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1/2

玩火的女孩【寂寞創社10週年紀念版】

她被皮繩綁在一張鐵架床上,仰躺著。繩帶橫勒住胸腔,雙手被銬在床邊。

她早已放棄掙脫。雖然清醒,卻閉著眼睛。如果睜眼,她會發現自己身處黑暗中,只有門上方滲入一絲微弱亮光。嘴裡好像有口臭,真希望能刷刷牙。

她豎耳傾聽,若有腳步聲就表示他來了。不知道時間已經多晚,但感覺得到已經太晚,他不會來看她了。這時床忽然震動一下,她不由得睜開眼睛,似乎是大樓某個角落裡的某架機器啟動了。幾秒鐘過後,她卻又不敢肯定那是否是自己的幻想。

她在腦中又記下一天。

這是被囚禁的第四十三天。

她鼻子發癢,於是轉過頭靠在枕頭上摩擦。身上流著汗,房裡又悶又熱。她穿著一件簡單的睡衣,卻整個擠成一團壓在身子底下。如果略微移動臀部,可以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一邊的睡衣,一次往下拉個幾公分。另一邊她也依樣畫葫蘆。但後腰部下方仍有一處不平整的縐褶。床墊有凹凸不平的硬塊。被隔離大大提升了她的感官靈敏度,否則她是不會注意到的。皮繩綁得並不緊,她可以變換姿勢側躺,但還是不舒服,因為如此一來得有一隻手始終被壓在身側,整隻手臂會不停地失去知覺。

她並不害怕,卻感覺到一股巨大的、鬱積的憤怒。

她同時也為一些不快的想像感到苦惱,不知自己會有何下場。真痛恨這種無助感。無論多麼努力想集中精神在其他地方,以便打發時間並轉移對自己處境的注意力,恐懼仍一點一滴地滲出,彷彿一大片毒氣盤桓在身旁,隨時可能侵入毛孔毒害她。她發現阻止恐懼接近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幻想一些能帶給她力量的事物。於是她閉上眼睛,想像汽油的味道。

他坐在車內,車窗搖下來。她跑向車子,從窗口擲入汽油,點燃火柴。僅一轉眼,火焰竄起,他掙扎著扭動身子,發出恐懼痛苦的尖叫。她可以聞到肉體的燒焦味,以及座椅上塑膠與椅墊化成炭的刺鼻惡臭。

她想必打了個盹,所以沒聽到腳步聲,但門開啟時她十分清醒。門口的燈光刺得她睜不開眼。

他到底還是來了。

他很高大。不知道多大年紀,但有一頭紅棕色亂髮和稀疏的山羊鬍,戴著黑框眼鏡。身上還有鬍後水的味道。

她討厭他的味道。

他站在床尾,注視著她好一會兒。

她討厭他的沉默。

從門口的燈光只能看見他的身影。這時他開口說話了。他的聲音深沉、清晰,像個學究似的強調著每一個字。

她討厭他的聲音。

他說今天是她的生日,祝她生日快樂。口氣中沒有不友善或諷刺,不帶任何情緒。她心想他應該帶著微笑。

她討厭他。

他靠上前來,走到床頭邊,將溼溼的手背貼在她的額頭上,手指沿著髮際撫摸而下,很可能是想表達善意。這是他送給她的生日禮物。

她討厭他的觸摸。

她看見他的嘴巴在動,但隔絕了他的聲音,不想聽,不想回答。她聽見他提高聲量,似乎因為她毫無反應而動怒了。他提到互信,幾分鐘後閉口不語。她無視於他的凝視。於是他聳聳肩,開始調整她的皮繩。他將她胸前的繩帶微微拉緊,然後彎身俯視著她。

她猛然扭向左側,遠離他,行動盡可能地突如其來,皮繩也繃到極點。她將膝蓋往自己下巴的方向抬,使勁踢他的頭,由於是瞄準他的喉結,於是腳尖碰到他下頷底下的某個部位。只可惜他早有準備,側開了身子,因此只是輕撞一下。她試圖再踢一次,但已經踢不到。

她雙腿一軟,落在床上。

床單垂到地板上。她的睡衣也撩到臀部上面。

他動也不動地站了好久,一言不發。然後繞到床尾,把腳綁得更緊。她試著抬高雙腿,但他抓住她一邊腳踝,用另一手壓下她的膝蓋,再用皮繩綁住腳。接著走到床的另一邊,將另一腳束縛住。

