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1/2

真愛不設限:力克跨越障礙,追尋幸福的故事

2章 愛的追尋

因為我沒有四肢,我在身體方面顯得和別人很不一樣,但我對於找到愛以及被愛的欲望,和你並無不同。而我的「真愛不設限」之旅,和其他人的經驗也非常相似。

有時覺得,我對愛的追尋可以變成一齣很棒的浪漫喜劇,但有些時候,我非常確定它會是一齣悲劇。現在,佳苗與淳已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發現我已能以更輕鬆而非悲傷的眼光,來回顧這段跌跌撞撞的愛的旅程。

偶爾我會聽到母親們對女兒說道:「你可能要先親吻幾隻青蛙才能找到你的王子。」在通往浪漫與持久的愛的旅程上,大部分人的確體驗到被拒絕與寂寞的感受。事實上,我也是過來人。若你正經歷類似的挑戰,我希望藉由我的尋愛故事,帶給你力量,幫助你了解你也值得被愛,並且啟發你永遠不放棄這個夢想:找到一個你可以給予與接受無條件的愛的人。

我第一次暗戀別人,是發生在我小學一年級的時候。該怎麼說呢?我是一個「暗戀神童」!我們多數人都非常嚴肅地看待愛與羅曼史的追尋,而當別人讓我們心碎時,那一點都不好玩。但在這過程中,我們也做了一些好笑跟瘋狂的事情,不是嗎?

我在七年級時喜歡上一個女生,於是送給她一隻玩具熊,但我擔心我們的父母會發現我們彼此喜歡,會因此生氣,所以她也給我一隻玩具熊,接著我們就跟各自的父母說我們在玩「玩具熊交換遊戲」。

自嘲是一個非常健康的態度,我很推薦。畢竟,它比哭泣好多了!我的一個婚姻幸福的朋友說,他單身的時期裡全身都是傷,因為所有的女孩都用十呎長的竿子把他隔離在遠遠的地方,就像一句英文俚語所說的:「即使用十呎長的竿子我也不碰他!」

如果你曾經歷過拒絕——我們都曾有過——記得它只會讓你在找到愛時更喜悅;而那些不好的經驗,也會幫助你更感激愛的接納所帶來的祝福。

◎願意接納,保持開放

如同大部分的年輕男孩與男人,我早期的愛戀都是一種化學吸引力作用造成的,就是那種讓我們聚焦在某些女孩身上的神祕衝動。我非常確定自己喜歡誰,而我也像其他男生一樣喜歡那些長得漂亮的女孩。現在想起來,我是有一點太偽善了。畢竟,我希望即使我沒有四肢,女孩也依然喜歡我,但我又只對那些大家都認為漂亮、受歡迎的女孩有興趣。我現在很後悔這點。當你年紀較大時,你會了解到愛不只是肉體上的吸引而已。我認識的一些最美的人長得一點都不像模特兒,但一旦認識她們,你將發現她們的美是非常驚人的。

問題是,如果人們不符合我們對於完美所設的條件,我們通常不會給他們機會。我認為這是一個錯誤。我們應該對想認識我們的人保持開放的態度,即使沒有其他的收穫,這也會讓你結交到很多朋友,而且你可能會驚喜地找到一個可以愛的人。

當你還在尋尋覓覓,等待一個證明你值得被愛的機會時,記得也給他人一個機會。當你期待收到什麼時,你應該也要給予,對吧?這就是信仰的角色。如果你不希望他人因為你的外表而評判你,那麼你也應該願意深入了解他們。

因為某些瘋狂的原因,我們常常根本不試著去認識那些肢障或是與我們不同的人,我們將他們放在一個框框裡,直接拒絕他們、不敢接觸他們。當我對年輕的學生演講時,我常常問他們想不想做我的朋友,大部分的人當然都會回答:「想!」然後我會說:「那麼如果你願意接納我——一個沒有手沒有腳的人——成為你的朋友,為什麼你會不想跟那些與你不同的人作朋友,不管他們是種族上、信仰上、社會階級上,或是在身體與心理能力上與你不同?」

