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1/2

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暢銷十萬冊典藏版】

⊙禮品的銅臭味

我們不妨想想禮券卡增加的現象。有愈來愈多的節日購物者,現在會贈送禮券或禮券卡,而不會去搜尋適當的禮物了。這些禮券(卡)有特定金額的價值,可以在零售商店裡兌換商品。禮券卡代表的是挑選禮物與給現金之間的折衷,它讓選購禮品者能輕鬆一點,也給收禮者更大的選擇空間。大賣場塔吉特或沃爾瑪,甚至高級百貨公司「薩克斯第五大道」所發行價值五十美元的禮券卡,可以避免因為買到小兩號的毛衣所造成的「價值毀滅的損失」,因為它可以讓收禮者去挑選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而且,禮券卡又和送現金不同。雖然收禮的人可以很明確地知道你花了多少錢,金錢的價值一清二楚,但特定商店的禮券卡比起只是送現金,給人的感覺要好很多。或許,花時間挑選某家適合商店所投入的心思,多多少少紓解了那種不悅感。

九○年代期間,節日禮品貨幣化的趨勢累積動能,當時有愈來愈多的購物者開始贈送禮券。一九九○年末期,禮券轉換為有磁條的塑膠卡片,更加快了這種趨勢。在一九九八至二○一○年之間,禮券卡的年度銷售量幾乎激增了八倍,達到九百億美元以上。根據消費者調查報告,禮券卡是目前最普遍的節日禮品需求,超過了服飾、電玩遊戲、消費性電子產品、珠寶,以及其他的項目。

傳統主義者對這個趨勢感到痛心。人稱「禮貌小姐」的禮儀專欄作家瑪汀(Judith Martin)就抱怨,禮券卡已經「奪走了節日的精神和靈魂。你基本上就是付錢給某人—付錢給他,叫他走開。」個人理財專欄作家威斯頓(Liz Pulliam Weston)則擔心「送禮的藝術很快就會全然發展成為商業交易」。她問道:「多久以後,我們會開始塞鈔票給彼此?」

從經濟推論的角度而言,禮券卡取代禮物的轉變,是朝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如果最後能達到以一疊鈔票取代禮物的話會更好。理由為何?雖然禮券卡降低了禮物的「重大損失」,但還是不能完全避免。假設你叔叔給了你一張建材零售商家得寶(Home Depot)價值一百美元的禮券卡,它比一套你不想要、價值一百美元的工具組來得好。可是你並不怎麼喜歡自己裝修,你可能會寧願拿現金。畢竟,現金就像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的禮券卡。

解決這個問題的對策已經問世,而這一點也不足為奇。現在有一大堆網路公司會以現金買回禮券卡(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購買),再重新出售。例如,有一家名為「塑膠森林」(Plastic Jungle)的公司會以八十美元的價格向你買那張家得寶的禮券卡,並以九十三美元的價位重新賣出。折價率會依發卡商店的熱門程度而定。沃爾瑪或塔吉特價值一百美元的禮券卡,塑膠森林會出價九十一美元。可悲的是,邦諾書店一百美元的禮券卡,他們只願意出七十七美元,比漢堡王的七十九美元還低。

對於擔心禮品造成淨損失的經濟學家而言,這個贈送禮券卡而非現金的二級市場,量化了你施加於收禮者的效用損失:折價率愈高,禮券卡價值及現金價值之間的差距就愈大。當然,這些方式都未能捕捉傳統送禮所表達的心意及關注。這些美德都在禮物轉換為禮券卡、最後轉換為現金的時代趨勢下,漸漸式微。

一位研究禮券卡的經濟學家建議,藉由老派的貼心動作來調和現金的經濟效率:「計畫送人禮券卡的送禮者,或許應該記住現金禮之外附上一張小紙條給收禮者的好處,上頭說明這筆錢可以在(寫上該商店的名字)消費—加註心意是很重要的。」

送錢並開心地建議收受者可以去哪裡消費的字條,可以說是最掃興的禮物。這就如同把功利主義的元件和表達心意的基準分裝在兩個盒子裡,再用蝴蝶結綁在一起。

我最喜歡的送禮商品化例子,是最近申請專利的電子禮品轉送系統。《紐約時報》有一篇文章如此描述:你阿姨送給你水果蛋糕作為聖誕禮物。水果蛋糕公司寄給你一封電子郵件通知你有這麼一份貼心的禮物,並給你數項選擇:你可以接受送貨,或換別的東西,或把這個水果蛋糕轉寄給在你送禮名單上但不知情的人。由於這項交易是在網路上進行,所以你不需要重新包裝該項禮物,再拿去郵局寄。如果你選擇轉送,新的收禮者也可以有同樣的選擇。所以很可能這個沒人要的水果蛋糕,到最後會無止盡地在網際空間中四處跳飛。