此時她已徹底無助。

他拾起地上的床單為她蓋上,靜靜地看了她兩分鐘。在黑暗中,她可以感覺到他的興奮,儘管他並未顯現出來。他肯定勃起了,毫無疑問。她知道他想伸手摸她。

他隨後轉身離去,順手將門帶上。她聽見閂門的聲音,其實根本多此一舉,因為她完全無法脫離這張床。

她躺了幾分鐘,瞪著門上方那細細的一線光亮。接著她動一動,試著感覺皮繩的鬆緊。膝蓋可以稍微往上抬,但皮繩和綁腳繩馬上就繃緊了。她全身放鬆,乖乖躺著,眼神放空。

她等候著,心裡想到汽油罐和火柴。

她看見他全身淋滿汽油,並確實感覺到自己手裡有一盒火柴,搖一搖,有空隆空隆的聲音。她打開盒子,挑了一根火柴。他似乎說了什麼,但她堵住耳朵不去細聽。火柴擦過時,她看見他臉上的表情,聽見硫磺的摩擦聲,彷彿一陣拖長的雷鳴。她看見火柴迸出火焰。

她露出一抹殘酷的微笑,硬起心腸下定決心。

今天是她十三歲生日。

▲ ▲ ▲

莉絲.莎蘭德將太陽眼鏡拉到鼻尖上,透過遮陽帽沿底下的細縫窺視。她看見三十二號房的女房客從飯店側門出來,朝泳池邊一張白綠條紋的躺椅走去,目光盯著地面,行進的步伐似乎有點不穩。

莎蘭德只遠遠地見過她。她猜想這名女子約莫三十五歲,但外表看起來卻可能介於二十五至五十歲,一頭及肩棕髮,鵝蛋臉,從身材看更活脫是郵購內衣型錄中的模特兒。她穿著黑色比基尼和涼鞋,戴著紫色鏡片的太陽眼鏡,說話操南美口音。她將黃色遮陽帽丟在躺椅旁邊,向艾拉.卡麥克酒吧的酒保打了個手勢。

莎蘭德把書放下來擺在腿上,啜一口冰咖啡,然後伸手拿一包香菸。她沒有轉頭,目光移向天邊的地平線,卻只能透過一群棕櫚樹和飯店前的杜鵑看見加勒比海的一角。有一艘遊艇正往北駛向聖露西亞或多明尼加。更遠處,隱約可見一艘灰色貨輪往南朝圭亞那方向前進。一陣微風吹來,使得上午的熱度尚可忍受,但她感覺到一滴汗水流進眉毛。莎蘭德不喜歡曬太陽,這幾天總是盡可能地躲在涼蔭下,即便此時也是坐在露台的遮陽篷底下,但仍黝黑得像顆胡桃。她穿著卡其短褲和一件黑色小可愛。

酒吧的喇叭流洩出奇怪的鋼鼓音樂,她聆聽著,雖然分辨不出史凡–英瓦斯和尼克.凱夫的差別,但鋼鼓就是令她著迷。能用油桶演奏已經夠不可思議了,竟然還能奏出舉世無雙的音樂,實在叫人難以置信。她覺得那些聲音彷彿具有魔力。

她莫名地煩躁起來,又看看那名女子,她正從侍者手中接過一杯橘子色的飲料。

這不關莎蘭德的事,但她實在不明白這女子為何不走。自從這對男女來了以後,連續四個晚上,莎蘭德都聽到隔壁房間上演著聲音模糊的恐怖片,有哭聲和低沉、激動的聲音,偶爾還有很明顯的巴掌聲。打人的男子──莎蘭德猜測應該是她的丈夫──有一頭深色直髮,古板的中分髮型,似乎是到格瑞那達來做生意。至於是什麼生意,莎蘭德一無所知,只是他每天早上都會穿西裝打領帶,提著公事包出現在飯店酒吧,喝完咖啡後便到外頭攔計程車。

