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1/2

先別急著吃棉花糖

1.吃棉花糖會壞了食慾
 
喬納森‧沛辛這個人,通常都像他酷愛的Brooks Brothers西裝一樣,冷靜、自信。但此刻的他,剛剛結束一場劍拔弩張的會議,看起來卻是無精打采的。沛辛走到他的豪華轎車旁,發現他的司機正把最後一口沾有番茄醬的漢堡塞進嘴巴裡。

「阿瑟,你又吃棉花糖了!」沛辛嚴肅地說。

「棉花糖?!」阿瑟不只被老闆嚴厲的語氣嚇到,還很驚訝這位出版業鉅子竟然說出這樣的話。(喬納森‧沛辛向來以說話難懂聞名。)

「呃,其實,我剛吃的是麥香堡。我不知道有多久沒吃過棉花糖了。連今年復活節我都沒有放皮斯(Peeps)的棉花糖在籃子裡,而且我也很久沒吃過棉花糖霜花生醬三明治了,大概從……」

「別緊張,我知道你不是真的在吃棉花糖。只是我整個早上都被一群愛吃棉花糖的人給包圍,看到你也跟他們一樣,讓我很受不了。」

「我覺得好像有故事可以聽了喔,沛辛先生,是不是可以讓我一邊開車一邊聽你說?」

「那就麻煩你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伊斯珮蘭莎說,今天中午要做她最拿手、也是你最愛吃的西班牙海鮮飯來當午餐;而我交代她一點鐘——也就是二十分鐘之後——開飯。這是和這個故事息息相關的重點,等一下你就會知道了。」

「沛辛先生,可是這跟棉花糖有什麼關係呢?」

「阿瑟,要有耐心。你馬上就會知道。」

阿瑟開車穩穩地穿行在城裡的車流中,一邊把他快完成的「紐約時報」拼字遊戲塞到椅背後面。同時,沛辛往後靠進柔軟的皮椅裡,開始了他的故事: 

「我四歲時參加過一個實驗,這個實驗後來變得很有名。那時我父親在史丹佛大學修碩士學位,他的一位教授為了要蒐集足夠的研究資料,到處找實驗對象,剛好我的年紀適合,因為,這個實驗是關於小孩子能不能延遲享樂(delayed gratification),對他以後所產生的影響。這個實驗大概是這樣的,跟我一樣大的小孩被帶到一間房間,一次一個人。然後有一個大人進來,在我面前放了一塊棉花糖,她說她得離開十五分鐘,如果她不在的這段時間裡,我沒有把棉花糖吃掉,等她回來之後,她會再給我另外一塊棉花糖當作獎賞。」

「二換一的交易。付出可以得到百分之百的回報。嗯,就算是四歲的小孩都會覺得很划算。」阿瑟喃喃自語地說。

「當然啦。可是,十五分鐘對一個四歲的小孩來說,是很漫長的。再說,身邊也沒人會提醒你不可以吃。所以,那塊棉花糖的魅力突然間變得很難抗拒。」

「那你到底有沒有吃掉棉花糖呢?」

「沒有。但至少有十次以上我差一點就要吃了,我甚至去舔了它一口。讓我看著糖卻不能吃,實在是很痛苦。於是我唱歌、跳舞——所有我想到可以轉移注意力的事我都做了——然後,感覺像是過了幾個小時那麼久,那位和善的女士終於回來了。」

「那她有沒有給你另外一塊棉花糖?」

「當然有。那兩塊棉花糖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

「不過,這個實驗的重點到底是什麼?他們有告訴你嗎?」

「那個時候沒有。我是過了很久以後才知道的。同樣一組研究人員匯集了他們聯絡得上的第一代『棉花糖小孩』——我想第一次的實驗大約有六百個小朋友參加——要求小朋友的爸媽評估他們的某些技能與特性。」

「那你的父母親是怎麼評估你的呢?」

「什麼都沒評估。他們沒收到問卷。因為那個時候我已經十四歲了,我們也搬了幾次家。不過這批研究人員回收了將近一百份棉花糖家庭的問卷,研究結果相當驚人。結果是,比起那些大人一離開,就把棉花糖吃掉的小孩,沒有吃掉棉花糖的、甚至是掙扎了很久才吃的小孩,在學校裡都表現得比較好,他們比較懂得與其他人相處,也比較會處理壓力。這些不吃棉花糖的小孩,最後都比吃棉花糖的小孩要來得成功很多。」

