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1/2

安好誌(安然.美好雙書腰,隨機出貨)

●六百元

很久沒回台東了,我穿著一身黑衣服,搭最早的班機回去。

天氣很悶,我的心空空的。下飛機後搭上計程車,把窗戶拉下來大口呼吸,風直直的打在我臉上,皮膚微微的刺痛。我對台東太陌生了,雖然爸爸是台東人,但我不認識那裡的街道,不認識那裡海的藍,我判斷是否快到阿嬤家的依據,甚至是從計程車上跳錶的金額,是否快跳到六百元來判斷。

阿嬤在我的印象裡很沉默,她的國語不太好,我們有一點語言上的隔閡,我對她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她存在本身,陌生的是我好像從來沒明白過她內心的動態。阿嬤是一個擁有很少表情的人,她看起來總是淡淡的。以前每次回來她都會煮熱熱的麻油雞麵線給我吃,她應該很高興看到我吧?所以才想替我做些什麼,但我總是不太知道要和她聊什麼,只會默默的坐在她旁邊陪她看電視。只是靜靜的待在同個空間呼吸,也算陪伴嗎?阿嬤會不會對我很失望,難得回來一趟,卻不知道要與她聊什麼。

終於能勉強認出一些熟悉的街景了,遠遠的,我看到阿嬤家了。爸爸一身黑衣服,拿著拐杖站在門口,很久沒見到的表哥表姊也都回來了,我來到阿嬤身旁,她躺在冰櫃裡,就像睡著一樣。我沒有哭,我討厭自己哭不出來,我是不是太冷漠,為什麼我的心一點都沒起伏,我感覺置身事外。

一張一張蓮花紙,仔細對摺再對摺,一旦重複做同件事一段時間,身體與意識好像就會進入一種冥想狀態,我好像在這裡,也不在這裡,我能感覺到體內流動的情緒,同時又能抽離的看待自己。在院子裡,我慢慢與天空融為一體,我慢慢與大樹融為一體,我慢慢與蟲鳴融為一體,我慢慢與黃昏融為一體,我就是沒辦法與自己融為一體,我沒辦法走進我自己,我感覺不到我正在失去。我不擅長處理難過的情緒,我討厭難過的自己,討厭別人的同情,所以我一直緊緊把自己的心裹著,以為是在保護自己,其實只是讓心越來越缺乏彈性。

爸爸眼睛很腫,他這陣子身體也不好,杵著拐杖勉強與那些來見阿嬤最後一面的人鞠躬致意。終於,我哭了,我不知道,原來爸爸失去母親也會這麼傷心,我從沒留意,有段時間沒見的爸爸,也正在老去,而我一直都不善解人意。

一個多月後爸爸也走了,換我站在爸爸的告別式上,對來送爸爸最後一程的人鞠躬致意。好多都是我沒見過的人,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也許爸爸的朋友和學生都比我更認識他,他們口中的他,是我從未見過的模樣。我很愛爸爸,我很想爸爸,有多愛就有多遺憾,我們的緣分,原來這麼短暫。

 

●深夜泡麵

每次有比較重要的拍攝工作前,我都會在前一週開始讓飲食變清淡,減少澱粉攝取。平常的飲食習慣也算健康,小時候家裡吃素,開始工作後雖然有吃肉了,但也吃不多,很少有主動進食肉類的欲望,倒是很愛吃蔬果,有些人害怕的青椒、苦瓜、茄子都是我的最愛,我也不愛零食和炸物,甜點跟沙拉會選沙拉,濃湯跟清湯會選清湯,但我偏偏很愛泡麵。

泡麵像那種有毒的情人,有它在生命裡好快樂,但那種快樂稍縱即逝,隔天醒來只剩滿滿的罪惡與水腫,緊接的是後悔,只好想辦法用一些方式彌補昨夜的放縱。一○○○毫升的檸檬水加上大量的運動排汗,努力讓水腫消失,可是當身體恢復正常時,又會開始想念泡麵的滋味,反反覆覆,就此循環。