通常在這個時候,演講廳會變得鴉雀無聲。有很多次,學校老師及學生告訴我,他們注意到學生聽了這個教導後所產生的變化。希望如此。我知道被排斥與被孤立是什麼感覺,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對於缺少四肢以及坐在輪椅中的處境沒有安全感。我曾被霸凌,而且我相信也有其他人認為我很怪異,在心理上排斥我。

我也懷疑自己,卻從來沒有放棄對愛的追尋。雖然我看起來不正常,但我感覺正常,而且我跟其他人擁有同樣的欲望。我想要陪伴。我的心渴求一個能夠共度生命的人,一個我可以信任、可以傾訴、可以親近的人。

也許我已經把童年時期的記憶壓抑下來,或是我選擇忘卻它了,但我不記得在小學時有任何人因為我沒有四肢而立即排斥我。現在,我確定可能有人有這樣的想法,只是他們沒有表達出來,或是刻意與我保持距離,以致我從來沒機會與他們對證。大部分的孩子都對我非常友善,有幾位成為我很好的朋友,但是,直到我青少年時,我才開始有真正持久的友誼關係。

◎心碎的體驗,是成長過程的一部分

身為青少年,有一部分就是渴望被接納、被接受,也就是你必須夠「酷」才能擁有一段關係。身為青少年,誰不想是很酷、很受歡迎的?我如此渴望成為弟兄們的一分子,以至於我跟我所有良善的基督徒朋友保持距離,並假裝自己很兇。怎樣裝得很兇呢?就是講很多髒話--這是一件我從來沒有做過的事。而且很明顯!我也許是史上最奇怪與最不自在的講髒話的人。最終我放棄講髒話,因為我只讓我自己跟我的父母難堪而已。幸運的是,一旦我導正自己的行為之後,我的基督徒朋友就歡迎我歸隊,他們沒有放棄我。

我跟女孩們也有一段尷尬時期。我大部分的迷戀都是暗戀。我喜歡一個女孩將近三年,但是也許她一點都沒有覺察。最初我們是朋友,因為她當時已有男朋友;當他們分手時,我挺身而出,向她告白,並約她出去。

她拒絕了我,然後跟我的一位好友開始約會。一方面,我很高興他們找到彼此,但是看見他們在一起也讓我感到悲傷。我心想,我永遠不會擁有一個像她一樣的女孩。對我而言,她太美了。

我決定來開場可憐派對。它是一場小型派對--只需要一張單人的桌子。好笑的是,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驗,但是,每當我們經歷它時,都會感覺非常孤單。我們會覺得沒有其他人像我一樣痛苦。真相是,即使是最美麗的女孩、最英俊的男孩,以及最受歡迎的孩子都有被拒絕、感到寂寞、沒有安全感的時候。我沒有遇過任何人在他的童年與青少年時期,沒有長過青春痘、沒有因為分手而痛苦、沒有感覺被忽視。它是成長過程的一部分,而即使那是痛苦的,面對挑戰與傷痛時,仍然能幫助我們變得更有同理心、更能體諒他人、對他人更仁慈。

簡而言之,不好的事可以讓你更好——如果你視它為學習的經驗。你難道不認為將之視為正面的學習,比扮演受害者的角色、懷恨在心來得更好嗎?