「嗯,這的確很符合你的寫照。」阿瑟說:「可是我還是不懂。為什麼四歲不吃棉花糖這件事,可以讓你在四十歲時變成一個身價數十億的網路出版商呢?」

「這當然沒有直接關係。只不過,要預測未來成不成功,看一個人能不能延遲享樂是很重要的指標。」

「為什麼?」

「讓我們回到一開始我對你吃麥香堡這件事所做的評論吧。今天早上你不是告訴我,伊斯珮蘭莎答應要留一盤美味的西班牙海鮮飯給你嗎?」

「是呀,她跟我保證說,這一次的海鮮飯是最頂級的,裡面的龍蝦多到不行——呃,我其實不應該告訴你才對。」

「那,你在就要吃到全世界最頂級的海鮮飯前的三十分鐘做了什麼?」

「吃了一個麥香堡——吃了棉花糖!我懂了。因為我不能等,所以我為了一個什麼時候都吃得到的東西,壞了自己的食慾。」

「沒錯。你選擇了即時的享受,而不是為你真正想要的東西忍耐。」

「天啊,沛辛先生,你說的一點都沒錯。但我還是不太懂,吃不吃棉花糖,真的跟你坐在那裡放鬆享受,而我坐在這裡開車有關係嗎?」

「沒錯,阿瑟,絕對有關係。不過我要等明天早上九點,你載我進城時再跟你解釋。我們到家了,現在我要去享受一頓美味的午餐,你呢,有什麼打算?」

「在我吃得下任何東西之前,都不要讓伊斯珮蘭莎找到我。」 

阿瑟將沛辛先生載到門口,幫他開了車門跟大門。這是個多年來付他薪水,而且在他願意聽的時候,還教些有價值的道理給他聽的老闆。此刻他還不知道為什麼,但是他猜想這個有關棉花糖的課題,會是老闆教給他最重要的一課。阿瑟離開了老闆的家,不再多想,開車到附近的一家雜貨店,買了一包棉花糖。

2.成功的人說話算話
 
「沛辛先生,早!你答應要跟我解釋那個棉花糖的故事,我滿腦子都在想這件事。」

「好,我們進城要花多少時間,我就用多少時間跟你解釋,而且只要你想聽,以後每次坐車我都可以說給你聽。成功的人說話算話。」沛辛先生輕身滑進轎車的後座,阿瑟則在車門一旁侍立。

「真的是這樣嗎?可是我印象中老是聽到商場上的生意人出爾反爾。」

「那倒是真的。有些人言而無信也能賺進大把鈔票,不過,這些人遲早都會自食惡果。一般來說,想達到目的,也得要別人信任你才行。不過,這是題外話了,阿瑟啊——」

「什麼事,沛辛先生?」阿瑟站在車門邊問。

「如果你趕快上車,就可以趕快聽到棉花糖的故事。」

「啊,對喔。」阿瑟推了推帽沿,繞過車子小跑步到駕駛座上,發動了引擎。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阿瑟你是想知道怎麼應用棉花糖理論,還有不吃棉花糖的人為什麼比吃棉花糖的人成功,對嗎?」

「對啊,我想知道這跟你的成功有什麼關係,呃,還有,跟我自己差強人意的成就有什麼關係。」

「嗯,『差強人意的成就』,真會遣詞用字。我終於知道為什麼你這麼會玩拼字遊戲了。」

「謝謝你,沛辛先生。我對文字是還滿有一套的,只是平常沒什麼機會表現。」

「你可以改變現況,阿瑟,我會告訴你怎麼做。不過,現在讓我們先回到你之前那些吃棉花糖的日子吧。先從高中開始好了,你那時候開什麼車?」

「厚,沛辛先生,我那時候開的可是最屌的車!一台棗紅色的雪佛萊Corvette敞篷車,絕對是一台炫到爆的好傢伙。我還載過回鄉探親的選美皇后一起兜風咧。」

「這就是你買那台車的原因嗎?」

「為了把妹?當然啦!而且很有用耶,我的電話簿從A排到Z都是滿的。」

「我相信。阿瑟,你怎麼買得起那台車?是人家送你的嗎?」

「不是啊,我用我十六歲生日時拿到的錢來付頭款,然後去打工來付每個月的貸款和保險,不過我還得打第二份工來負擔跟所有女生約會的費用。如果車子需要維修,那我就真的慘了,只好一直哀求老闆讓我加班多賺點錢,一定要在週末前把車修好。大部分時候我都處於破產狀態中。」

「你那台炫到爆的雪佛萊是塊很大的棉花糖吧?」

「啊?什麼?啊……這就是眼前的甜頭,對吧?我要馬上就擁有炫車和辣妹,可是這些卻不長久。到了今天,我甚至沒有自己的車——我開的是你的車——而且沒有哪個美女會對一個司機感興趣。這實在是太糟了。可是,沛辛先生,每個人在高中的時候不是都想要最炫的車、最辣的妞嗎?難道你不是嗎?」

「我當然也是啊,阿瑟。我高中的時候最羨慕像你這樣的人了。你知道我那時候開什麼車嗎?一台十年的摩力斯奧司福(Morris Oxford),那是我可以找到最便宜的交通工具了,花了我三百五十塊錢(編註:以下金額皆為美金,全書同)。