傍晚時分,他會回到飯店,或是游泳或是和妻子坐在泳池畔。兩人一塊吃晚餐,表面上看起來平靜無波、十分恩愛。女子或許多喝了幾杯,但酒醉後的她並不惹人厭。

每晚正當莎蘭德拿著一本關於數學奧祕的書上床時,隔壁房間的騷動就開始了。那聽來不像是嚴重的施暴,就莎蘭德隔著牆壁所聽到的感覺,他們的爭吵是反反覆覆、沉悶不已。前一天晚上,她忍不住好奇跑到陽台上去,從隔壁敞開的落地窗聽那對男女在吵些什麼。男子在房裡來回踱步了一個多小時,嘮嘮叨叨地說自己根本不值個屁,配不上她,並一再強調她肯定覺得他是個騙子。不會,她會回答,她沒有這麼想,然後試圖安撫他。他變得更激動,似乎抓住她不停搖晃。最後她只得說出他想要的答案⋯⋯沒錯,你是個騙子。他一聽立刻以此為藉口痛斥她,罵她臭婊子。若有人用這個字眼罵莎蘭德,她一定會採取反擊措施。雖然對象不是她,她卻也思考良久,不知該不該採取某些行動。

莎蘭德驚詫地聽著這怨毒的爭吵聲,最後就在一記聽似掌摑聲中戛然而止。當時她正打算到飯店走廊上去踢隔壁房門,房裡卻忽然安靜下來。

此刻她仔細打量池邊的女子,可以看到她肩膀上有輕微瘀傷,臀部有一處擦傷,此外卻無其他傷痕。

幾個月前,莎蘭德在羅馬的達文西機場撿到一本《大眾科學》雜誌,裡面有篇文章讓她對球面天文學這個晦澀主題產生莫名的迷戀,甚至衝動地前往羅馬的大學書局,買了幾本相關的重要著作。然而,為了能夠理解球面天文學,她必須埋首於更高深的數學奧祕中。最近這幾個月的旅程當中,她也去了其他大學書局尋找更多書籍。

她的研究毫無章法可言,也沒有任何確切目標,至少在她逛進邁阿密大學書局,買下帕諾博士所寫的《數學次元》(哈佛大學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出版)之前是如此。接著她隨即南下佛羅里達礁島群,開始遊歷加勒比海諸島。

她去了瓜德魯普(度過極其鬱悶的兩夜)、多明尼加(輕鬆有趣,五夜)、巴貝多(在一家美國旅館度過一夜,深感不受歡迎)和聖露西亞(九夜)。本想多待幾天,卻和一個笨蛋小混混交惡,後者時常出沒於她下榻的僻靜旅館的酒吧,最後她忍無可忍,拿起一塊磚頭砸他的頭,然後付清帳款離開旅館,搭上渡輪前往格瑞那達的首都聖喬治。在買船票前,她從未聽說過這個國家。

十一月某天上午十點,她在一場熱帶暴風雨中登陸格瑞那達。從《加勒比海旅行家》雜誌中,她得知格瑞那達又名「香料島」,也是全世界最主要的肉豆蔻產地之一。島上居民十二萬人,但另有二十萬名格瑞那達人住在美國、加拿大或英國,這多少暗示了他們家鄉就業市場的情形。地形多山,中央有一座休火山名為「大湖」。

格瑞那達是英國昔日眾多小殖民地之一。一七九五年,一名有法國血統的黑人農場主朱利安.費東受法國大革命啟發,帶頭造反。政府派軍隊前來,無數暴民若非遭射殺、吊死便是成了殘廢。殖民政府最感震驚的是,就連所謂「小白人階級」的貧窮白人,也加入費東的叛亂行動,根本不管種族分界。叛亂被鎮壓了下來,但始終沒有抓到費東,他逃入大湖的山區,成了羅賓漢之類的傳奇人物。

約莫兩百年後,一位名叫莫里斯.畢修普的律師於一九七九年發動一場新的革命,旅遊指南說他是受到古巴與尼加拉瓜等共產獨裁政權的煽動。但是莎蘭德遇見身兼教師、圖書管理員與浸信會牧師等職的菲利浦.坎伯爾後,對此事卻有了不同角度的看法。她到格瑞那達的最初幾天投宿在坎伯爾的賓館,聽聞的重點是:畢修普是個受愛戴的群眾領導人,他所罷黜的則是一個瘋狂的獨裁者,一個迷戀幽浮、甚至還在任內將微薄的國家預算撥出一部分去追蹤飛碟的瘋子。畢修普遊說議員支持經濟民主,並為該國創立兩性平等法。後來他在一九八三年遇刺身亡。