不過,有一個可能的大混亂:根據零售業者的資訊揭露原則,在這個水果蛋糕旅程中的每一位收受者都可能會知道它的路線。這可能會讓人有點尷尬。得知這個水果蛋糕之前已被幾位收受者拒絕、現在又被塞到你這裡來,很可能會降低你對這份禮物的感激之情,也會摧毀它的表達價值。這可能會有點像,發現你的伴郎原來是去網路買來那篇窩心感人的祝詞一樣。

⊙兩種對市場的質疑

這兩種爭議,透過錢應該及不應該買什麼的辯論產生迴響。質疑公平性的人士爭論的,是市場選擇可能會反映出來的不公平;質疑腐化的人士提出的,則是市場關係可能會破壞或消滅的態度及基準。

以腎臟為例。的確,錢是可以買到一個腎臟而不破壞其價值,但是腎臟應不應該買賣?反對的人通常都是基於兩種立場。首先,他們指出這樣的市場迫害窮人,窮人選擇出售腎臟並不一定是真的出於自願(公平性的爭論)。再者,他們主張這類市場推動的是貶低、物化人類的觀點,也就是將人類視為一些備用零件的組合(腐化的爭論)。

再以孩子為例。我們是可以建立一個嬰兒收養的市場,但我們應該這麼做嗎?反對派人士提供了兩個理由,一個理由是因為把孩子拿來賣的話,經濟狀況較差的父母會從這個市場被排除掉,或是他們只能得到最便宜、最不受喜歡的孩子(公平性的爭論)。另一個理由是,把孩子定出價位,會使父母無條件的愛的基準遭到破壞,而必然存在的價差會強化一種觀念,那就是孩子的價值會依種族、性別、未來可能智力、生理能力或障礙等特質而各不相同(腐化的論點)。

深入探討這兩種對市場道德極限的論點,絕對是值得的。質疑公平性的人士指出,當人們在不平等或經濟拮据的情況下買賣東西時,會產生不公義的問題。根據這派反對人士的意見,市場交易並不一定會如市場擁護者所說的,永遠都是出於自願。一名農夫可能會為了一家溫飽而同意賣掉自己的腎臟或眼角膜,但這樣的同意可能並不是真正自願的。實際上,他可能是在不公平的情況下,基於自身狀況而不得不這麼做。

對於腐化的質疑則不一樣。這派反對人士指出,對特定財貨及事務進行市場衡量及交易,會導致貶低的結果。他們認為,特定的道德及公共財,若是進行買賣,就會遭到貶抑或腐化。腐化的爭論無法藉由成立公平的交易而消解,腐化在平等及不平等的條件下都有可能發生。

長期以來對於賣淫問題的爭議,可以用來說明這個差異。有人認為賣淫幾乎從來不是自願的,因此持反對的立場。這些人主張,出賣肉體的人通常都是被迫的,或許是出於貧困、毒癮或面對暴力的威脅等。這是質疑公平性的版本,但其他反對賣淫的人則認為無論是否被迫,賣淫都貶低了女性。這個論點認為賣淫是一種墮落,貶低了女性,並造成對性的不當態度。反對貶低與否,並不是看當事人是否受到外力逼迫才同意去做。即便處在一個沒有貧窮的社會,即便有女性喜歡這樣的工作,並在自由意志下選擇當高級妓女,反對者還是會譴責賣淫。

每一種反對都牽涉到不同的道德理想。持公平性觀點的人,強調的是「個人同意」的理想,說得更精確一點,是在公平的基礎上所實踐的個人同意。利用市場來分配財貨的主要論點之一就是,市場尊重選擇的自由,市場允許人們自行決定是否以特定價位賣掉這個或那個財貨。

但質疑公平性的反對人士則指出,有些這類的選擇並不是真正出於自願。當某人極為窮困或缺乏在公平條件下爭取權益的能力時,市場選擇並不能算是自由的選擇。所以為了要知道市場選擇是不是自由的選擇,我們必須問:在什麼樣社會背景條件下的不平等,會破壞有意義的個人同意。在哪個時點,交涉能力上的不平等會壓迫處於劣勢的人,並破壞他們所進行交易的公平性?

