喜歡的男孩
   莎士比亞說:「:愛情是一朵生長在絕壁懸崖邊緣上的花,要有勇氣才能摘取它。」
   吳淡如說:「在愛情中勇氣十足的人,是值得喝采的。也許會跌得鼻青臉腫,但他才有機會得到夢想中的勳章。」

畢業十三年了,我和丁老師一直有連絡。雖然,只是淡淡的問候。

丁老師是我高中時的英文老師。我念高一時,她二十八歲,大學剛畢業沒太久,名校英文系畢業的她,負責教導參加校際英文演說比賽的學生。

看過丁老師的人,絕對不會忘記她的樣子。她的衣著有點古板,至今難得一變──老是穿著白襯衫和黑色長裙,戴著黑色的膠框眼鏡,留著沒什麼型的蓬鬆長髮,看起來臉上就寫著「我是老師」,不過,如果卸掉那些不合時的穿扮,仍然可以看得出來,清瘦、瓜子臉、五官秀緻的她,年輕時是個古典美人。

算一算,丁老師已經四十三歲了。至今沒有結婚。她曾經告訴我,學生們都耳語著,她沒結婚,是因為她一直在等某個人。有個傳說是這麼描述的:那個人是她的初戀情人,在留學美國的時候出了車禍,因而她賭誓終生不嫁;又有人說那個男人本來答應回來娶她的,但辜負了她,在美國結婚生子了。

「真好笑!」丁老師在談及這些流言時,神情總是很自在。

「真正的理由呢?」我問。

「以上皆非。」她神祕的說。

這十多年來,我們已經從師生關係變成朋友關係。

高一時,她只聽我唸了幾句課文,就把我挑出來當成她的「種籽」學生,我在她的指導下參加了好幾次演說比賽,都有不錯的成績,她一直把我當成得意門生看。

每年她生日時,我一定會寄上卡片和賀禮。

這些年來,丁老師甚至是我的MSN 之友。她會在我半夜沒睡時打一行字提醒我:夜深了,工作別太努力喔!

畢業後她甚至還請過我回母校對學弟妹演講。

雖然,我並沒有她想像的那麼有成就。

高中真是我人生中最風光的時候。因為常常代表學校參加比賽,所以在朝會時常被唸到名字,公開上台領獎。全校同學都看著我,那種感覺真像現在在國際影展得到最佳女主角的巨星。我的成績也很好──校長為了鼓勵大家進步,每次考試都設了一個「前百名排行榜」,我的名字總是在第一或第二名。

那時的我,自我感覺十分良好,好到有些驕傲的地步。

現在我只是某個精品品牌的行銷公關部經理。此品牌國際知名,我看似能夠呼風喚雨,常在某些媒體上露臉,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個狐假虎威的傢伙。

若沒有這個飯碗,我什麼都不是。

雖然大家都說我能說善道,但我有時在半夜裡醒來捫心自問,我的專長到底在哪裡,總是滿腦子茫然,十分徬徨。

接著,會有另一個問句像劍一樣刺痛我的心:「妳活著到底意義何在啊?」

我三十歲了,有好薪水、好學歷,也有個還不錯的男友,但是我常覺得自己是個輪廓不清、常被一團煙塵籠罩的不真實的影子。

「宜蓉啊!可不可以請妳幫個忙?」那天,丁老師在MSN上呼喚我:「我已經不打算再教書了。」

「怎麼了?」

「說來話長。妳知道,我家人都在馬來西亞。我爸爸最近身體不好,希望我回家。我想要辦一個募款活動,籌募獎學金,再加上我一半的積蓄,就有一筆大錢可以長期幫助本校優秀清寒學生,妳可不可以幫我忙?」

「義不容辭。」我回答。

「妳真是個好孩子,」她傳給我一個表示開心至極的表情符號,「妳念舊,不忘本。」

被她這樣讚美,我整個人都快飛起來了,自然是兩肋插刀。

我擅長辦活動,這難不倒我。

募款會當然要找丁老師教過的學生,和她有些淵源,目前又有些成就的學生。

「辦活動沒問題,找名單比較難。」我說。

「我早已經開好名單了。」丁老師慢條斯理的回答。她就是一個不管做大小事都會想得很詳細的人。

*   *   *

我在名單裡看到好幾個熟悉的名字。其中一個是任進。

好久好久沒想過他了。高一的時候,我們曾是同班同學。

他和我們不太一樣。在這以升學為主的學校,他是個異數。他不是考進來的,是因為體育成績優異保送進來的。他是一個四百公尺低欄的選手,曾經得過全國高中四百公尺低欄第一名。