你我都有將最痛苦的體驗變成善的來源的力量。若我們選擇視它為上帝對我們計畫的一部分,為了讓我們更強壯、更信任祂的以及他人的愛,我們就能做到這一點。

◎在愛中受挫很痛苦,但也讓我們學習很多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類似的經驗,但是當我在愛中被撞得遍體鱗傷時,我學習到一些寶貴的教訓。好吧,或許不能稱它為愛,當時比較像是一種初戀情懷或是迷戀。身為一個青少年,我就像大部分人一樣,夢想有一天會結婚、有我自己的家庭。當我從收音機聽到一首情歌時,我就想像自己與當時喜歡上的任何一位女孩在一起的景象。

我深深地喜歡上在我們九年級同學裡最受歡迎的一位女孩。我約她出去,但是她拒絕了。嗯,其實她當時說的是所有男生都知道的「不像拒絕的拒絕」:「我不能跟你約會,因為我不希望破壞我們的友誼。」

我不但非常不高興,還很受傷。在那之後,我垂頭喪氣了好幾個月。我從來不明白為什麼跟一個人約會可能破壞一段友誼。我認為,如果你們在約會,那代表你們可以成為更好的朋友。這不正是整件事的重點嗎?她的答案一點都不合邏輯,但它卻是人們不想跟某人約會、又不想傷害他的自尊時常常用的答案。

最起碼她沒有說她要忙著洗頭髮、清理地下室,或是幫她的鸚鵡梳毛!最讓我驚訝的一次,是當我在大學時約一個女孩出去,而她回答:「我不是在找一個男朋友,我要的是一個會向我求婚的人!」我知道她是認真的,但是她的答案讓我有一點嚇到。有些人認為她也只是跟其他女孩一樣,在玩遊戲而已。

男生當然也會玩遊戲。交往的遊戲從來不是容易的,而最近幾年似乎又變得更有挑戰性。過去直接約出來的方式似乎已經落伍了。與其一對一約會來認識彼此,大批年輕人以集體的形式見面,然後再分成一對對,就某些方面來說確實比較隨性,但也有很多人覺得它讓真正的接觸變得更困難。當然,它也讓你可以更容易地拒絕你不感興趣的人。

跟所有人一樣,被拒絕時我會感到難過,但比較不同的是,在與女孩約會的那些年,除了一般的不安全感之外,我還有一個沉重的負擔——我的肢障。

我不記得有任何女孩直接表明,她不想跟我約會是因為我沒有手跟腳,或是因為我坐在輪椅裡,但我知道我的肢障問題,確實讓某些人望之卻步。我的頭腦知道這點,雖然我的心很難接受它;它跟頭髮被剪壞、長青春痘或體重超重是不一樣的。對於天生就缺少四肢這一點而言,我什麼事也不能做,所以,沒有女人會想認識我或與我約會的想法,總是像一片烏雲徘徊不去。

每個人都有缺點,而我的缺點剛好比別人的更明顯。即便我試著做正常人,卻仍無法逃離我跟別人不一樣的事實。雖然我了解上帝讓我以此種樣貌出生,一定有祂的目的,我還是有約不到女孩的問題。她們無法忽視我的肢障,而且問題也並不只有我的外表而已。我相信有些人會因為我需要別人幫助才能做一些最基本的事——例如吃飯、喝水,而感覺失去興趣。我了解,但是心很痛。

除此之外,青少年認為很酷的其中一件事情,就是開車,而我也無法做到這件事。當跟我一樣大的男生們開著車接他們的女友去看電影、上館子、聽演唱會時,我得靠我的父母和朋友幫助才能開車。在一般青少年會做的事情中,這只是其中一件而已。

我試著不老是把焦點放在我的肢障上,但在最痛苦的時刻裡,我真的想放棄,想回家躲在被窩裏。幸運的是,那些自我破壞的衝動並沒有長期地困擾我。我本性樂觀,而信仰是我力量的來源,如同我的家人。

然而,我的父母對於我對異性的興趣有予盾的感受。一部分是出於對我的保護,一部分是因為他們保守的信念。他們認為「約會」dating)這個詞有不好的涵意,他們比較喜歡「正式交往」 courting)。為什麼一個男生不會問一個澳洲女孩是否願意「正式交往」?一半的人可能以為你在邀請她打網球,另一半的人可能認為你剛剛從中古世紀回來(注:courting意指無身體接觸、以結婚為前提的男女交往,而courting這個字作為名詞,亦有「(網球等的)場地」或「(君主的)召見」之意)。