繼該事件後又有一百多人遭到屠殺,其中包括外交部長、婦女事務部長與數名資深工會領袖。接著美國便入侵該國,奠定了民主制度。然而這對格瑞那達而言,卻象徵著失業率從六%上升到接近五○%,古柯鹼交易也再次成為唯一最大的收入來源。坎伯爾聽了莎蘭德旅遊指南中的描述,驚愕地連連搖頭,並提醒她入夜後應該盡量避免接觸哪些人或接近哪些地區。

對於類似的忠告,莎蘭德通常是聽而不聞,但卻因為愛上格蘭安西海灘而免於接觸到格瑞那達的犯罪分子。這座海灘就在聖喬治南邊,人口稀少,綿延數哩長,她可以在這裡散步好幾小時,毋須和任何人說話,甚至連個人影也見不到。她搬到「礁島群」─格蘭安西少數幾間美國飯店之一──待了七個星期,除了在海灘上散步、吃一種名叫格尼帕的水果之外,幾乎無所事事;這水果讓她想起瑞典的醋栗,她覺得很美味。

此時是淡季,礁島群飯店的住房率幾乎還不到三成。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隔壁房間隱隱約約的暴力不僅擾亂她的平靜,也使她無法專心研究數學。

麥可.布隆維斯特按了莎蘭德位於倫達路公寓的門鈴。他並不期望她會開門,但已經習慣大約每星期會上這兒來看看有無任何改變。他掀起信箱蓋,裡面依舊是成堆的垃圾郵件。由於時間已晚,光線太暗,看不出自從上次來過之後,郵件數量又增加多少。

他在樓梯頂端站立片刻才失望地轉身離開。不慌不忙地回到自己位於貝爾曼路的住處後,煮了一點咖啡、翻翻晚報,接著才看夜間新聞節目「Rapport」。不知道莎蘭德的行蹤讓他又氣惱又沮喪,內心感覺到一股不安的情緒翻騰,也自問不下千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他曾邀請莎蘭德到沙港小屋過聖誕假期。他們一起散步許久,平靜地討論兩人過去一年所捲入的戲劇化事件所帶來的影響。布隆維斯特事後回想起來,認為自己當時提早經歷了中年危機。他因為誹謗而被判入監服刑兩個月,記者的職業生涯進入低潮,創辦的雜誌《千禧年》多少受到拖累,他也辭去了發行人的職位。但就在此時一切有了轉機。他接受企業家亨利.范耶爾委託代寫傳記,並認為這是一種報酬豐厚得荒謬的治療形式,不料竟演變成一段追捕連續殺人犯的可怕過程。

在追捕人的過程中,布隆維斯特認識了莎蘭德。他下意識摸摸繩結在他左耳後方留下的淡淡疤痕。莎蘭德不只幫助他追蹤到凶手,還救了他一命。

她屢屢展現出驚人的特異才能,例如過目不忘的本領與不可思議的電腦技能。布隆維斯特自認為幾近於電腦白癡,而莎蘭德對電腦的掌控卻有如與魔鬼簽了契約。他後來才發現她是世界級的駭客,而且在一個致力研究最高層級電腦犯罪─但並不只是打擊犯罪──的特定國際團體中,她還是個傳奇人物。網友們只知道她叫「黃蜂」。

正因為她能夠輕易侵入他人電腦,才取得了資料,讓他在專業上遭受的羞辱得以轉變成後來的「溫納斯壯事件」。直到一年後,這則獨家報導仍是國際刑警調查經濟犯罪的研究對象,而布隆維斯特也仍繼續受邀上電視的談話性節目。

一年之前,他對於這則新聞深感滿意──無論就復仇或名譽重建而言。但滿足感很快便減弱了。才短短幾星期,他已經對記者與經濟警察重複提出的問題感到厭倦無比。「很抱歉,但我不能透露消息來源。」當英語報《亞塞拜然時報》某位記者大老遠來到斯德哥爾摩,又問了相同問題時,布隆維斯特再也忍無可忍。他將訪談次數砍到最低,最近幾個月也只通融一次,是TV4電視台「She」節目的女記者說動了他,而且完全是因為調查顯然已經進入新的階段。

