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1/2

令人著迷的生與死:耶魯大學最受歡迎的哲學課

●第一章   思考死亡

這是一本探討死亡的書。不過,這是一本哲學著作,意思是說,本書討論的主題和其他探討死亡的書籍所涵蓋的主題,可能不會相同。因此,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談談本書不會討論的若干議題,而這些都是讀者可以合理預期或希望一本探討死亡的書籍所會討論的議題,所以如果這本書不是你原本想看的那種書,你就可以立刻知道。

我主要想探討的是有關死亡本質或死亡現象的心理學與社會學問題。舉例來說,一本探討死亡的書可能會詳細討論死亡的過程或是接受自己不免一死的事實。本書不會談論這些東西。同樣的,本書也完全不會談論哀悼悲傷的過程。此外,本書不會討論美國的殯葬業,不會討論我們面對死亡的態度有多麼令人擔憂,也不會討論我們如何傾向於將瀕死之人隱藏於眾人的視線之外。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議題,但不是本書打算談論的議題。

那麼,本書究竟要談些什麼呢?我們將會討論死亡的本質所引發的哲學問題,例如,人死的時候會怎麼樣?不過,要談到這個問題之前,必須先思考這個問題:我們是什麼?人是什麼樣的個體?說得更確切一點,我們到底有沒有靈魂?

在本書的開頭,我不妨直接先說明清楚,本書提到的「靈魂」乃是哲學上的術語。我所謂的「靈魂」,指的是一種無形的東西,一種與肉體不同的東西。所以,本書將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不是擁有無形的靈魂,一種會在肉體死亡後繼續存在的東西?如果沒有的話,那麼這對於死亡的本質帶有什麼意義?死亡的時候會怎麼樣?

接下來是本書將提出的另一個問題:我要怎麼樣才能夠在死後繼續存活下去?實際上,我們必須再問得更廣泛一點:所謂的存活到底是什麼意思?舉例來說,對我而言,活過今晚是什麼意思?且讓我針對這個問題大致解釋如下:明天下午將會有個人坐在我的電腦前面,撰寫這本書。我當然假定(也真心希望!)那個人會是我。不過,明天坐在這裡打字的那個人到底必須具備哪些條件,才會和今天坐在這裡打字的這個人算是同一個人?這個問題探討的是跨時間的個人同一性本質。顯而易見的是如果要適切思考死亡與存活的問題,以及人是否有可能在死後繼續存在,首先就必須搞清楚個人同一性的本質。

這類問題,也就是關於靈魂的存在、死亡的本質,以及在死後繼續存活下來的可能性,將占用本書前半段的篇幅。然後,我們會把焦點轉向價值問題。死亡如果真的是終點,那麼死亡有可能是不好的嗎?當然,我們大多數人都直覺反應且強烈傾向於認為死亡的確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不過,死亡到底哪裡不好,卻有不少哲學謎題可供思考。

讓我簡單舉個例子,假設我死後不再存在。若你仔細想,其實很難看出死亡對我有什麼不好,畢竟一旦我死了,死亡顯然不可能對我有任何不好的影響:怎麼可能會有任何東西能夠對根本不存在的東西造成不好的效果呢?然而,死亡如果不可能在我死後對我造成不好的影響,那麼死亡怎麼可能會對我不好?畢竟,對於現在仍然活著的我而言,死亡顯然沒有任何不好的影響呀!

別擔心,我不打算說服你相信死亡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不過,我們後續將會看到,其實必須花點心力才能確認死亡究竟哪裡不好,從而認定死亡的確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另外也值得一問的問題,則是死亡是否不只有一個不好的地方)。接著,如果死亡確實不好,我們可能也不免要納悶,永生難道就是一件好事嗎?這也是本書將會談及的另一個問題。在更廣泛的層面上,我們必須要問:我將不免一死的這件事實,對於我的生活方式會造成什麼影響?應該以什麼態度面對自己必然會死的現象?舉例而言,我該不該害怕死亡?該不該因為自己終將一死而感到絕望?

最後,本書將把焦點轉向自殺的問題。我們許多人都認為,生命既然是如此珍貴美好的東西,自殺絕對是一種不合理的行為。畢竟,這麼做就是拋棄了你能夠擁有的唯一生命。所以,在本書最後,我們將會檢視自殺的合理性與道德性(或許該說是不合理性與不道德性)。

以上就是本書的探討方向。對於熟悉相關哲學術語的讀者而言,我們可以粗略地這麼說:本書前半部探討的是形上學,後半部探討的是價值理論。

我認為,撰寫哲學書有兩種不同方式,尤其是像本書這樣的入門書籍。第一種方式是單純提出正反面的各種不同立場,但作者保持中立,不公開表明自己同意哪些立場。這是第一種方式。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頗為不同的方式,而且我該警告你,我在本書中採取的是第二種方式。在第二種方式當中,作者確實會告訴讀者自己同意哪些觀點,也會為這些觀點辯護—竭盡全力加以辯護。這種作法比較接近於我撰寫本書的方式,我將會闡述和辯護一種特定的思維。也就是說,我對我們所要討論的議題懷有一套特定的觀點,而且在本書將會努力說服你接受這些觀點。

為了讓讀者能夠對這些觀點獲得簡要的理解,且讓我先描述另一套不同的觀點—一套受到許多人接納的觀點。你接下來將會看到,這種普遍的觀點涉及了幾項邏輯上互不相同的論點。因此,就邏輯上而言,你可以相信這套觀點的部分內容,但不可能全部一起相信。不過,許多人卻是全部相信,而且我認為你大概也很有可能至少相信這套觀點的部分內容。

以下就是這套普遍的觀點。首先,人有靈魂,也就是說,人不是只有肉體,不只是一團血肉與骨頭構成的東西。相反的,人有一個部分,也許是最重要的一部分,這部分不是物質,而是個無形的靈性部分。如同我提過的,這部分在本書中稱為靈魂。多數人都相信有靈魂的存在,說不定你也這麼認為。多數美國人無疑相信人具有某種無形的靈魂,普遍的觀點認為由於這種無形靈魂的存在,因此我們有可能(實際上是非常有可能)在死後繼續存活下去。死亡將會是肉體的毀滅,但由於靈魂是無形的,因此靈魂可以在死後繼續存在。當然,死亡有許多我們無法知道的事情,這畢竟是人生的終極謎團。不過,不論你是否相信有靈魂的存在,大概都至少會希望有靈魂的存在,因為這樣你才有可能在死後繼續存活下去,畢竟死亡不但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而且還恐怖得令人不禁希望可以永生。永生想必是一件美妙的事情,人們一旦有了靈魂,至少就有永生的可能性。無論如何,我們絕對希望如此,希望自己擁有永生的靈魂,不論知不知道實際上是否如此。如果沒有靈魂的存在,如果死亡真的是徹底的終點,這就是一件極度糟糕的事情,而明顯可見的反應,也就是最適當且放諸四海皆準的反應,就是以恐懼和絕望面對死亡的前景。最後,由於死亡極為恐怖,生命又極為美妙,因此拋棄生命絕對是一種不合理的行為。所以,自殺不但是絕對不理性,也絕對不道德。