我的父親尤其對我與人交往不放心。經過許多年,在我娶了佳苗之後,他承認他從未想過我有一天會結婚。我十幾歲時,每當我提到喜歡上的女孩,他都顯得興趣缺缺。我想他是怕我的心受傷。

他和媽媽並不是不希望我有朋友。他們在我沮喪時不讓我孤立自己,鼓勵我向外界求助,這樣我的同學才會更了解我。我不僅和我的弟弟、妹妹一起長大,我也有很多表兄弟,他們接受我,也像彼此一樣用愛與玩鬧的方式對待我。透過他們的幫助,我克服自我懷疑,並變得更外向。我原本就不喜歡孤獨,所以我不隱藏自己,有交友的機會時就會交朋友。

在我高中的後期,我已打破很多社交上的障礙,學會超越我的不安全感。同學甚至選我為學生會會長,但我仍然不是一位受歡迎的女孩們會想交往的人。

這很難,但我從中學到一些事。我看到其實有很多其他的女孩值得我認識。我變得更有接納性,朋友圈也擴大。我發現,當我愈接納他人,他人也就愈接納我。

我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假裝被他人吸引,或是與自己沒有興趣的人約會。年輕人有可能因為社會階級、外表、受歡迎程度等原因與某人約會或結婚,而不是深入了解對方的心智、價值觀與對方的心。

在談尋愛過程時,我想我們都需要學習的一課,就是不要在愛的前面放那麼多障礙與限制。你一定要知道你值得愛,並接受你的真命天子或真命天女,可能並不完全符合你所認定的條件。這也不表示你必須用「沒魚蝦也好」的想法勉強接受,但它可能代表你的真愛跟你想像的根本不一樣。

◎愛的風險

當你勇敢去愛時,就是把你的心和靈魂放在檯面上,總是會有受傷的風險。有時候,你認為是命中注定的那位,卻認為你並不是他或她的理想伴侶。多數人在愛情上獲得成功之前,總要失敗一兩次,所以你可以感到些許安慰。所有悲傷情歌與故事都不是憑空產生的,經歷心痛感覺的男男女女將這些過程用文字寫下,來分享他們在這全民人性體驗中的痛。

如果你對某人的愛沒有得到回報,你也會覺得被背叛、羞辱與受傷;你會因失去這段關係而傷痛。你可能會覺得你永遠無法克服它,但是你會的,然後,當真愛來臨時,你會更加欣賞與愛你眼前的那個人。我對你打包票!

一顆破碎的心很少會致命,相信我,我知道。我第一次認真的一段感情,在我十九歲那年開始。我是在美國的一個教會夏令營認識她的,那離我在澳洲的家鄉很遠。我的叔叔貝塔認識對方的父母,所以希望我和她見面。她也來自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家庭,我們馬上就有連結,就像美夢成真一般。

我們一開始是朋友,而後很快就進入認真想和對方一直在一起的階段。情感專家說,一開始是朋友,而以同樣興趣與價值觀來發展關係的情侶,有著最強的連結。在這方面,我們完全符合專家的說法。我們有過許多嚴肅與深層的對話,那並不是一段有性生活的關係,因為我們都相信把性留給婚姻比較好。而且,是的,我們甚至討論過結婚的可能性。

最初,她的父親對我非常友善,甚至像我的第二個爸爸。當時我已來到美國,決定把重點放在我的工作上--我相信上帝召喚我去做全球性的福音傳播者。當時,我的父母和教會的領導人因為不同原因反對這個想法,因此讓我即使已下定決心,仍覺得孤單與脆弱。她的父親是一個充滿勇氣與堅定信念的人,他鼓勵我追求全球講道、佈道的願景。一開始,我的確沒有任何要愛上他女兒的意圖。