在這個很重視成績的學校裡,任進應該不會太快樂。和我一起念高一時,他已經留級一年了。

照理說,留級一年,應該有些自卑感才對,但是任進仍是個臉上充滿陽光的運動員,他好像徹底不在乎功課這件事。平時,他不愛說話,好像有一片自在又朦朧的光暈包圍著他。總是一大早就到學校練習,我到學校時,他已經在操場上像一隻飛躍的羚羊般跳躍。

我的視線總是暗暗追逐著他。愛運動的男孩一身肌肉,黝黑又結實,跑起來像風一樣,他多麼與眾不同。

一大早就揮汗如雨的練習,使得他一到上課時就都在睡覺,有時還不自覺的發出鼾聲來。雖然他很高壯,位子被安排在最後一排,但他打鼾的聲音還是會清楚的傳到前幾排來。

有的老師很生氣,比如教數學的、高高瘦瘦、長得像猿人似的李老師。

那天在教基礎邏輯吧。

那一幕我還記得很清楚。他又打呼了,老師把他叫了起來:「同學,我問你一個問題!」

我回頭,看見他大夢初醒,正拭掉嘴邊的口水。許多同學在暗自竊笑。

「若天下雨,則地濕;那麼,若地濕,則天下雨,對不對?」李老師的口氣很嚴峻。他是一個脾氣很大的老師,同學們盛傳,只要他前一天跟老婆吵架,第二天上課就會找同學們出氣。

「喔……」任進望著天花板想了一秒鐘。他的位子離我太遠了,沒有看到我一直在對他搖頭。

「對!」他說。

「對你個頭!」老師怒喝。

忽然之間,一個擦黑板的板擦從我的頭上一尺處飛過。李老師動手了。

眼看著板擦就要打到任進的頭。啪的一聲,粉塵四濺,任進竟然扎扎實實的接住了板擦。

看傻眼的同學們竟忍不住喝起采來。

果然是運動員!動作敏捷真是沒話說!睡眼惺忪時動作依然精確!我在心裡也為他鼓掌。

李老師面子掛不住,滿臉脹紅,不顧為人師表之尊,竟然對他罵出一連串三字經。

他沒有表情,慢慢的走到教室前頭,輕輕的把板擦歸位。

「你這個白痴,不配聽我的課!你給我出去!」

「喔,好!」任進仍然一派輕鬆。他很順服、也很自然的走出教室,不多久,我又看到他在跑操場。他跑步的樣子,就好像全世界與他無關。

從此李老師上課都故意不看他,把他當空氣一樣。據說是體育主任來替他跟老師道歉,老師才沒繼續找他麻煩。

這一幕,帥透了!這一段小小插曲,在平淡的求學生活中,像一顆寶石一樣,永遠在我心裡的保險箱閃亮著。

他真是酷斃了!我記得,我曾經很喜歡任進。

我寫過一本少女的日記。裡頭寫的都是我如何喜歡他。我甚至相信,看到流星時許願會成真,也曾在看見流星時許下願望:希望有一天他會把我抱在懷裡,把氣呵在我臉上……

我還寫下:不管人家覺得我們多麼不配,一個是東,一個是西,一個是南,一個是北,我還是堅持喜歡你。

那本少女的日記在幾年前搬家時被整理了出來,看了看那內容,我自己都覺得好笑。笑完,就把它燒了。

可是,我們雖然在同一班,但是交集卻很少。

可能是因為我喜歡他,所以刻意矜持的迴避他。

我跟他站得最近的一次,是在某次全校朝會校長頒獎時。他得到了校際比賽的四百低欄金牌,而我在同時期得到那一次高中生演說比賽的冠軍。

我們一起站在台上,常常上台的我臉紅心跳不止。

掌聲響起的時候,我小聲的對他說恭喜。他聽到了,小聲的說謝謝。

他至今可能不知道,我曾經幫了他一個大忙。

我是班上的數學小老師。壞脾氣的李老師對我很好,很信任我,那時他家裡有事──他改完我的考卷後,就要我幫忙他改所有同學的考卷。

照理說,他應該只有十八分,只猜對幾題選擇題。

我模仿他的筆跡,偷偷改了答案,也把考卷空白的地方都補上了。那年,他的數學平均成績及格了,使他順利升上高二。

高二時,因為隔壁班有同學談戀愛,結果女生大了肚子,只好輟學。雙方家長鬧到學校來,怪學校沒把孩子教好,所以校長忽然下了一個命令,男女分班。

我離他越來越遠了。只能在每天上學時經過操場,看到他在操場上奔馳,看他抿著唇,表情很認真,一圈又一圈的跑著。他的眼神總是很堅定的看著前方,好像要衝破某種障礙似的。

我很喜歡他,但我只把喜歡他當成一個秘密。身為學校的風雲人物,我也接過不少男同學的情書,但是,我只喜歡他。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喜歡他。當時我相信的是,愛一個人,不必讓他知道,那才是一種柏拉圖式的最高層次的愛情。