如同我說過的,我認為以上就是一般人對於死亡本質的普遍觀點。至於我接下來要做的事,也就是我在本書中要論述的重點,就是指出這套觀點從頭到尾錯得一塌糊塗。我將試著說服你幾件事情:靈魂並不存在、永生不是件好事、害怕死亡不是面對死亡的適當反應、死亡沒有特別神秘,而且在特定情況下,自殺可能在理性與道德上都具有正當性。如同我說過的,我認為一般的觀點大致上可說從頭到尾錯得一塌糊塗,所以我也會試著說服你認同這一點。至少,這是我的目標。

因此,可想而知,在你看完本書之後,我希望你會在這些事情上都同意我的觀點。畢竟,我認為我辯護的這些觀點都是真的,而且我也非常希望你終究會相信真相。

不過,我也要指出這一點:真正關鍵的重點不是你和我抱持相同的看法。真正關鍵的重點是讓你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我在本書最重要的目標,是邀請你仔細檢視死亡,以大多數人從來不曾採用過的方式面對和思考死亡。到了本書結尾,如果你在特定主張上還是不同意我的看法,那也沒關係。這樣我就滿足了。好吧,我不會完全滿足,不過至少我大致上會感到滿足,只要你對這些議題的正反面論點都真正進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開始之前,我還需要再交代幾句話。首先,如同我已經說明過的,這是一部哲學著作,會利用自己的推理能力,非常仔細地思考我們對於死亡所能夠知道或者理解的事情。我們將會從理性的角度試圖思考死亡。

所以,我必須明白指出,有一種證據,或者說論點,是本書不會採用的,也就是訴諸宗教權威的說法。當然,你可能早就已經相信死後世界的存在,可能認為自己會在死後繼續存活下去,可能相信永生。當然,你之所以相信這一切,原因是你的教會這麼教導你。沒關係。我在本書的目的或意圖不是要說服你放棄宗教信仰,也不是要推翻你的宗教信仰。不過,我確實要表明我在本書中不會訴諸這類宗教論點,不論是上天的啟示、聖經的權威,還是其他任何這類東西。

你如果想要的話,可以把這本書視為一個大假設。如果我們必須從世俗觀點思考死亡的本質,會得出什麼樣的結論?如果只使用自己的推理能力,而不依賴任何天啟所提供的答案,會得出什麼樣的結論?你如果剛好相信天啟,那麼我們可以另外找時間加以討論,但是本書不會涉及那方面的辯論。

最後,我必須解釋為什麼將本書稱為哲學入門書籍:意思是說本書不認定讀者在這項主題上具備任何背景,但並不表示本書的內容很簡單。實際上,本書的部分題材相當困難,有些觀念可能也不是第一次讀就能夠理解。老實說,你如果能夠撥出時間,將本書的部分內容重讀一遍,通常會很有幫助。當然,我不會真的預期你這麼做,但我還是要事先提出警告:哲學可以是很難讀的東西。

我也要強調,本書的入門性質還有第二重意義,也就是說本書的每一項主題都還有更多可以探究的內容。我們在本書中討論的每一項主題,都可以再用更長的篇幅加以探討。除了書中思考的論點之外,還有其他更進一步的論點,而且那些論點都可能會變得極度複雜,複雜得超出這類書籍所能夠討論的程度,這點對本書所檢視的每一項主題而言都是如此。

所以,請不要以為我在本書中提出的任何論點會是該項主題的定論。實際上,我提出的論點比較像是各項主題的序言,不過序言當然可以是思考問題的絕佳起點。

第六章  人如何繼續存在?

假設我的錶故障了,於是我把它拿到鐘錶店修理。為了清潔與修復我的錶,鐘錶店老闆把錶拆開,去除齒輪上的鐵鏽(現在的錶裡面還有齒輪嗎?假設這是一具老舊的懷錶)。他清潔了所有的零件,一一擦亮之後再重新組裝起來。一個星期後,我回到鐘錶店問道:「我的錶呢?」他把修好的錶交還給我。就這樣,一切看來都沒有問題。

不過,假設我對鐘錶店老闆說:「等一下,你這傢伙。別想騙我。這不是我的錶。這個錶所有的零件雖然都和我的錶相同,而且排列方式也完全一樣,但這不是我的錶。」這麼說顯然不對。相反的,我認為在這個例子裡,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說那個錶的確是我的錶(當然,我的錶被拆開來了一段時間。說不定,我們應該說我的錶在那段時間不存在。不過,所幸它終究還是重新組裝了起來。而既然重新組裝了起來,那個錶就還是我的錶)。

如果這樣的說法對於錶而言是正確的,而且我確實認為這麼說是正確的,想必上帝也能夠在審判日做出同樣的事情。祂可以把我們散落於全球各地的分子收集起來,重新加以組裝,然後說:「哈!你的肉體回來了。」如果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沒錯,那麼那具肉體就會是我。至少我是這麼認為。

不過,我們也必須擔心另一個不同的例子,這個例子反駁了肉體能夠分解之後再重新組裝起來的概念。提出這個例子的人是范因瓦根(Peter van Inwagen),一位當代的形上學家。假設我的兒子用積木精心蓋出了一座高塔,蓋得非常漂亮。他對我說:「請在媽媽回家後讓她看我蓋的這座高塔。」然後,他就上床睡覺去了。在他睡著之後,我清掃家裡,卻不小心把那座高塔碰倒了。我心想:「老天,他一定會很生氣。我向他保證我會小心的。」於是,我撿起那些積木,重新蓋出一座高塔,和我兒子蓋的那一座形狀相同,結構也一模一樣。實際上,我蓋得非常仔細,也許積木上都有編號—連每一塊積木的所在位置都分毫不差。

好,我蓋好了(或者該說是重蓋)這座高塔。我太太回家之後,我對她說:「看我們兒子蓋了什麼東西。這是他蓋的高塔。」嗯⋯⋯聽起來不太對。這座高塔不是我們的兒子蓋的,而是我蓋的。這是我仿蓋而成的高塔。當然,我的兒子醒來之後,我如果不告訴他,他也不會知道這座高塔是一件複製品。不過,你一旦把一座積木高塔拆散,再把所有的積木按照原狀組裝起來,如此完成的高塔就不是原本的那座高塔。范因瓦根是這麼說的,而且我必須承認我覺得這種說法聽起來沒錯。我如果指向那座高塔,說:「那是我兒子蓋的。」或者「那座高塔就是我兒子蓋的那一座。」那麼我就是在撒謊。

於是,范因瓦根得出這項結論:你如果把一件物體拆解之後再重新組裝起來,這件物體就不再是原本的那一件物體。所以,就算審判日真的降臨,上帝把所有分子重新組裝起來,讓肉體復活,那具肉體也不會是你原本的肉體。而如果擁有相同的肉體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那麼那個人就不會是同一個人。到了審判日,只會有我的複製品,但不會有我。如果肉體復活是這麼一回事,那麼范因瓦根就會這麼說。