在我到達教會的夏令營之前,有人開玩笑說也許我會在美國找到一位女孩。我笑了,並說我不需要任何會讓人分心的事物。我堅持我參加夏令營的原因,是要在屬靈上到達上帝要我到達的地方。事實上,我已經決定放下所有對愛情的渴望,將自己完全奉獻在全球的福音傳播工作上。在參加夏令營之前的十個月,是很好、很健康的一段期間,那時我沒有喜歡或想到任何人。

然後,我就遇見這位非常吸引人、對神非常有信心、讓我頭暈目眩的年輕小姐。她很健談、平易近人,跟她相處是如此自然,我除了她以外無法去想其他的事情。在我遇見她之後,我馬上回到房間去跟我的思緒待在一起。

我祈禱,不,不,不,上帝,我現在不能喜歡上這個女孩。她住得離我太遠了,而我有太多事要做。有一句俗話說:「人們做計畫時,神就笑了。」我想像上帝正在笑並且說:「這將會教導你關於計畫的事,力克.胡哲!」

在我的禱告裡,我告訴上帝,我不會追求這位女孩,但若祂想要我們兩位在一起、認識彼此,在營期中她自己就會來找我。結果有一天,她真的來找我,我們很快地表達對彼此的興趣。很酷的是,我們的對話感覺毫不費力。我們一講就是好幾個小時,沒有奇怪的靜默,只有愉悅的對話。接下來是三個星期的快樂時光。

在教會的夏令營結束之後,我們在彼此認識的朋友家中一起消磨時光;在離開美國之前,我去她家拜訪。我們幾乎每天都在一起或講電話,我除了她之外,無法去想其他事,她說她也是如此。我迷戀她,她似乎也非常喜歡我。當我告訴她,我希望我有手能夠擁抱她時,她說我的缺乏四肢「讓一切顯得更特別」。

◎突然畫上休止符

我們在一起的時光讓我覺得,這是最接近人間天堂的感覺了。我們一起分享彼此的夢想與恐懼,發現雙方有很多共同的興趣與觀點。我讓自己的靈魂與心在她面前赤裸裸地呈現,也希望每分鐘都跟她在一起。我們似乎注定要永遠在一起,而我們認識彼此的這段短短的時間,感覺起來好像一輩子。然後有一天,很突然地,她對我說:「我需要更多空間。我現在還不想有一段認真的關係。」

這並不是一個好預兆。一位朋友曾經說過,如果一個女孩對你說她需要空間,你應該要給她至少五千哩那麼遠,而且永遠不要再回頭。我還沒有累積那麼多的免費里程去做到這點,所以,雖然很困難,我還是遵從她的要求。我往後退。我的心在痛,但我信任上帝可以決定我們該不該在一起。我告訴自己,不論我們的關係朝哪個方向發展,那都會是上帝的方向--而不是我強迫的。你無法強迫愛發生。

但是,我的確有告訴上帝,我比較喜歡繼續跟她在一起,萬一祂不知道的話。

當這位美妙的女孩告訴我她需要更多空間時,我不確定是她真的想要分手,還是受她父母的影響。我的直覺告訴我,他的父親是以一位家庭朋友的身分,而非以他女兒對象的身分接受我。如果情況如此,她便無法輕易忽視他的意見。她曾請我後退,我也這樣做了,因為我知道你無法強迫一個不愛你的人對你有愛的感覺。我覺得,如果神希望我們在一起的話,祂會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我臣服於祂的旨意。

我試著有耐心,但是我愈等候她,我就愈想念她;我們分別愈久,我對她的感覺就似乎一天比一天更強。我想那句俗語「小別勝新婚」的確有它的道理。(有人曾經告訴我,這句話的鄉村歌版本叫做「如果你不走人的話,我怎能想念你呢?」)

我掙扎著要給她空間,並告訴自己若上帝感動她的心來愛我,那麼我就可以確定我們是注定要在一起的。她的感覺是她與上帝之間的事。我試著當一個智者、一個好的基督徒,即使我如此想念她。我們共度的三個星期,曾是我生命中最棒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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