如果每一種食物都有最佳品嘗的時間段,在那個時間品嘗,它的美味與幸福度會達到最高值,泡麵的最佳品嘗時間一定是睡前的深夜。通常能實行泡麵計畫的夜晚,工作結束後我會去逛便利店,我好喜歡便利店,雖然小小的很快就逛完,對零食也沒特別熱愛,但好喜歡看各種零食的包裝還有背後的原物料,這讓我想起童年時爺爺常帶我去的便利店還有他常買給我吃的餅乾。我通常會在泡麵區停留最久,會依當天的心情挑幾款泡麵回家。記得有一次在結束一個壓力很大的工作當晚,我煮了四款泡麵,那種在深夜餐桌上,被喜歡的泡麵圍繞的感覺真的很幸福。我肯定吃不完,但只是想確保假如我不想吃湯麵了,我永遠還有別款麵可以選擇。

我最喜歡的泡麵是辛拉麵和維力大乾麵,很常在辛拉麵裡加入絲瓜、起司跟雞蛋,絲瓜讓湯汁的辛辣多了些清新感,吃起來更爽口開胃,維力大乾麵加上半熟煎蛋跟蔥花也是我一直吃不膩的療癒組合。

我不介意有時變胖,也不介意有時臉水腫,變胖才有變瘦的動力,水腫才有消腫後的成就感。頭髮長了就剪,短了就留長,生命本來就是不斷重複循環。因為努力所以能盡情懶散,因為懶散所以有動力繼續努力。我不需要很厲害的食物,只需要我喜歡的食物,我不需要一直很厲害,我只需要享受我的存在。

 

● Nomad

我跟泯五年沒見了,我們的友情是因為某任對象的關係所建立的。因為平常也不住在同一個城市很少交集,跟那個對象分開後,更沒與他來往。我也不太確定他算不算我的朋友,因為他是和我曾經在一起過的人,從年少無知就一起玩的朋友,我感覺我跟泯是無法坦誠相見的,我感覺我跟他說的每一句話,很高機率,是不會被保密的。

傍晚的上海在下雨,我跟泯約在一個日本料理店吃晚餐。我是猶豫的,我知道如果我們見面了,難免會聊到過去,也過了好幾年該放下的早放下了,只是我心裡還有疙瘩,那段感情的結束,我一直是不被理解的那方,所以當時我不太與共同的朋友聯繫了。

我遲到了二十分鐘,我低估了下雨天的路況,到餐廳時泯已經先點了一些菜。好久不見得他圓潤了不少,從前消瘦的身形如今多了十公斤在身上,再也沒有比剛結婚兩年的心寬體胖,更能精準形容他了。

他說起他與太太的故事,那時他們在一起不到兩個月,在某個喝醉的夜晚,心血來潮就決定去領證。當時他身上只剩不到一萬台幣的存款,她還是勇敢的嫁給他,對此泯一直很感謝,一直說他太太是世界上最支持他的人。泯的前女友我也認識,雖然不熟,但多少也耳聞他們分手時鬧得很不愉快。也是好多年前的事了,有一些感情註定會失敗,不是因為距離、更不是因為第三者,只是因為走錯棚而已。

泯在這些年,也從一個玩樂隊的變成一個影像工作者。他笑著說,已經沒有從前玩樂隊時那種高傲的姿態了,他每次看到自己二十幾歲的照片,都會覺得當時裝酷的自己好尷尬。現在對形式上的事情,越來越不感興趣,只想踏實的活著,也比較能放過自己了。

他問我打算在上海待多久,我說我還不知道。他問我過得好不好?有沒有遇到新的對象?現在的我,其實好得不能再好,但在他面前我說不出口,好像會顯得過去的自己不曾真心過。我很開心還是與他見面了,見面後,我才發覺自己已經走了好遠。

餐桌上的盤子漸漸空了,杯裡的清酒也喝完了,過去的回憶不再濃烈。笑不出來的都豁然開朗了,閉口不說的,都侃侃而談了。我想到曾經在韓寒的書裡看過的一句話:「我們倆在一起,誰都到不了目的地。」不後悔付出,所有的經歷都是最好的經歷。

 