我必須坦承:我不曉得該怎麼解釋這些形上問題。我一旦想到高塔的案例,確實覺得自己傾向於認同范因瓦根的觀點,認為那座高塔不是我兒子蓋的那一座。可是我一旦想到錶的案例,卻又覺得那個錶仍然是同一個。所以,我只能邀請你思考這兩件案例,並且詢問自己:我們該怎麼說?當然,如果有人認為那座高塔仍是同一座高塔,自然沒有任何問題。這麼一來,我們就可以說,在這兩件案例中,包括錶與高塔,重新組裝而成的物體仍是原本的那個物體。因此,我們如果把肉體重新組裝起來,那具肉體想必就是同一具肉體。當然,如果有人認為范因瓦根的說法確實沒錯,並且因此斷定錶的案例也是如此,重新組裝而成的錶不是原本的那個錶,也同樣不會有什麼問題。這些人可以直接堅持復活的肉體不是原本的肉體。所以,在審判日醒來的那個人不會是我。

但你如果像我一樣,覺得錶是一回事,高塔又是另一回事,那該怎麼辦呢?我們能不能在錶與高塔的案例當中找出某種相關的不同,而能夠指出重新組裝的錶仍是同一個錶,但重新組裝的高塔卻不是同一座高塔?明顯可見,單是指稱這兩者有所不同是不夠的,我們需要解釋這兩者在重新組裝的情形當中為什麼不同。接著,我們當然也必須進一步探究肉體復活的案例。你一旦把一具肉體重新組裝起來,這具肉體到底比較像是錶的案例,還是比較像高塔的案例?

我必須坦承,我不知道最好的答案是什麼。我覺得自己傾向於這麼認為:重新組裝而成的錶是同一個錶;重新組裝而成的高塔卻是不同的高塔。說不定這兩者有所不同。我不知道。對於這兩者有什麼不同,我實在提不出足以令人信服的理論。而由於我不知道這兩者的差異何在,因此我也沒有立場認定重新組裝而成的肉體是不是同一具肉體。我實在不知道。所以,如果有人想要充分確立同一性理論,顯然仍有不少形上問題需要解決。

儘管如此,至少看起來可能的是:我們一旦確立了形上理論,即可知道復活的肉體會不會是同一具肉體。所以,我想至少還是有可能肉體復活的結果會是我。

既然如此,我們如果接受肉體觀點的話,應該怎麼說呢?可不可能有死後的生命?我有沒有可能在肉體死亡之後繼續存活下去?就我所知,這種可能性看起來的確仍然存在,儘管其中確實有些我不曉得怎麼解開的謎團。請注意,這不是說我相信一定會有審判日,而且上帝會在那一天把肉體重新組裝起來。不過,至少這看起來像是個合乎邏輯的可能性。

讓我們進一步琢磨肉體觀點。根據這種觀點,如果要是同一個人,就必須擁有相同的肉體。不過,正如我們經由思考眾所熟悉的日常事物所得知的,一件物品不需要具備所有原本的組件才能算是同一件東西。如同我早已提過的,我每次開車都會磨掉方向盤上的一些原子。可是這沒關係。那個方向盤仍是同一件物理物體。一個方向盤就算喪失了原本的一些組成部分,也還是同一個方向盤。肉體當然也是如此。你一旦遭到曬傷就會脫皮,從而喪失肉體上的一些原子。但這其實沒關係。你的肉體仍是同一具肉體。所以,肉體如果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我們其實不必擔心自己無時無刻不斷增加以及喪失原子的現象。

接下來,請想想一個減掉了大量體重的人。她覺得自己彷彿變了一個人,別人對待她的態度也與以往不同。她對自己的感覺可能也會變得很不一樣。我們甚至也許會以粗率的語意說她是「一個全新的人」。但嚴格說來,我們其實不認為她真的是一個全新的人。我們可不是說:「可憐的琳達,她接受水療而減掉五十磅的體重之後就死了。現在這個人雖然擁有琳達所有的兒時回憶,卻是個仿造品。」我們不會說:「她是不一樣的人。」而是說:「她是同一個人,只是減了許多體重而已。」

明顯可見,這點對於肉體觀點並不構成問題,因為肉體觀點只注重是不是同一具肉體。儘管琳達減掉了那麼多體重,卻仍然是她的肉體。同樣的,你吃過晚餐之後,你的肉體雖然吸收了許多原本沒有的分子,卻仍然是你的肉體。你的肉體可以出現某些變化,而仍然是同一具肉體。

當然,這不是說所有的變化都是可以接受的。假設琳達上床睡覺,而我們在午夜裂解了她的肉體,並且在床上擺放另一具新肉體。這是百分之百的改變,而這樣顯然已超出能夠接受的範圍。不過,有些比較小的改變確實顯得可以接受。吃一頓飯對肉體造成的改變不是問題,就算是比較大幅度的改變,例如減掉許多體重,看起來也不是問題。

什麼樣的改變會造成肉體變成一具不同的肉體,什麼樣的改變又能夠讓肉體維持為同一具肉體?說得更精確一點,如果把肉體視為個人同一性的關鍵,該怎麼思考這項議題?面對這個問題,我想我們會傾向於指出,肉體不是每個部位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舉例而言,你如果減掉了一些體重,甩掉了體內的一些脂肪,這樣不構成問題,因為你的肉體仍是同一具肉體。

接下來還有另一個例子,這是我很喜歡的一個例子。在《星際大戰》系列電影中,黑武士抽出光劍,斬斷了路克.天行者的手。「路克,我是你爸爸!」黑武士以低沉的嗓音說道。「不可能!」路克高喊一聲。咻,手沒了。但在下一個場景裡(這個場景總是令我深感訝異),路克的肉體上安裝了一隻人工手掌,然後就再也沒有人提起這回事了!沒有人說:「唉,可憐的路克,黑武士斬斷他的手之後,他就死了。」

明白可見,顯然不是肉體的所有部位都不可或缺。你就算喪失了一隻手,還是可以繼續存活下去,畢竟你的肉體仍是同一具肉體,只是現在少了一隻手而已。假設黑武士揮劍揮得高了一點,斬掉了路克的一整條手臂,而路克仍然是路克,他的肉體仍然是同一具肉體。假設狀況更糟糕,黑武士斬掉了路克的雙臂與雙腿,而路克仍然會是路克,因為他的肉體仍是同一具肉體,只是現在沒有了雙臂與雙腿。

究竟肉體的哪個部位是不可或缺的?這個嘛,這裡有一項提議。如果遭到摧毀的是路克的大腦,我認為我們的說法就會變得非常不一樣。假設黑武士利用原力(當然是黑暗面的原力)把路克.天行者的大腦熔化成一佗漿糊,這麼一來,我想我們可能會說:「糟糕!路克沒了。」就算他們端出一顆人工大腦,某種替代大腦,並且設法安裝在他身上,那也不會是路克。

所以,這是肉體觀點一種可能的版本。根據這個版本,思考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是不是同一具肉體,但不是肉體的所有部位都具有同等重要性。肉體最重要的部位是大腦。為什麼是大腦?不意外,因為(正如我們現在知道的)大腦是肉體當中的人格殿堂—所謂的人格,即是你的信念、渴望,以及記憶、恐懼、志向、目標。這一切都貯存在大腦當中。所以,大腦的那個部位就是個人同一性當中的關鍵肉體部位。

我傾向於認為這是肉體觀點的最佳版本。我們在許多地方都會見到這種想法—大腦乃是關鍵所在,那麼容我和你分享這麼一個例子,這是網路上的一段文字,是我弟弟在幾年前寄給我的,據說這段文字是一場實際官司當中律師交叉詰問一名醫師的文字紀錄,我不知道是真的如此,或這只是某個人捏造出來的一段文字,不過據說這是一段真實的文字紀錄。

問:醫生,在你進行驗屍之前,你有沒有先檢查脈搏?