不過它可以載我上課、打工,偶而也載載賞臉的女生去約會。我跟我的車都不是你所謂的美眉吸鐵,但是我選擇把錢存起來唸大學,因為我相信,只要好好讀書,我就能得到人生中所有想要的東西。我那時候不吃棉花糖,換來的是現在的一切。」

「你現在應該擁有數不清的棉花糖吧,其中還包括了看起來讓人流口水的美女棉花糖,又柔、又軟、比例又完美,而且你還是單身!」

「你說的沒錯,阿瑟,」喬納森一邊說一邊笑了起來:「雖然這不完全是我本來要舉的例子。換個例子好了,如果我今天願意一次給你一百萬,或是每天給你一塊錢的倍數給三十天,你要選哪個?」

「沛辛先生,我不是笨蛋唷,我當然會選一百萬啦。你可別告訴我你會選每天拿一塊錢的倍數拿三十天喔!」

「你看你又來了,阿瑟。你又吃棉花糖了。你老是只圖眼前小利,而不會將眼光放遠。你應該選一塊錢,因為這樣的話,三十天之後你會拿到超過五億。不過很可惜,才一百萬就讓你把持不住了。」

「真的還假的?!可是我知道沛辛先生你從來不會騙我,所以你一定是說真的。」

「沒錯,阿瑟,我是說真的。這就是不馬上吃掉棉花糖所產生的驚人力量。一個月五億比一天一百萬要好太多了。」

「真的,我想你說動我了,沛辛先生。可是,我光知道理論又能怎樣?要怎麼做才能扭轉我的生活?你又是怎麼做到的?」

「我們快到公司了,阿瑟,所以我沒辦法很完整地回答你的兩個問題。不過,我可以說個很簡單的例子給你聽。你還記不記得昨天我很氣開會的那些人,說他們都是些吃棉花糖的傢伙,所以我們才會開始這個話題?」

「當然記得,我想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你氣得領帶都歪了。」

「我們正在談一筆生意,要把我們的電子銷售訓練課程賣給一間拉丁美洲的大公司,從這間公司的規模來看,他們想買的課程大概要一百萬元。可是我一直努力遊說他們,就跟我平常一樣,希望他們能買一整套的服務、課程和講習,意思也就是大家能夠建立起長期的關係——這是一筆價值一千萬元的生意,而且還能打開拉丁美洲市場。」

「後來怎麼了?」

「那間公司的總裁出差去了,但是我們接到副總裁打來的電話,說他想和我們見面談。我們的銷售部副總一聽到人家副總裁開出來的需求,馬上就答應成交了,他們要買的就是那個一百萬的課程。可是他不應該滿足於這麼容易的解決方法,應該要更深入去找出人家其他的需求。阿瑟,銷售部副總選擇吃掉棉花糖,而不是把這筆生意發展成一千萬的大案子。這種事一天到晚都在發生,全世界大大小小的公司都一樣。」

「可是你還是拿到了一百萬的生意啊,也沒那麼糟啦,對吧?」

「但是這筆生意還沒有簽約喔,而且接下來情況變得更糟了。昨天那間公司的總裁打電話給我,質問我們為什麼反悔不跟他們建立長期關係了。他覺得我食言,也覺得自己被羞辱了,因為他以為我們對他沒有信心。他說他拒絕跟一家只看眼前利益,而不為客戶需求找出路的公司做生意。」

「他不想跟吃棉花糖的人打交道!」

「沒錯!我們很可能同時失去一千萬和一百萬的生意,就因為我們吃了棉花糖!」

「有辦法挽救嗎?」

「我現在就是在想辦法啊,阿瑟。但是無論救不救得回來,今天都會很難熬,搞不好連今晚都逃不掉。你可以先回去了,如果需要你來接,我會打電話。」

「加油,沛辛先生!我挺你。」

「謝謝你,阿瑟。」

阿瑟開車回到沛辛的豪宅,把車停進有六台房車的車庫裡,慢慢走回自己住的小木屋。這間小房子不用房租,算是他薪資的一部分。其實他的生活是很悠哉的,工作沒什麼壓力,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支出。只是,五年這樣的生活下來,他又有什麼好讓別人羨慕的呢?銀行沒半點存款,口袋裡也只有六十塊錢,而且最遠的計畫不超過下個禮拜。

阿瑟嘆了口氣,走進自己那陳設簡單的家,拿起昨天買的那包棉花糖。他撕開塑膠袋,正要塞一塊棉花糖到嘴巴裡時,突然,他停下動作,轉而把那塊棉花糖放到茶几上。

如果明天早上棉花糖還在原位的話,阿瑟告訴自己,那他就要吃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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