●不能回頭的出租車上

好久沒聽見他的歌聲了,那個曾經讓我在高中瘋狂迷戀的樂團,那個曾經陪我度過漫長青春期的他,後來是怎麼一點一滴消失在我的世界,記憶已模糊。想不起來有多少年沒聽到他們的歌了。

十月的北京,夜晚已經很冷。計程車上的電台正在播放Placebo的新歌,我隨著歌的節奏與旋律搖搖晃晃在車上墜入回憶。那是一個潮濕的雨天,也許是週五,也許是週日,我搭著捷運,口袋裡放著好不容易存錢買到的演唱會門票,準備一個人出發去Placebo的演唱會。

我忘記當時為什麼沒有約任何朋友一起,可能周圍也沒什麼同學在聽他們的歌,反正我也不需要有人跟我共享回憶,因為能在現場聽到長年在耳機陪伴我的歌,已經是很振奮的事情。印象很深,當Brian Molko走上台時我哭了,他個子不高,聲音的能量卻很大,他也是其中一個啟發我想寫歌的人。我為什麼現在越來越難被打動了呢?

在不同的城市,在一輩子可能只會乘坐過一次的這輛出租車上,和十年前一樣在潮濕的雨天,遇見他的聲音。新歌聽起來沒過往迷惘黑暗了,感覺他們終於找到與陰天共存的方式了。

誰不是在遺忘中又記起,在記起時又遺忘。還好還有一個熟悉的聲音在那裡,還好他還有堅持下去。往前是必然的,遺忘也是可能的,就像明天我可能又會忘記現在開車載著我的司機姓雋,他有一對異常濃密的眉毛,一顆幾乎看得見頭皮的平頭。能一起走過一段,就值得感激。

 

●沒有長頸鹿的日子

我是在木柵長大的小孩,動物園是我的後花園,有記憶以來我每年至少都會去一次,阿公的生日,我們常常會全家一起去動物園看猴子。

成為歌手前,我有過一段無所事事的空白期,等待是最消耗的,因為除了對心中渴望的事有激情外,其他的事一概不感興趣。那段時間,我沒事就跑去動物園閒逛,看看泡在水裡懶洋洋的河馬,看看躺在陽光下慵懶的獅子,我也很喜歡大象,但沒有什麼比得上長頸鹿,我最喜歡看牠長長的脖子與天空相接,如果天上有星星時,會不會因為脖子長,更能感受到浩瀚宇宙的擁抱。

趁著在北京錄音的空檔,和朋友約了去北京野生動物園逛逛。天氣很好,除了有點冷,一切都很舒服。園區門口正在用缺少低頻的喇叭播放入園歌曲。好幾隻草泥馬就在路口處等待遊客餵食,牠們的毛摸起來很厚重,好奇心很強,一不留神其中一隻草泥馬竟然吃起我的頭髮。我從來沒見過全白的老虎,牠的花紋像萬花筒一樣絢麗,白色的貓頭鷹讓我想起《哈利波特》中的嘿美,牠很高傲,只要有人喊牠名字馬上就把頭撇過去。動物們只是因為存在而存在的狀態讓我很安心,我常忘記存在也可以只是存在本身而已。

太掛念一個遙遠的目標時,會很容易對旅途感到焦慮。突然有點想家了,為了不讓自己變脆弱,我不能讓自己陷進去。

後來我幾乎把野生動物園所有能見到的動物都看了,就是沒去看每次快回到木柵,遠遠就能從焚化爐煙囪上看見的長頸鹿。

所有選擇都伴隨失去。

 

●內向者的寫歌

我是一個比較內向的人,小時候有段時間,連去便利商店買東西,都不太敢跟收銀員對到眼。國三考基測前,爸爸送給我一把吉他,那時我只會四個和弦,我用它寫了人生的第一首歌〈我很累,可是我很快樂〉。先不聊歌的好壞,寫完它我好興奮,我好像找到新的表達方式,找到一個永遠可以讓我抒發心情的樹洞。那時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放學回家,可以一整天不說話躲在房間塗塗寫寫,哪怕寫出來得東西完全沒有意義,也很快樂。