答:沒有。

問:你有沒有檢查血壓?

答:沒有。

問:你有沒有檢查呼吸。

答:沒有。

問:所以,在你開始驗屍的時候,驗屍對象有可能還活著?

答:不可能。

問:你怎麼能夠這麼確定呢,醫生?

答:因為他的大腦就放在我的桌上,封在一個罐子裡。

問:可是那名驗屍對象有沒有可能還活著?

答:他有可能還活著在某個地方當律師。

當然,這段文字之所以好笑,原因是由此可見那名律師是個白痴。可是那名律師為什麼明顯可見是個白痴呢?因為我們會這麼想:「少了一隻手,那個人還有可能活著;少了一條手臂或是少了一條腿,他還有可能活著;但是沒了大腦,他絕對不可能還活著。」這實在算不上是什麼哲學證據,但是由此看出我們有多麼輕易接受大腦是肉體關鍵部位的想法。

想想這項觀點可能帶來的後果。假設我們採信這個版本的肉體觀點。想像我接受了肝臟移植。我躺在手術台上,醫生取出我的肝臟,把瓊斯的肝臟放了進去。我接受了肝臟移植,而我仍然是我。或者,假設醫生取出我的心臟,放進了瓊斯的心臟。我接受了心臟移植,而我仍然是我。或者,假設醫生取出我的肺臟,放進了瓊斯的肺臟。這下我接受了肺臟移植,而我仍然是我。最後,假設醫生取出我的大腦,放進瓊斯的大腦。我是不是接受了大腦移植?不是!這樣的結果是瓊斯接受了身體移植。說得更精確一點,是軀體移植。我們如果接受這種版本的肉體觀點,那麼我們就是說個人同一性的關鍵不在於同一具軀體,而是同一顆大腦。就像我們如果相信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可以說:「跟著靈魂走就對了。」所以我們如果相信個人同一性的肉體理論的這種大腦版本,也可以說:「跟著大腦走就對了。」同一顆大腦,同一個人。不同的大腦,不同的人。

如同我說的,我認為這可能是肉體觀點的最佳版本。不過,不是所有的肉體理論家都同意這個看法。舉例而言,有些肉體理論家認為肉體的關鍵部位是軀體④。所以,你如果要跟著同一個人,就要跟著軀體,而不是大腦。我傾向於否決這種說法。至少,在我願意接受肉體理論的情緒下,我傾向於認為你應該跟著大腦走。所以,就算軀體理論家會說,接受大腦移植的人真的就是接受了大腦移植,因為那個人的軀體沒有變;但我個人仍然認為比較可信的說法是,你一旦接受了所謂的大腦移植,真正的情形其實是另一個人接受了軀體移植。你如果想要跟著同一個人,就要跟著大腦。

我們需要大腦的多少部分?全部嗎?也許不是。畢竟,如同我們已經看過的,不屬於貯存人格所必需的肉體部位都可以捨棄。所以,我們也許該這麼問自己:人格是不是需要由整顆大腦貯存?

科學研究顯示大腦裡頭其實有不少冗餘之處。你絕對可以喪失大腦的若干部分,而仍然是個功能完好的人。大腦的兩個半球尤其有不少重複之處。既然如此,意思是不是說你的大腦可以有一整個半球遭到摧毀,而你卻仍然能夠保有人體的一切功能,而且人格也完全不會流失?可惜不盡然是如此。大腦的兩個半球顯然不是完全重複。

不過,假設大腦的兩半球完全重複。讓我們暫且從科幻的角度來進行討論。假設演化機制基於備份安全的目的,而產生出高度冗餘的大腦,所以我們只需有半個大腦就足敷使用。在這種情況下,讓我們再來進一步想想大腦移植的問題。

第一個版本。史密斯與瓊斯發生了一場意外。瓊斯的軀體遭到摧毀,但大腦沒有損傷。史密斯的大腦遭到摧毀,但軀體沒有損傷。我們把瓊斯的大腦植入史密斯的軀體裡。我們連接了一切該連接的東西,於是有個人醒了過來。這個人是誰?簡單,跟著大腦走就對了。雖是史密斯的軀體,卻是瓊斯的大腦—所以醒來的這個人是瓊斯。

第二個版本。又發生了一場可怕的意外。瓊斯的軀體再次遭到摧毀,就和第一個版本一樣,但這次他大腦的左半球也遭到了摧毀。所幸,他大腦的右半球安然無恙。史密斯的軀體沒有損傷,但整顆大腦都遭到摧毀。我們把瓊斯的右半腦植入史密斯的軀體,連接了所有該連接的東西,於是有個人醒了過來。這個人是誰?是瓊斯。跟著大腦走就對了。說得精確一點,是跟著足以貯存人格的大腦部位,也就是種種相關的記憶、信念、渴望等。半個大腦恐怕不足以貯存人格,但假設這樣就已足夠,那麼只要有半個大腦即可。這麼一來,醒來的人就是瓊斯。

所以,物理論者可以提出的一項主張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在於肉體。身為同一個人,重點就在於擁有同一具肉體。」接著,我傾向於補充這一點,肉體觀點的最佳版本是大腦觀點。這絕對是物理論者能夠熱切接納的一種立場,不過也是二元論者能夠熱切接納的一種立場。畢竟,就算有靈魂,也不表示我們就一定必須認為靈魂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即便在靈魂存在的情況下,說不定相同的肉體(尤其是相同的大腦)才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

這是物理論者或二元論者可以提出的一種主張。不過,如同我先前提過的,這不是物理論者(二元論者也行)唯一能夠採納的觀點。就算沒有靈魂,也不一定需要說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相同的肉體,可以說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相同的人格。

◎人格觀點

回到洛克對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所提出的擔憂。他要求我們想像這麼一個案例,一個人的記憶、信念、渴望、目標、志向與恐懼雖然都維持不變,但靈魂卻不斷改變。在這樣的案例中,儘管靈魂一直不斷改變,還是很難相信這個人不是同一個人。這個人為什麼顯得如此明白可見是同一個人?簡單說,因為這個人具備相同的人格。

或是再進一步想想肉體觀點。我提過肉體觀點的最佳版本是大腦觀點,但這種說法看起來為什麼合理?路克.天行者被斬斷手的時候,我們為什麼沒有說他死了?明顯可見,原因是大腦是肉體中貯存人格的部位。實際上,我甚至還指出不需要有整顆大腦,只需有足夠的部分即可。可是多少才夠?只要足夠保存人格就好。

可是,我們如果認為真正重要的是人格,為什麼不直接這麼說就好?為什麼不說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人格?為什麼不直接說,只要有一個人和我擁有同一套信念、渴望、目標、記憶等,那麼那個人就是我?簡單說,就是同樣的人格。所以,按照這項提議,個人同一性的秘訣不在於同一具肉體,而是同一個人格。且將這種觀點稱為個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論,簡稱人格觀點(必須說明的是,以這種方式陳述這項觀點,我當然是把「人格」一詞當成專門術語使用,用於指涉人的一整套信念、渴望、回憶、目標等)。