布隆維斯特之所以配合TV4的女記者,還有另一個因素。她是第一個大肆報導這則新聞的記者,《千禧年》雜誌若非透過她晚上的節目發表新聞稿,恐怕也無法如此轟動。直到後來,布隆維斯特才知道為了播出這則報導,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說服主編。電視台裡有莫大的阻力,不讓《千禧年》「那個小丑」有任何出鋒頭的機會,即使到了播出的當口,她都還不敢確定公司的律師團會放行。有幾位比她資深的同事都不贊成,還告訴她如果判斷錯誤,她的事業就完了。她始終堅持自己的立場,結果這則報導成了年度最佳新聞。

第一週的新聞都由她自己播報,畢竟她是唯一深入研究過這個主題的記者,但約莫在聖誕節前不久,布隆維斯特發現該新聞中所有新的發展全都轉由男性記者播報。過年前後,布隆維斯特聽到傳聞說她遭受排擠,藉口是處理如此重大新聞,理應交由經驗豐富的財經記者,而不是隨便一個來自哥特蘭或貝里斯拉根這種鄉下地方的小女生。當TV4再次來電,布隆維斯特便坦白表示,除非由「她」提問,否則他不接受訪談。沉寂了幾天之後,TV4的男士們終於投降。

布隆維斯特對溫納斯壯事件逐漸失去興趣之際,莎蘭德也剛好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他還是無法理解發生了什麼事。

他們在聖誕節過後兩天分手,接下來整個星期都沒有見面。除夕前一天,他打電話給她,沒有人接。

除夕當天,他去了她的公寓兩趟,按了門鈴。第一次屋內亮著燈,但她沒有應門。第二次屋內沒有亮燈。新年元旦他又打電話給她,仍然無人接聽,只收到電話公司的訊息說該用戶無法接聽。

接下來的幾天當中,他見過她兩次。由於電話聯絡不上,他便在一月初到她的公寓去,坐在前門旁邊的階梯等候。他帶了一本書,固執地等了四小時,她終於在晚上快十一點時從大門走進來,抱著一個棕色箱子,一見到他便猛地停下腳步。

「嗨,莉絲。」他闔上書,招呼道。

她面無表情地看著他,眼神中毫無熱情或甚至友情。接著從他身旁走過,將鑰匙插入門孔。

「妳不請我喝杯咖啡嗎?」他問道。

她轉身低聲說道:「滾開!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說完砰地一聲關上門,他聽見她從裡面將門鎖上,不禁感到迷惑。

三天後,他從斯魯森搭地鐵到中央車站,當列車在舊城區停下時,他從車窗看見她就站在不到兩公尺遠的月台上。瞥見她時,車門正好關上。她凝視著他五秒鐘,目光直穿而過,就好像他是個透明人,當車子開始移動,她也掉頭走出他的視線。

這樣的暗示再明顯不過,她不想和他有任何牽扯。她堅決地將他從自己的生命中剔除,就像刪除電腦裡的檔案,毫無解釋。手機號碼改了,也不回電子郵件。

布隆維斯特嘆了口氣,關上電視,走到窗邊凝望外頭的市政府。

也許不應該時常到她的公寓去。布隆維斯特的態度向來是:只要女方明白表示不想再有牽扯,他就會走自己的路。在他看來,若不尊重這樣的訊息就等於不尊重女方。

布隆維斯特和莎蘭德曾經發生過關係。是她採取主動,而且持續了半年。如果她決定就這樣結束──和開始一樣地突如其來──布隆維斯特也沒有意見,反正是她作的決定。如果他算是前男友的話,他可以輕而易舉地扮演好這個角色,只不過莎蘭德對他的決絕實在令人驚訝。

他並不是愛她──他們幾乎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但卻很喜歡她也很想念她,儘管有時候她確實令人著惱。他原以為他們是互相喜愛。總之,他覺得自己像個笨蛋。

他在窗前站了許久。

最後終於下定決心。既然莎蘭德如此蔑視他,就連在地鐵站相遇也不肯打個招呼,那麼他們的情誼顯然已經結束,傷害已無法彌補。他不會再試著聯絡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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