高三時,父親換了工作,我也只好跟著轉學。剛開始看不到他時,我每天愁眉苦臉,讓我的新同學們誤以為我很嫌棄他們。沒有他,我的少女夢也失去了顏色。

曾經很喜歡一個人,在蒼白的青春裡曾有一個未完成的夢,想來就是一種幸福。

這個夢,我已經忘懷很久了。

在這個總是需要奮戰的冷酷世界……看見任進這個名字,我的心又暖和了起來。

這並不代表我還在喜歡他。我只是懷念著那段逝去的青春罷了。

他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呢?我真想見見他。

*   *   *

雖然只是一個兩百人左右的餐會,但細節仍然很多。訂場地、訂餐、找招待、放音樂,好多門學問。

我把所有的邀請卡都寄了出去,並請秘書打電話確認。我有私心,唯獨任進的電話是我自己打的。

「我先自我介紹,我是李宜蓉,你的高中同學,不知道你還記得嗎?」

「嗯──」電話那頭有兩秒鐘的空白,接著,他便以急促的口氣對我說:「不好意思,我正在忙,等一下回電給妳行嗎?謝謝──」

他的語氣有些僵硬。我難免多心的想,自己是否不受歡迎?還是他忘記我了?

過了半個小時,他才回電:「我是任進,有什麼事嗎?對不起,我剛有急事。」

語氣和緩多了。

我很想問問他到底有什麼急事?現在在做什麼?但基於職業訓練,不該多說的話我絕不多說。

「你有一位高中老師,叫做丁靜宇,她要辦一個餐會──」

「喔,為什麼?」

「她要回馬來西亞定居了,離開前想要見一見她教過的學生……」

「啊……真的嗎?」聽得出來他有些遺憾。

我大概簡述了餐會的目的。他爽快的說:噢,捐款是沒問題的。

「你還記得我嗎?」本該禮貌的結束電話,但我忍不住又多問了這一句。

「妳是……?對不起,剛剛我這裡很吵,沒聽清楚……」

「我姓李,李宜蓉,高一和你同班……」

「我當然記得……」他立刻說。

「真的?」我的語氣興奮起來。

「妳很優秀,永遠的第一名,妳很會演說,中英文都很好,妳當過主播,對不對?」

「你……」他果然記得我。而且──他一直在注意我吧……

是的,我曾經考進電視台當主播,不過,那個人人豔羨的工作,我只做了兩年就退出了。雖然只是兩年,但我也看盡了那些女人為了上主播台而展開的生死鬥。某次我要播報自己寫的新聞時,竟然發現自己寫的稿子全被刪除了。我只好憑著記憶播報新聞,雖然已經盡力,但仍吃了好些個螺絲。也有人在我的抽屜裡放死老鼠,跟大總管告密我跟某男主管有一腿,把我調到最冷門的時段……有一天,我發現自己再當讀稿機下去必然會發瘋,毅然辭職了。

真是不堪回首的工作,雖然每天在螢幕上看似光鮮亮麗。

在那段生活中,我談的戀愛也遺禍好些年。我確實跟男主管談了戀愛。而他是個有婦之夫。

他保證會愛我一輩子,最後卻選擇回到家庭以避免麻煩。

拖了三年沒有開花結果的感情,他痛下決心結束的那一剎那,我忽然覺得好輕鬆。我不怪他,是這段感情氣數盡了,也是我自己一意孤行,才把自己搞得這麼慘……

「那麼,說好了,你一定會來喔!丁老師會很高興的。」我回到了現實。

「是她要妳找我來的嗎?」

「當然,名單是她給我的。」

「嗯,李宜蓉──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拜託妳一件事情?我想要選個禮物給老師,妳可以幫我忙嗎?」

好,沒問題。這也是個讓感情加溫的好機會。

我見到他時,不免大吃一驚。他比以前高壯了很多,氣質也完全不同了。他看起來不再是個運動員,穿著風衣的他看起來像個精明幹練的上班族。不變的是兩道濃眉。

「我是任進。」他伸出大手來,好暖和的溫度。

他現在是個會計師,真想不到。以前拿板擦打他、罵他白痴的數學老師,若知他今日的職業,恐怕會嚇壞了。

他很有風度,下車會幫我拉開車門,光這個動作就可以給他一百分。

我陪他很迅速的買了一條白色的珍珠項鍊,我覺得珍珠很適合丁老師的氣質。那串珍珠項鍊足以買兩個名牌包,他二話不說付了帳。他還請我在百貨公司裡吃了晚餐。

「丁老師對你影響很大吧?」我問。

「嗯。」他說:「高三那一年,她是我的導師。那年暑假騎機車出了車禍,當運動選手的夢劃下終點。沒法保送體育系,又考不上大學,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她出現了。她按部就班的幫我排讀書計畫,幾乎把高中的課都重教了一遍。我幾乎是從ABC開始學起的,妳相信嗎?讀了一年,我竟然可以考上大學……」