必須記住的是,這種新觀點(人格觀點)與物理論完全相容。畢竟,我們沒有說人必須擁有非物質的部分才能擁有人格。身為物理論者,我們還是可以說人格的基礎是一具以特定方式發揮功能的肉體。但儘管如此,身為同一個人的關鍵可能是在於擁有相同的人格,而不是擁有同一具肉體。當然,在一般情況下,你必須擁有同一具肉體才能擁有同一個人格,但我們如果問道:「此處的形上條件是什麼?身為同一個人的關鍵是什麼?」我們可以說儘管同一具肉體讓我們得以擁有同一個人格,卻是同一個人格使得那具肉體得以是同一個人。

有沒有其他方式能夠讓人擁有相同的人格?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讓人不需要有相同的肉體,卻仍然擁有相同的人格?也許有。假設我罹患了一種可怕的病症。醫生對我說這項疾病終將把我的大腦化為一團漿糊。但幸運的是,在這樣的結果發生之前,他們能夠把我所有的人格轉移到一顆替代的人工大腦裡。就像病患可以植入人工心臟、人工肝臟或人工腎臟,暫且假設我們也可以植入人工大腦,並且在人工大腦中輸入受植入者的人格。所以,就在我的大腦化為漿糊之前,他們會把我的人格輸入一顆人工大腦內。那顆人工大腦將會具備我所擁有的一切記憶、信念、渴望、恐懼和目標。

明顯可見,我們實際上做不到這樣的事情,至少目前還沒辦法。這是一種科幻想像。不過,這麼假設可以讓你清楚看出肉體與人格能夠如何互相分離。至少就原則上而言,看起來我們顯然能夠在沒有同一顆大腦的情況下擁有同一個人格。如果人格真的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那麼換了人工大腦之後的我仍然是我。

無論如何,我想要強調的重點是,就算我們是物理論者,也還是能夠接受個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論。不過,既然身為物理論者,我們自然會堅稱我們為什麼擁有人格必定有物質上的解釋,當然與肉體有關。但儘管如此,個人同一性的關鍵終究在於擁有同一個人格。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二元論者也能夠接受人格觀點。舉例而言,現代人格理論之父洛克,也相信靈魂的存在。他只是不認為靈魂是人格同一性的關鍵。所以,物理論者聲稱人格貯存於肉體當中,或是以肉體為基礎,你也許會認為這種說法是錯的。你可以是二元論者,而認為人格貯存於無形的靈魂裡,儘管如此,二元論者還是可以說擁有同一個靈魂不是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擁有相同的人格才是關鍵所在。因此,再次回到洛克所舉的例子:就算上帝每十分鐘為我替換一個靈魂,但只要祂將我的人格一模一樣地複印在新的靈魂上,那麼我就仍然是我(靈魂受到置換就像我身上的部分原子受到置換一樣毫無影響)。簡言之,個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論可以受到二元論者與物理論者的一致接納。

因此,簡單統計一下,我們已經有了三項個人同一性的基本理論:靈魂觀點、肉體觀點與人格觀點。我們還沒嘗試(至少是沒有認真嘗試)從中挑選出一項,但這終究是我們必須做的事情。我們將會在下一章這麼做。不過,首先且讓我們再稍微琢磨一下人格觀點。

我相信我們全都同意這一點:儘管肉體的某些部位會有所增減,卻無損於這具肉體身為同一具肉體。肉體會增添一些原子,損失一些原子。路克.天行者被斬斷了一隻手,莎莉姨媽換了髖關節。不是肉體中的每一項改變都會造成新的肉體(當然,肉體經過改變之後的質可能不會一模一樣,但在數目上仍然完全相同,也就是是同一具肉體)。

在人格方面,我們也應該提出類似的說法。你的人格裡就算有些元素改變,還是可以擁有同一個人格。畢竟,我把「人格」定義為一整套信念、記憶、渴望、目標等,但這些東西卻是隨時不斷改變。我現在擁有許多記憶,是我十歲的時候所沒有的,例如結婚的記憶。我十歲的時候當然還沒結婚。人格理論者難道必須說:「糟糕,這是個不同的人格。所以,以前是小孩的那個人已經不存在了。那個人死了。他結了婚,記憶改變,所以他死了?」我們如果必須這麼說,那麼人生就會非常非常短,畢竟我現在就擁有一些兩個小時或甚至十五秒鐘前還沒有的記憶。如果你每次獲得新記憶就是換了一個人格,而且我們接受人格理論,認為擁有同一個人格是存活的關鍵所在,那麼我們所有人的壽命就都不會超過幾秒鐘。

答案想必是人格理論的最佳版本不要求人必須具備一模一樣的信念、記憶、渴望等,而是只要有足夠的交疊即可。只要是逐步漸進的改變,就可以接受。

你的人格可以隨著時間過去而有所演變。所以,現在我是個十歲的小孩。我有若干渴望、若干記憶、若干信念。隨著一年年過去,我獲得了一些新的記憶,流失了一些舊的記憶。我對一些事物的觀感出現了改變,進而產生了一些新的信念,同時也流失一些舊的信念。此外,我的目標也會改變。舉例而言,我十歲的時候想要在長大後成為清潔隊員(這是我這輩子選擇的第一項職業),不過,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卻在某個時間點放棄了這個目標,我不再想要成為清潔隊員。同樣的,我十歲的時候對於幼稚園還懷有很鮮明的記憶,現在我對幼稚園卻只剩下模糊的記憶。儘管如此,這樣的改變卻不是突如其來,而是逐步漸進的。所以,我的記憶、信念、渴望等隨時不斷改變,但是關鍵在於這些改變全都是逐步漸進的。

舉例而言,我在人生中流失了許多記憶,但從來不是突然間一次全部消失。我的人格在多年來出現了緩慢的演變。因此,人格理論者指稱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擁有同一個人格,他們的意思不是指信念與渴望等各種東西都必須一模一樣,而是指同一個緩慢演變的人格。

舉個例子比擬這種情形。假設我有一條繩子,從房間的一端延伸到另一端。這條繩子的這一端和那一端當然都是同一條繩子。繩子是由什麼東西構成的?繩子基本上是一團纖維,一團很細的纖維以特定的方式編織在一起。但值得注意的是,纖維本身其實沒有那麼長。纖維可能有幾英寸長,頂多一英尺左右,所以沒有一條纖維能夠延伸整個房間的長度。或者,就算有少數幾條纖維能夠達到那麼長,大多數的纖維也還是達不到。我們會不會因此被迫必須說:「啊,所以這條繩子的尾端和這一端不是同一條繩子?」不會。我們完全不需要這麼說。

我們會說,只要這些纖維的交疊模式相同,就是同一條繩子。在繩子上的任何一個點,都有某些纖維達到盡頭,有些纖維繼續延伸。有些纖維在中途插入,而這些纖維也會延伸一段距離。最後,這些纖維可能也會達到盡頭,但在這過程中也又有其他新的纖維加入。有些舊的纖維達到了盡頭,有些新的纖維才剛開始,只要這些改變是逐步漸進,就仍然會是同一條繩子。另一方面,假設我拿一把剪刀把這條繩子從中剪斷。這麼一來,我們就必須說這不是正確的交織與延伸模式,因此也就成了兩條繩子:一條繩子在這裡,一條繩子在那裡。但相對之下,如果有正確的交疊與延伸模式,也就是說,如果我畢竟沒有剪斷那條繩子,那麼延伸於房間裡的就是同一條繩子,儘管這條繩子裡沒有一條纖維一路從房間的一端延伸到另一端。