反對腐化的人則提出不同的道德理想。它不訴諸個人同意,而是強調財貨在道德上的重要性,也就是那些會在市場計價及交易之下遭到貶低的財貨。所以,要判斷大學入學許可是否應該容許買賣,我們應該先討論大學應該追求的道德及公共財有哪些,然後再問,出售入學許可是否會損害這些財貨。至於要決定是否應該設立一個嬰兒送養市場時,我們必須問:應該是由哪個基準來管理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係,以及買賣孩子會不會破壞這些基準。

公平及腐化的反對派,兩者對市場的內涵持有不同的看法。當特定財貨是珍貴或神聖或無價時,持公平論點的人並不反對將其市場化、付諸買賣,但他們反對在不平等的基礎嚴重到會造成不公平的議價條件時所進行的買賣。至於在基礎條件公平的社會中,他們並不反對將財貨商品化(無論那是性、腎臟,或是大學的入學許可)。

相對地,持腐化論點的人重視的是財貨本身的特性,以及應該用來管控這些財貨的基準。所以光是建立公平的議價條件並不足以符合這個基準。即使是在一個權力與財富沒有不正義差距的社會中,還是有些東西不應該用錢買。這是因為市場不僅是機制,還會體現特定的價值。而且,有時候,市場價值會排擠掉值得我們關注的非市場基準。

⊙核廢料貯存地點的爭議

多年來,瑞士一直在尋找一個可以存放該國放射性核廢料的地方。雖然瑞士重度依賴核能,但幾乎沒有任何社區願意讓核廢料存放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區之中。其中選定的一個可能地點是位於瑞士中部山區、僅有二千一百個居民的小村莊沃芬希森(Wolfenschiessen)。一九九三年,就在針對這個問題的公投舉行前不久,某些經濟學家對村民做了一項調查。他們問村民:如果瑞士國會決定要在該社區蓋核廢料貯存設施,他們會不會投票接受。雖然這個設施普遍被該地區視為不受歡迎的增建物,但是有略高於半數(五一%)的居民表示自己會接受。顯然,他們對公民義務的觀念,強過於對危險性的擔憂。然後,經濟學家又加了一項有利條件:如果國會提議在你們社區蓋核廢料貯存設施,而且每年提供居民補償金,你會不會贊成?

結果支持率不升反降。附帶金錢誘因反而使支持率減半了,由原本的五一%下降至二五%。給錢反而降低了人民支持在當地設置核廢料貯存設施的意願。尤有甚者,增加籌碼也沒有幫助。當經濟學家提高補助金時,結果仍維持不變。即使將現金補償提高至每人每年八千七百美元—這個數字已經遠超過家庭月所得的中位數—居民還是堅持立場,不為所動。在其他反對在自己社區中興建核廢料貯存設施的地區,人民對補償金也有類似甚至更激烈的反應。

瑞士這個小村莊到底是怎麼了?為什麼多數人寧可免費接收核廢料,卻不願意收受補償金?

標準的經濟分析會說,給人們錢、讓他們接受某項責任,會增加而不是減少他們這麼做的意願。但是主持這項調查的經濟學家佛瑞(Brono S. Frey)和歐伯賀澤—吉(Felix Oberholzer-Gee)指出,價格效益有時候會因支持公眾利益等道德考量而產生混淆。對該社區的許多村民而言,願意接受核廢料貯存設施,反映的是公眾精神,也就是認同整個國家依賴核能,而核廢料又一定得找地方貯存的事實。如果他們的社區被認定是最安全的存放地點,他們就願意承擔這個重責大任。至於提供該村莊居民補償金,感覺上很像是賄賂、是買票。事實上,八三%反對補償金提議的村民表示他們不會被收買。這解釋了他們反對的理由。

你或許會以為,增加一項金錢的誘因只會增強既有熱心公益的氣氛,並因此強化村民對核廢料貯存設施的支持,畢竟,兩種誘因—金錢和公民義務—不是強過只有一個嗎?其實並不盡然。認為誘因可以累加起來,是個錯誤的假設。相反地,對瑞士的好公民而言,對個人報酬的期待,會將一個公眾問題轉化為金錢問題。當市場基準入侵之後,他們的公民責任感便被排擠掉了。

這項研究的作者最後得到的結論是:「當公益精神勝出時,對於建設整個社會希求、但不受當地歡迎的設施,若想利用金錢誘因以提振支持率,所要付出的代價會高於標準經濟理論所建議的水準,因為這些誘因往往會排擠掉公民責任。」