的確是恩師。

「你一直有跟老師連絡嗎?」

「嗯。」他說。「不過,前幾個月,她沒再跟我連繫,叫我不要再找她。我真不知道她怎麼了?」

「這樣嗎?」我也不懂這是什麼道理。

見到他的這一天,我又開始喜歡他了。他笑起來好誠懇。最令人開心的是:他未婚,和我一樣。

我忍不住跟他提起,我曾經偷改考卷讓他及格的故事。他恍然大悟的拍了自己的頭:「哇,原來我的恩人是妳!我還以為那個老夫子大發慈悲了呢!」

我開始幻想,或許這是上天送給我的機緣,讓我和我曾經喜歡的男孩相見。

*   *   *

那天很快的到來。

我為晚宴選了白色的餐巾。桌上放著白色的玫瑰,正如丁老師的氣質。我也請了丁老師得意門生之一──現在是當紅歌手的李慧來獻唱一首歌。

丁老師的得意門生們也很捧場,聽說要為母校設置獎學金,都努力捐了錢。晚宴很像溫馨的聯誼會,每個到場的同學都上台為丁老師說幾句話。

從他們的感恩之語,就知道丁老師待大家都不薄。她對於家境清寒的同學,向來都是出錢出力,又願意花自己的時間幫他們補習功課。

我動了一點手腳,讓任進坐在我身旁。

任進走進來時,不像每個人一樣先和丁老師打招呼。穿得西裝畢挺的他只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安安靜靜、目不轉睛的看著她。

「我可以問妳一件事嗎?」他對我說。

「可以。」

「女人都希望男人勇敢嗎?」

「什麼意思,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他瞇著眼睛看著我:「妳會欣賞敢在大家面前勇敢向妳告白的男人嗎?」

「我,會!」我的心蹦蹦跳著。

到了晚宴的尾聲時,我明白了。

他喝了一大口酒,拿了那盒珍珠項鍊走向前去,堅持為丁老師戴上。丁老師起初有些忸怩,不太願意。同學們起鬨,她勉強接受了。

就在此時,任進抓起了麥克風。「我,今天非說不可……如果沒有妳,我恐怕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但我對妳,不只是感激而已。妳應該知道,這些年來,我一直很喜歡妳。」

說到這裡,本來在吃飯、聊天的,全都安靜下來。

啊,他在說什麼呀……

「不只是喜歡而已。」他說:「我一輩子都不能沒有妳,除了妳,我看不見別的女人。妳不能接受我的原因,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可是,我老早不是妳的學生了。也許,妳會說,妳比我多長了幾歲……可是妳念過那麼多文學名著,應該知道,愛情可以超越國界,也可以超乎年齡。我從來沒有退縮過,所以,妳不要躲我。妳給我的最後一封信,說妳要回國去了,不要耽誤我,要我去找屬於我的幸福?這是什麼意思?我要在這裡告訴妳,妳就是我的幸福,這麼多年,難道妳不懂我?」

看著他的眼神,我又想起當時那個在操場上不斷奔跑的少年,他似乎企圖以視線突破所有障礙般,永遠無畏的看著前方。他總是那麼鎮定自若,在這個世界裡保持著只屬於自己的節奏感。

我的淚水掉了下來,坐在我左邊的、右邊的女同學都是。儘管大家都驚訝得嘴合不攏,但我們都明白是怎麼一回事。

丁老師用手摀住臉,淚水從她的指縫中湧出。

那年我最喜歡的男孩,正勇敢的告白,雖然對象不是我。雖然我的感覺有點奇怪。

他酷斃了。

雖然被難以言喻的悲傷籠罩,好酸好酸的感覺。重溫舊時夢的幻想,剎那間碎了一地。但在內心深處,我還是為他喝采。

他喜歡的人不是我,但我還是忍不住喜歡他。

我還是很喜歡他。他已經是個大無畏的男人了。

我要他們幸福。

可是我感覺自己的五臟六腑都在翻滾,實在痛苦。

還好這個時候我的電話響了,「喂,妳幾點會結束,要不要我去接妳?」電話那頭是男友大東的聲音。

他真是個好人,及時安慰了我不安的心。我們在一起也三年了。雖然,我們的感情離激情很遠很遠,他也離浪漫很遠,離我的喝采和崇拜也很遠,但無可置疑的,他是個穩當的人。

女人永遠需要愛情,不管是不是自己最渴望的那種愛情。因為,曲終人散時,有人等著自己,到底是一種美好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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