人格理論家也必須提出類似的說法。就算我現在沒幾項記憶和十歲的時候一樣,也沒有關係。我們還是可以說我擁有同一個人格,同一個緩慢演變的人格,只要我的人格當中維持著相同的交疊與延續模式。新的記憶會添加上去,有些記憶不免流失。新的目標會添加上去,有些目標不免消失。新的信念會添加上去,有些信念不免消失。也許有少數信念、渴望或目標會延續一生。不過,只要有正確的交疊與延續模式,我們的人格就是同一個。而根據人格觀點,身為同一個人的關鍵就是擁有同一個人格。我們不需要保有任何特定的信念、渴望或記憶。

 

●第七章  肉體、人格,以及靈魂的關係

◎裂變

我們先前談及肉體觀點的時候,我曾說肉體觀點的最佳版本其實不需要整具肉體,而是只要有相同的大腦就夠了(跟著大腦走)。不過,我們後來又更進一步,提及我們可能甚至也不需要整顆大腦,只要有足以貯存人格的大腦部位即可(不論這樣的部位有多大)。最後,我又假設儘管實際上不是如此,只需要大腦的一個半球。現在,我要你再次採用這項假設,想像大腦具有相當程度的冗餘,就算你的右腦遭到摧毀,左腦也還是足以讓你擁有所有相同的記憶、渴望、信念等。當然,如果你的左腦遭到摧毀,右腦也一樣足以保有你原本的人格。由此可見,我接下來要講述的故事同樣是一則科幻故事,但總之思考這項案例是一件相當引人入勝的事情。

好,假設我在即將來臨的這個週末遭遇了一場嚴重事故。我的軀體遭到摧毀,但醫生保住了我的大腦,並且進行了一場前所未見的移植手術,把我的大腦植入多餘的軀體內(那些多餘的軀體是從哪裡來的?說不定有些人(史密斯和瓊斯)罹患非常罕見的大腦疾病,以致他們的大腦突然液化,只剩下軀體)。然而,由於大腦移植手術的失敗率非常高,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手術團隊因此將我的大腦切成兩半,將兩個大腦半球各自移植到不同的軀體內。他們猜想這麼做將可讓我的存活機率增加一倍。

圖7.6應有助於我們明瞭這個假設情境。圖中央是我,雪萊。我的身體上畫了個大叉叉,表示我的軀體已經遭到摧毀。在我的頭骨當中,自然是我的大腦,至少在大腦的左右半球受到移植之前,我的大腦原本位在我的頭骨內。好,第一個手術團隊將我的左腦植入瓊斯的軀體,形成圖左的那個人物。同時間,另一個手術團隊也將我的右腦植入史密斯的軀體,形成圖右的那個人物。兩個手術團隊都把各種「線路」(神經元、靜脈、動脈等)連接起來,然後靜待結果。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手術竟然完全成功!實際上,的確是非凡的成功,兩個「手術結果」都醒了過來。擁有瓊斯的軀體以及雪萊左腦的那個人醒了過來,擁有史密斯的軀體以及雪萊右腦的那個人也醒了過來。這下我們就必須問了:這兩個人究竟誰是誰?

我們必須以某種中性的方式稱呼這兩個人,所以且讓我們為這兩個手術結果取個不會引發太多疑問的名稱。我們把擁有雪萊左腦的那個人稱為「左個兒」,擁有雪萊右腦的人則稱為「右個兒」。當然,我們的任務就是要確認左個兒和右個兒究竟是什麼人!

畢竟,手術完全成功,左個兒和右個兒都醒了過來。由於我們假設我大腦的一個半球就足以保有我的人格,因此左個兒和右個兒都同樣擁有我的人格!因此,他們兩人都認為自己是雪萊。他們兩人都懷有在芝加哥長大的記憶(或是準記憶);他們兩人都認為自己結了婚,生了三個子女;他們兩人都想要把自己的下一本書寫完,也都擁有我人格中的其他每一項元素,這兩個人都認為自己是雪萊。可是我們必須問的是:根據肉體觀點,到底誰才是雪萊?

我們有哪些選項呢?當然,其中一種選項是指稱左個兒才是雪萊,而右個兒不是。右個兒只是個被幻想蒙蔽的假冒者。然而,肉體觀點沒有給予我們做出這種選擇的任何理由。左個兒確實擁有雪萊的半個大腦,而這樣也確實已經「足夠」(也就是說,足以擁有雪萊的人格),不過右個兒同樣也擁有雪萊的半個大腦,所以也一樣足夠。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說左個兒是雪萊而右個兒不是。當然,肉體觀點也沒有給予我們任何理由指稱右個兒是雪萊,而左個兒不是。

那麼,我們還剩下什麼選項?我想,我們可以說他們兩人都是雪萊。於是,雪萊開心地繼續活下去,只不過他現在同時活在兩個地方。畢竟,肉體理論者可能會說,我大腦的足夠部位存活了下來,只不過是現在同時存在於兩個不同地方而已。假設左個兒去了加州,右個兒搬到了佛蒙特州。那麼,雪萊從此以後就同時住在美國的兩岸。

我們確實可以這麼說,可是聽起來實在不對勁。別忘了,這種說法不是說有兩個非常相似(非常像是原本的雪萊)但不盡相同的人。不是,這種說法是說左個兒與右個兒都是雪萊,所以他們兩人是同一個人。因此,根據這種觀點,事故發生之後存活下來的只有一個人:雪萊,只不過現在雪萊可以同時身在兩個地方。這種觀點看來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那麼,肉體觀點還能怎麼說?也許我們該說左個兒與右個兒都不是雪萊,他在那場可怕的事故中死亡了。儘管現在有左個兒與右個兒這兩個人,各自都擁有雪萊的半個大腦,而且也各自擁有他所有的記憶、信念、渴望等,但這兩人卻都不是雪萊。我們確實可以這麼說。然而,這個說法看起來卻是所有選項當中最令人難以信服的一個。

不過,我們如果確實這麼說,就等於是揚棄了肉體觀點。畢竟,肉體觀點指稱一個人如果要身為雪萊,只需擁有此人足夠的大腦部位即可。而在我們思考的這個案例中,左個兒與右個兒確實看起來都擁有雪萊足夠的大腦部位。所以,我們如果認定這兩人都不是雪萊,而且這種說法看起來實在不具可信度,那麼我們就是揚棄了肉體觀點!或者,如果要說得保留一點,可以說我們是揚棄我至今為止所陳述的那種肉體觀點。

你也許料得到我接下來要怎麼說。就我所見,到了這個時候,肉體理論者最好的選項就是添加一條無分支條款!肉體理論者應該說:「個人同一性的關鍵是擁有同一具肉體,也就是同一個大腦,也就是足夠保有人格的大腦部位,前提是不能有分支現象,不能有分裂現象,不能有一模一樣的競爭者。如果不只一個人擁有足夠保有人格的大腦部位,那麼這些人就都不是原本的那個人(同樣的,我們也可以用人物階段的方式把這項論點陳述得更精確,但我在這裡就不多費力氣了)。」