這並不代表政府單位應該只要把決定強加在當地社區即可。高壓式的管制會比金錢誘因更傷害公益精神。反之,讓當地居民擁有自行衡量風險的能力、允許人民共同參與決定哪個地點最符合大眾利益、給予所在地的社區於必要時關閉該設施的權力等,都是比較肯定可以獲得大眾支持的方式,也都好過只是收買人心的嘗試。

用現金來籠絡人心,通常會遭到嫌惡,不過某種程度的補償則往往受歡迎。各地方社區常會接受因在自己社區範圍內設置某些不受歡迎的公共工程(如機場、掩埋場、回收站等)而產生的補償。不過有研究顯示,如果是以公用財而非現金的形式作為補償,人民比較會接受。公園、圖書館、學校設備改善、社區中心、甚至跑步的步道或腳踏車車道等,都比錢更容易為人所接受。

從經濟效益的角度來看,這有點令人疑惑,甚至不合理。理論上,現金應該一定會比有形的公共財來得好才對。理由就跟我們在討論送禮時所觀察到的現象一樣。現金是可以到處流通的萬用禮券卡。如果給居民現金作為補償,他們隨時都可以決定將這筆意外之財集合起來,支付興建公園、圖書館或遊樂場的費用,如果這是可以將他們的效益發揮到最高的方式。再不然,他們也可以選擇把錢花在私人的消費上。

但是,這個邏輯遺漏了公民犧牲的意義。由於公共財肯定了決定地點所帶來的公民責任及共同承擔的犧牲,所以公共財會比給私人的現金更適合作為公共傷害及不便的補償。對接受新機場跑道或掩埋場的居民提供現金補償,可能會被視為是默許這個社區自貶身價的賄賂。至於一座新的圖書館、遊樂場或學校,是使用同樣金額的錢,藉著強化社區及推崇其公益精神,來酬謝社區居民所作的公民犧牲。

⊙市場的兩個信條

第一個假設是,將某種活動商業化並不會改變這個活動。根據這個假設,金錢永遠不會腐化,而市場關係永遠不會排擠掉非市場基準。如果這個假設為真,那麼將市場擴展至生活中的各個層面,就會變得令人難以抗拒。就算把過去未曾用來交易的財貨拿來交易,也不會造成傷害。想買或賣的人都可以如願,效用因而可獲提升,而將這些財貨視為無價之寶的人,也可以自由地選擇不去進行交易。根據這個邏輯,允許市場交易可以造福某些人,但又不致不利於其他人—即便被買賣的財貨是人類的血液也一樣。就像艾羅所解釋的:「經濟學家通常會理所當然地認為,由於市場的創設增加了個人的選擇範圍,所以必然會帶來更高的利益。所以,如果在自願捐血的制度之外,再加上賣血的可能性,那只是進一步擴大了個人選擇的空間罷了。如果一個人能從付出獲得滿足,他還是可以繼續付出,沒有任何事會傷害到這項權利。」

這種推論的說詞主要是依據以下的想法:創設血液市場,並不會改變其價值或意義。血液就是血液,無論被當成禮物或被拿來賣錢,都還是會達到維持生命的效果。當然,這裡會有危險的不只是血,還有出自利他主義的捐血行動。提特穆斯將獨立的道德價值加到驅動這項捐贈的慷慨上,可是艾羅不相信,即使是這個行為也可能會因為市場的引進而受到傷害,他說:「為什麼創設血液市場就會減少捐血行動中的利他主義?」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將血液商業化會改變捐血的意義。理由在於:在一個血液會被定期買賣的世界裡,去你家附近的紅十字捐一品脫②的血,還算是一種慷慨的行為嗎?或者,剝奪窮人賣血賺錢的機會,是不是一種不公平的行為?如果你想對捐血活動有所貢獻,是自己去捐血比較好,還是乾脆捐五十美元,讓他們用來向需要收入的遊民再買一品脫的血?想要當利他主義者的人如果因此被搞糊塗的話,一點都不能怪他們。

艾羅的評論中,市場信心的第二個信條是:道德的行為是個需要被經濟化的商品。這個想法是:我們不應該過於依賴利他主義、慷慨、團結或公民責任,因為這些道德的情操是會因使用而耗盡的稀有資源。依賴利己主義的市場,使我們得以不致用完限量供應的美德。所以,舉例而言,如果我們仰賴大眾的慷慨來供應血液,可用於其他社會或慈善活動的慷慨就會所剩無幾。不過,如果我們使用價格體系來創造血液的供給,人們利他主義的衝動就仍會在我們真正需要時出現,不致消滅。艾羅寫道:「和許多經濟學家一樣,我不想過度依賴以倫理道德取代利己主義。我認為,最好整體而言,對倫理行為的要求,應該要限制在價格體系無效的情況下⋯⋯我們不希望魯莽地用盡稀少的利他主義動機資源。」