 爸爸後來看我越來越認真,又送了我錄音卡帶跟麥克風,我在房間裡學會錄自己的demo。那時也不知道哪來的信念,就是盲目的覺得想要寫一張自己的專輯,更多時候是處於一種自得其樂的狀態,反正有一件事可以讓我廢寢忘食,做做白日夢也很開心。

 高一的我成天幻想,嘗試模仿寫過很多種音樂風格。我也把自己錄的一些demo寄去唱片公司過,但都沒下文(可能真的不好聽)。那時FIR好紅,我想那來試試看樂團好了,也寫信應徵過樂團的女主唱,但都沒收到回信,我記得還難過了好久。

 那段時間在寫歌的路上沒有朋友,我一個音樂人都不認識,認真考慮過放棄,寫歌就當閒暇的生活調劑。簡單生活節的創作比賽,讓我在沒有準備好的狀況下給了我人生第一個轉折,我在那個比賽後遇到我音樂上的父親李宗盛大哥,當時只有十七歲,但從此之後,反而對要不要寫歌,要不要當歌手這件事更謹慎,我開始沒那麼篤定了。

 大哥總是唸我世界太小,要去體驗更多事情,談更多戀愛,與更多人交流。我在畢業後去北京待了一段時間錄第一張專輯,那段時間帶給我很大的衝擊,第一次在陌生的城市裡深刻的感受到生而為人的渺小以及面對未來的茫然與恐懼,我不知道明天在哪裡,害怕停滯不前的自己。氣餒過很長一段時間,曾經有半年的時間我恨透寫歌,那時看到鋼琴就煩,我是在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生低谷期寫了〈是什麼讓我遇見這樣的你〉,從來沒想過這首歌後來會變成那麼多人喜歡的歌曲。

當業餘興趣變成職業時,所有事物肯定不像剛開始在房間裡寫歌那麽自由了。直到現在,每寫一張專輯都還是像死了一遍,總在寫不出歌時很焦慮,寫出喜歡的歌時又很興奮,痛苦時常與快樂交織,寫歌讓我在極度的矛盾裡,獲得極大的成就感。

我是一個緩慢的人,總是需要時間沉澱,可以很快寫十首我自己都不想聽得歌,也可以寫很久,只為了寫一首真正喜歡的歌,但沒有人知道哪一種對職業生涯更有幫助。只知道寫歌讓我的世界變寬,讓曾經極度內向的我,有了表達欲去愛世界,它讓我變得更勇敢、更誠實,也讓極度不善交際的我,擁有了朋友,擁有了更寬闊的生活。

 

●倆人迷路

那天我們走了好久
其實要去的地方不遠
卻怎麼都找不到 

那天我們聊了好久
其實該知道的都知道
只是話題繞啊繞

其實只要一個人有方向
兩個人就不會迷路
其實只要一個人夠清楚
兩個人就不會辛苦

 

●沒有的遐想

有些人天生就活得很電影
和她相處  既危險又有趣
我們知道彼此的名字
卻從沒見過面 

偶然一次工作機會
終於在北京見面了
我們一起吃了飯
到酒吧喝了點酒
聊聊台北跟北京
聊聊她為什麼喜歡台北
我喜歡北京 

她的眼睛細細長長的
講話聲音柔柔的
她說台北給她一種自由的感覺
我說北京給我一種因為渺小所以很激勵人心向上的感覺 

我們都喜歡自己沒有的
我們都對沒有的比較容易產生遐想 

離開前
她幫我在北京街上拍了張照片 

什麼時候來台北
換我幫妳留張紀念 

 

●你的渴望停留在你得到的那一天

你的渴望
停留在你得到的那一天
擁有不足以讓你覺得安慰
你的快樂易燃也易滅
然後你又開始想毀掉一切 

可是
你怎麼能確定
眼前的荒蕪
不會在春天
開滿花朵 

你怎麼能確定
逝去的激動
不會成為
新的感動 

走馬看花
終究
只能是愛的膚淺 

你的渴望
若停留在你得到的那一天
你的生命
也會在那一天終結 

●自憐成分

不是哭越大聲越心痛
喊越大聲越深刻
不說的那些才是真的
說出來的多少都有點自憐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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