我們剛剛探討的這個例子,在哲學文獻中稱為裂變案例(因為這種情形有點像是核裂變,也就是一個大原子分裂為二)。那麼,假設肉體觀點添加了一條無分支規則。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說裂變案例違反了無分支要求,因為大腦分裂為二,所以左個兒與右個兒都不是雪萊,儘管他們兩人都擁有我足夠的大腦部位。

讓我們比對一下一般的平凡案例。我為什麼和上星期寫這本書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因為我頭骨內的大腦(雖然我看不見,但我知道我的大腦確實在那兒!)和上星期寫這本書的那個人頭骨內的大腦是同一顆大腦。肉體觀點要我們跟著肉體走,尤其是跟著大腦走。在日常案例當中,這麼說確實已經足夠。但在裂變的特殊案例裡,也就是發生了分裂現象的情況下,我們即可說擁有足夠的大腦部位並不夠。左個兒與右個兒都不是我。

如果添加了無分支規則,肉體觀點就可以這麼說。然而,這麼一來就回到了先前提過的那個問題,也就是無分支規則就直覺上而言實在不太合理。畢竟,如果接受無分支規則,那麼我和上星期寫這本書的那個人是不是同一個人,就必須取決於週末期間有沒有人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切除了我的半個大腦,塞進另一具軀體,然後又把我的頭殼縫合起來。可是這點怎麼可能對我是什麼人造成影響呢?根據無分支規則,如果有人切除了我的半個大腦而把它丟掉,我就和上星期寫著這本書的那個人的確是同一個人;但我被切除的那半個大腦如果妥善移植於另一具肉體上,我就不再是上星期的那個人。這怎麼可能呢?我是什麼人怎麼可能取決於一個不曉得距離我多遠的大腦部位?同一性應該是內部事件呀,不是嗎?

然而,你如果覺得無分支規則難以接受,那麼你這個肉體理論者就陷入了困境。實際上,你陷入的困境正與人格理論者一模一樣。這兩種觀點都在分裂案例中面臨了一個問題。這兩種觀點都可以藉著採取無分支規則避免那個問題。而且這兩種觀點也都必須承認無分支規則實在不怎麼吸引人。

因此,裂變的例子不但為肉體觀點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分裂案例,其實也一樣為人格觀點提供了一個相當不錯的分裂案例。在事故發生之前,這裡原本有雪萊這個人,他擁有一套特定的信念、渴望、記憶、目標等。在事故發生之後,則是有左個兒與右個兒,兩人都同樣擁有雪萊的記憶、信念、渴望與目標。大腦的分裂顯示了人格原則上也可以出現分裂。所以,肉體觀點與人格觀點都因為同一個案例而面臨了相同的問題。就我所見,唯一的解決方案(至少是最佳的解決方案)是接受無分支規則。如果你不喜歡無分支規則,實在很難看出你還有什麼其他選擇。或者應該這麼說:我們其實可以看出你還有其他哪些選擇,只是看不出那些選擇是不是真的比較好。

就在大家論述著肉體觀點與人格觀點的這些問題之時,靈魂理論者卻是開心不已。我們可以輕易想像靈魂理論者這麼說:「看吧,各位,你們因為分裂的問題,而發現自己需要採取無分支規則,但這條規則卻顯得愚蠢又缺乏可信度。我們現在已經看到,人格和肉體都可能分裂。但你們要是聰明一點,堅持採納人格同一性的靈魂理論,這些問題就都能夠受到避免。因為,靈魂和肉體還有人格不一樣,靈魂不會分裂。」

當然,就像你已經知道的,我其實不相信靈魂。所以,我實在沒辦法張開雙臂擁抱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不過,暫且讓我們忘記這一點。假設實際上真的有靈魂,那麼靈魂理論是不是真的至少具有這項優勢,能夠避免複製與分裂的問題?我不確定。

且來問問看,如果有個人接受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那麼這個人對於裂變案例會怎麼說?好,現在發生了一場可怕的事故。我的大腦分裂為二,一半被植入瓊斯的軀體,另一半被植入史密斯的軀體。經過這場手術之後,左個兒醒了過來,認為自己是雪萊;右個兒也醒了過來,同樣認為自己是雪萊。靈魂理論者對於這個案例該怎麼說?

別忘了,根據靈魂觀點,身為同一個人的關鍵就是擁有同一個靈魂。舉例而言,在我們一再提及的普通案例中,我和上星期寫著這本書的那個人之所以是同一個人,原因是我和那個人擁有同一個靈魂。今天為這具在鍵盤上打著這些文字的肉體賦予生氣的靈魂,與上星期為那具寫著這本書的肉體賦予生氣的是同一個靈魂,所以我才是同一個人。

可是,靈魂理論者對於裂變案例要怎麼說?我不太確定,一部分是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我們先前提過但尚未回答的這個形上學問題:靈魂可以分裂嗎?裂變導致人格觀點與肉體觀點遭遇了難以解決的問題,因為這兩者至少在原則上都可以分裂。但是靈魂呢?靈魂到底能不能分裂?

當然,我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讓我們來想想這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靈魂就像肉體和人格一樣,也可以分裂。假設裂變案例中的狀況就是如此。我們原本只有一個靈魂—雪萊的靈魂,但是在這場可怕的事故以及後續的手術當中,靈魂卻出現了分裂。所以,左個兒體內有雪萊的其中一個靈魂(或是與這個靈魂有所連結),而右個兒體內也有雪萊的另一個靈魂(或是與那個靈魂有所連結)。左個兒與右個兒都擁有分裂開來的其中一個靈魂(當然,這兩個靈魂可不只是零碎的靈魂破片而已;不是的,這兩個靈魂都是完整而且功能正常的雪萊的靈魂)。

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這麼問自己:「根據靈魂理論,哪一個才是雪萊?」當然,你現在大概已經能夠自行推想所有的可能性了!舉例而言,我們可以說左個兒與雪萊才是同一個人,而右個兒不是。可是靈魂理論中沒有任何條件足以支持這項主張。左個兒與右個兒同樣都擁有由雪萊.卡根原本的靈魂分裂而來的靈魂。所以,我們沒有理由說左個兒是雪萊,而右個兒不是。同樣的,我們也沒有充分理由可以說右個兒是雪萊,而左個兒不是。

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說他們兩人都是雪萊,也就是說,你只要擁有雪萊(分裂後)的靈魂,你就是雪萊?但這麼一來,左個兒與右個兒就都是雪萊,於是他也就同時位於美國的兩岸,因為他的一部分身在加州,另一部分身在佛蒙特州。我們該這麼說嗎?我們該說他們其實只是一個人,只不過現在同時身在兩個地方而已嗎?這種說法聽起來也不是很令人滿意。

但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其他選項呢?看來另一個最好的選項,就是由靈魂理論者指稱他們兩人,不論是左個兒還是右個兒都不是雪萊。可是,如果他們兩人都不是雪萊,那麼這個人就死了。但我們如果接受靈魂理論,又怎麼能這麼說呢?左個兒與右個兒都擁有雪萊的靈魂(擁有足夠的部分),至少這是我們想像的情形。所以,如果這兩人都不是他,那麼擁有雪萊的靈魂(擁有足夠的部分)就不足以讓人身為雪萊。這麼一來,我們就是揚棄了靈魂理論,或者應該說是揚棄了我們至今為止所探討的這種靈魂理論。靈魂如果可以分裂,而我們又希望避免徹底揚棄靈魂理論,那麼靈魂理論者在這時候必須做的(你早已看出來了,對不對?)就是接受無分支規則!「就是這樣,」靈魂理論者應該這麼說:「跟著靈魂走,除非靈魂出現分裂,這麼一來所造成的人就都不是雪萊.卡根。」