顯而易見地,這種對美德的經濟學觀點,如果是正確的話,將會為擴張市場進入生活的每一個領域提供了更大的空間,包括那些傳統上由非市場價值所管理的東西。如果利他主義、慷慨以及公民道德等的供給都是限量的,就如同化石燃料等資源一樣,那麼我們就應該要嘗試去節約使用。我們用得愈多,就會剩下愈少。根據這個假設,依賴市場多一點、依賴道德少一點,就是維護這種稀有資源的方法。

⊙募款獎金的副作用

金錢誘因在不如核廢料問題般嚴重的情況下,也會排擠掉公共精神。每一年,以色列的高中生都會在特定的「捐款日」,為了各種有意義的目標而挨家挨戶去募款,例如癌病研究、身障兒童救助等等。有兩位經濟學家做了一項實驗,以判斷獎金誘因對學生動機的影響。

他們將學生分為三組。對第一組的學生發表一篇簡短的激勵演說,告訴他們這個目標的重要性,然後就讓他們上路。第二及第三組也聽了同樣的演說,但另外還給他們獎金,該獎金的發放是根據他們所募得的金額而定,分別是百分之一及百分之十。獎金並不會從捐款中扣除,而是來自另一個來源。

你認為哪一組學生募到的錢最多?如果你猜是沒有獎金的那一組,那就對了。不拿獎金的學生募到的捐款,比可以獲得百分之一募款金額的那一組多出了五五%。可獲得募款金額百分之十獎金的那一組所募到的捐款,則遠超過可以拿到百分之一獎金的那一組,但卻低於沒有獎金的那一組。(沒有獎金的志工所募到的錢,比最高獎金的那一組多了九%。)

這個故事的啟示何在?本研究作者的結論是:如果你要用獎金來激勵人們,要不就「付得足夠,否則就乾脆一點都不要給」。如果錢付得夠多,你就能得到想要的東西。雖然這或許是真的,但這一點並不是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的唯一一件事。其中還有關於錢是如何將基準排擠掉的教訓。

從某種程度上而言,這項實驗證實了大家很熟悉的一個假設:獎金誘因是有用的。畢竟,可以得到百分之十獎金的團體,募到的捐款遠高於只能得到百分之一獎金的那一組。但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兩個有獎金的團體,會落後給不拿獎金的那一組?最可能的原因是:付錢給學生去做一件好事,改變了這個活動的性質。挨家挨戶勸募善款,重點不再是履行公民義務,而是賺取佣金了。獎金誘因將公益活動轉變為可賺錢的工作。這對瑞士的村民以及以色列的學生都一樣,引進市場基準,擠掉或至少削弱了他們對道德及公民義務的承諾。

同一批研究學者所做的另一個值得一提的實驗,也產生類似的教訓。該研究與以色列的托兒所有關。就像我們之前已經看到的,對遲接孩子的父母處以罰款,並不能減少遲到父母的數目,反而使該數字增加。事實上,遲接孩子的情況幾乎倍增。家長將這種罰款視為他們願意支付的一種費用。不只如此,在大約十二週之後,當托兒所取消罰款制度,新增的遲到人數並未回跌,仍然居高不下。事實證明,一旦以錢解決這個手段侵蝕了應該準時出現的道德責任,過去舊有的責任感是很難重振的。

前述核廢料貯存設施、勸募善款,以及托兒所遲接這三個案例,描繪了將錢引進非市場的環境之後,會如何改變人們的態度,並將道德及公民責任排擠掉。市場關係的腐蝕效應,有時候會強到壓過價格效應,也就是,提供獎金誘因以誘使人們接受極危險的設施、挨家挨戶地去募款,或準時出現,反而會降低而不是增加人們這麼做的意願。

為什麼要擔心市場排擠非市場基準的這個趨勢呢?有以下兩個理由:一個是財政問題,另一個是倫理問題。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公德心及熱心公益這樣的社會基準是非常划算的,它們可以促進原本需要花很多錢才能收買的有用的社會行為。而比起仰賴民眾的公民責任感,如果只能靠金錢誘因來鼓勵民眾接受核廢料,勢必得多付許多錢。如果必須花錢請學生去募款,就得付出高於百分之十的佣金,才能獲得熱心公益免費創造出來的同等結果。

可是,如果只把道德及公民基準視為一種激勵人們的符合成本效益的方法,就會忽略基準的真正價值。(就如同把現金禮汙名化,視為阻礙經濟效益的社會現象,卻不從道德角度來衡量它。)想要單純靠金錢來誘使民眾接受核廢料貯存設施,不僅成本高昂,也是敗壞人心的。它逃避掉在衡量該設施為當地帶來的風險,以及國家對該設施的需求時,所要進行的說服及徵求同意的過程。同樣的,付錢給學生,要他們在募款日沿街去募款,不僅增加了募款的成本,也令他們熱心公益的精神蒙羞,並扭曲了他們所接受的道德及公民教育。

⊙當市場把人區隔開來

重商主義並未毀掉它所碰觸的一切。一具消防栓就算貼有肯德基炸雞的商標,還是能夠引水滅火。一部地鐵列車就算包覆著一部好萊塢電影的廣告,仍然能夠準時送你回家吃晚餐。學童能夠藉由數Tootsie Roll糖果來學習算術。在美國銀行球場、美國電話電信公司球場、林肯金融球場,球迷依舊會為主場球隊加油,就算沒有幾個人說得出這些地方是哪些球隊的主場場地。

儘管如此,把企業商標烙印在事物上,改變了這些事物的意義。市場會留下其印記。置入性行銷損害了書籍的完整,腐化了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關係;身體上的刺青廣告物化了那些為了錢而刺上廣告的人,也貶抑了他們;教室裡的廣告破壞了學校的教育目的。

我承認以上這些看法是有爭論空間的。對於書籍、身體和學校的意義,以及它們的價值該如何衡量,大家有不同的意見。事實上,對於市場所侵入的許多領域,不管是家庭生活、友誼、性、生育、健康、教育、大自然、藝術、公民權責、體育活動,還是我們對待死亡的方式,究竟什麼樣的規範方屬合宜,我們的意見也不一致。但我要指出的是:一旦我們看見市場和商業改變了它們所碰觸的財貨的性質,我們就得問,市場屬於哪些地方,以及不屬於哪些地方。而如果不去深究財貨的意義和目的,以及這些財貨該由哪些價值來支配,我們將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種深究無可避免地會觸及對美好生活的不同概念,這是我們有時候害怕踏進的地帶。由於害怕意見不一致,我們不敢把自己的道德和精神信念帶到公共廣場上。然而,在這些問題前退縮並不會使這些問題懸而未決,而只是意味著市場將會替我們作決定。這就是過去三十年來的教訓。市場至上的時代,正好和公眾論述大多缺少道德與精神內容的時代同時。要讓市場留在屬於市場的地方,我們唯一的希望是由公眾來公開探究各種財貨的意義,以及我們所看重的社會事務的意義。

除了辯論這件或那件財貨的意義,我們也需要問一個更大的問題,那就是我們希望活在什麼樣的社會裡。隨著命名權和市政行銷占有了公共的世界,它們減少了其公共特性。在對特定財貨造成的損害之外,重商主義也侵蝕了共同性。金錢能買的東西愈多,來自不同階層的人相遇的情況就愈少。當我們去觀賞一場棒球賽,抬頭望向那些空中包廂,或者也許是從空中包廂裡向下望,我們就是在目睹此一現象。從前在球場中,我們可以看到各個階層的人融合在一起,此一經驗的消失是一種損失,不僅是對那些向上望的人,對那些向下望的人也一樣。

類似的情形也已經在我們社會的各個角落發生。在這個貧富益發不均的時代,把所有的東西都市場化,意味著富裕之人與收入不豐之人漸漸過著隔離開來的生活。我們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工作、購物和遊玩。我們的孩子去上不同的學校。你可以說這是美國人生活的「空中包廂化」。這對民主而言並不是件好事,也不是一種令人滿意的生活方式。

民主並不需要完全的平等,卻需要國民能分享一種共同的生活,重要的是背景和社會地位不同的人能在日常生活中相遇、相碰撞,因為這樣我們才能學習克服彼此的差異,容忍彼此的差異,才會在乎共同的利益。

因此,說到最後,市場的問題其實是關於「我們想要如何共同生活」的問題。我們想要一個一切都可待價而沽的社會嗎?抑或社會上還是有某些道德性與公民性的財貨,是市場不會尊崇,但是用金錢買不到的?

close
貨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