當然,問題是我們認為無分支規則不太可信。這種規則違反我們的直覺,但到了這個時候,你說不定會開始覺得,也許我們就是該學著接納這項規則!如果人格理論需要無分支規則,肉體理論需要無分支規則,靈魂理論也需要無分支規則,也許我們就是必須接受無分支規則,不論喜不喜歡。而我們如果必須接受無分支規則,當然就不能藉此反駁採用這項規則的理論。至少,我們如果是靈魂理論者,而且認為靈魂可以分裂,也許就可以這麼說。

可是我們還是需要考慮靈魂不能分裂的可能性。說不定靈魂理論者擁有另一個選項,是其他理論所沒有的。假設雪萊的靈魂不能分裂。這樣代表什麼?這表示我的大腦受到分割之後,我的靈魂只會落在左個兒或右個兒體內,而不會同時落在他們兩人體內。畢竟,我的靈魂如果不能分裂,就不可能同時由他們兩人所擁有。

靈魂為什麼不能分裂?也許是因為靈魂沒有任何構成部分!也許靈魂是單純的個體,而不是複合的個體。如同我們所知道的,這正是柏拉圖在《斐多篇》裡提出的論點。他沒有說服我,但暫且不追究這一點。說不定靈魂是單純的個體,而單純的個體確實不會分裂。如果單純的東西不會分裂,而且靈魂又真的是單純的個體,那麼靈魂就明顯可見不會分裂。

我也許該在這時候坦承其實我不知道單純的東西是不是真的不會分裂,就形上學而言,我實在不確定這是不是一種可能性。不過,暫且讓我們把這種顧慮擺在一旁,讓我們假設,由於某種原因,不論是因為其單純性還是其他因素,靈魂純粹就是不會分裂。有了這項假設之後,我們要問的是,在裂變的案例中,哪個人是雪萊?左個兒還是右個兒?

答案當然取決於誰擁有雪萊.卡根的靈魂。由於靈魂不會分裂,所以他們不可能同時都擁有我的靈魂,因此其中一人將會擁有我的靈魂,另一人則沒有。你想知道哪個人是我?就是擁有我的靈魂的那一個!左個兒如果擁有我的靈魂,那麼左個兒就是雪萊,而右個兒則是個被幻想蒙蔽的假冒者。右個兒認為自己是雪萊.卡根,可是他不是,因為他沒有雪萊的靈魂,而雪萊的靈魂在左個兒體內。另一方面,如果右個兒擁有我的靈魂,那麼右個兒當然就是雪萊,左個兒則是假冒者。

問題是,從外在觀察這個狀況,你根本沒辦法分辨這兩人究竟哪一個才是雪萊,因為你沒辦法知道哪個人擁有我的靈魂。按理說,他們其中一人確實擁有我的靈魂,因此那個人真的是我,可是你完全沒辦法知道是哪個人。

值得注意且也更加令人意外的是,就算我們從內在觀察這個狀況,也一樣沒有辦法分辨誰才是雪萊。左個兒會說:「拜託,我當然是雪萊,我當然擁有這個人的靈魂,我當然才是正牌的雪萊。」可是,右個兒也會說:「拜託,我當然是雪萊,我當然擁有這個人的靈魂,我當然才是正牌的雪萊。」如果靈魂不會分裂,他們其中一人就是錯的,可是他們卻無從知道誰是受到矇騙的那一個人。

不過,這也許不是個你不願意接受的後果。如同先前看過的,此處所有的觀點都各自有其問題。所以,說不定你覺得這個問題是你可以接受的。在裂變的狀況中,哪個答案才正確?說不定你只想要堅持指出,重點在於誰擁有雪萊的靈魂。雖然沒有辦法確認,但這終究是此一形上問題的答案(如果這兩人都沒有雪萊的靈魂呢?這麼一來,他們兩人就都是假冒者。這種情形有點像是我們剛開始探討個人同一性的靈魂理論之時所擔心過的那個案例。上帝要是在昨晚摧毀了我的靈魂,並且置入一個新的靈魂,那會怎麼樣呢?根據靈魂理論,那麼雪萊就死了。同樣的,根據靈魂理論,雪萊的靈魂如果沒有轉移到左個兒或右個兒身上,那麼他們兩人就都不是雪萊。既然如此,那麼雪萊怎麼了?一方面,如果那個靈魂遭到摧毀,那麼雪萊就死了。另一方面,靈魂如果沒有遭到摧毀,只是遷移到了另外某個地方,那麼也許某個我們根本不曉得的人就是雪萊)。

所以,就像我說的,靈魂理論至少能夠為我們提供一個迴避了無分支規則的答案。靈魂如果是單純的個體,而且單純的個體確實不會分裂,那麼就不可能會有兩個東西同時擁有同一個靈魂。因此,我們不必藉著添加(違反直覺的)無分支規則修正靈魂理論。這點無疑可以是靈魂理論的一項優勢,如果我們相信靈魂的話。我同時也必須指出,裂變案例卻可能指出靈魂理論特有的一項劣勢。

假設上帝向我們透露了一項形上祕密,左個兒擁有雪萊的靈魂。這麼一來,按照靈魂觀點,左個兒自然就是雪萊,右個兒則是被幻想蒙蔽的假冒者。右個兒相信自己是雪萊,他擁有雪萊一切的記憶、信念與渴望,但他卻不是,原因是他沒有雪萊的靈魂,擁有這個靈魂的是左個兒。對於裂變問題而言,這當然是個不錯的答案,但請注意,這個答案也為相信靈魂存在所需的許多論證造成了問題。

我們在第三章探討過支持靈魂存在的一套重要論證,這些論證全都是最佳解釋推論的例子。其中的想法是,人有些熟悉而平凡的特徵,需要由靈魂加以解釋。也許你需要相信靈魂,才能夠解釋肉體為何具有生氣,或是人為何擁有理性,或是人為何能夠發揮創意,或是擁有自由意志,或是擁有意識。不論我們怎麼填空,總之這項主張認為你需要相信靈魂才能解釋那些東西。

但如果真是如此,那右個兒的案例是怎麼回事?右個兒擁有意識、擁有創意,也有自由意志。右個兒會規畫、能夠理性思考,肉體也具有生氣。根據許多二元論者的說法,我們需要相信靈魂才能解釋人為什麼是人。然而,右個兒也是人,儘管他沒有靈魂!二元論者要怎麼解釋這個情形呢?(上帝難道創造了一個新靈魂,塞進右個兒體內嗎?說不定。可是上帝為什麼要這麼麻煩?為什麼不乾脆讓左個兒帶著我的靈魂醒來就好了?)

所以,假定靈魂不會分裂雖然似乎為裂變案例提供了不錯的答案,但這個案例卻也瓦解了二元論當中若干最重要的前提論證。畢竟,右個兒如果可以是個沒有靈魂的人,儘管不是雪萊,但畢竟還是人,那麼我們其他人說不定也是如此,而這當然也正是物理論者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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