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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T0400028

識人!案情並不單純:德國偵訊專家教你讀透人心、判別真相

Verhörspezialist: Ein Kommissar verrät seine Strateg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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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30年經驗,號稱「人形測謊機」的偵訊專家親授!

一眼識破謊言,練就高強讀心術,趨吉避凶!

任由第一眼的觀感來決定好惡,可能掉進陷阱裡而不自知!

更糟的是,還有不少人將個人成見誤認為是識人術,並且沾沾自喜。

本書帶你深入德國刑事局偵訊室,跟著專家用獨特的偵訊技巧與讀心術,
透過精采的案件,了解真正的識人之道。

身為作者,我要邀請本書讀者進入刑警的專業領域,與我一同處理案件,一起偵訊嫌犯及證人。

讀者可以藉此熟悉犯罪心理學所用的專業技巧,並且運用於一般日常生活中。

我希望,讀者對識人術的期待,只是單純希望更能掌握旁人的反應,例如鄰居、同事、小孩或是伴侶。或者,偶爾可能也要用在陌生人身上。

而受過警察專業訓練的眼光,可以說是識人的捷徑,避免自己看錯別人。」

──德國刑事警察局刑事大隊長  狄特.賓迪希

狄特.賓迪希是訓練有素的偵訊專家,號稱「人形測謊機」,能敏銳察覺受訊者是否說謊或隱瞞重要事實。

他經手的案件裡,有狡猾的犯罪行為人、表現驚慌失措的被害者,及眾多與外在第一眼印象不相符的偵訊對象。無論縱火慣犯、殺人凶手,或是想隱瞞辦公室出軌戀情而假裝犯案的年輕女子,狄特.賓迪希都能一一突破盲點,找出真相!

這本狄特.賓迪希撰寫的「識人指南」,除了引領你一窺德國警方偵訊室裡的奧祕,更提供「關卡式偵訊技巧」「艾克曼讀心術」等犯罪心理學專業技巧,幫助你有效掌握關鍵資訊、判讀人心。

我在四小時內一口氣讀完本書!翻開第一頁,彷彿隨著大隊長踏進刑警辦公室,故事新鮮有趣,令人欲罷不能! ──讀者好評

揪出真正的壞人,辨明事實的真相!

公開大隊長的偵訊筆記

• 保持開放態度,以免錯失求救訊號。過於自信會對重要訊號視而無睹。

• 若對方有條有理分析自己絕不可能做出某事,立即提高警覺。

• 若對方在該陳述事實時,卻誇張強調私人問題,立即提高警覺。

• 勿將對方逼到死角,這只會兩敗俱傷,不會達到目的。

• 留意對待別人的方式,顧慮對方顏面,盡量幫對方找臺階下。

• 不可將話說得太滿,除非有十分把握,並經慎重考慮以此為策。

• 盡量避開可能傳話的三角關係!

• 了解造成對方心防的關卡。

• 務必降低對方心防,在對方顯現跨越意願時,伸出一臂之力。

• 每次的會面都會影響下次見面,道別時給對方留下好印象。

• 像個好警察,永遠預留一線機會給他人證明清白,揪出真正的壞人。

作者簡介
狄特.賓迪希(Dieter Bindig)

生於1963年,於警界服務超過30年。

現任德國刑事警察局一組(K1)刑事大隊長,負責偵查縱火、性侵害及凶殺案件。

曾受偵訊技巧及識人術特殊訓練,精於偵訊,為偵訊技巧及偵訊心理學講師。

已婚,有三個女兒,居住於慕尼黑附近的菲爾斯滕費爾德布魯克市。

雪莉.米榭拉.索爾(Shirley Michaela Seul)

專職寫作,作品涵蓋小說及非小說類。居住於慕尼黑附近五湖區。

網址:www.michaelaseul.de

譯者簡介
劉于怡

旅居德國,現為自由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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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商品編號:T0400028
ISBN:9789861372150
256頁,25開,中翻,平裝,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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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一眼識破謊言

藍眼睛一樣會說謊

真相大白!/成見/認知過濾系統/展開調查

〈識人警示燈〉小心第一眼的成見

〈一篇關於失敗的報告〉

搶劫案

待命出勤/偵訊被害人/考慮動機/計畫/從白色謊言到故意詐欺/

腦力大挑戰:說謊者的肢體語言/基準線/萊德偵訊技術

〈識人警示燈〉留意不尋常的行為

〈結案報告〉

熱線追蹤縱火慣犯

與火共舞的火災調查人員/證人偵訊/三角關係/當證人變成嫌犯/心防關卡突破術

〈識人警示燈〉為下一回合偵訊鋪路

〈偵查報告〉

一把刀、五個男人與一個女人,還有一座橋

從火災調查到凶殺調查/二度偵訊莎賓納.拉德克/傷勢鑑定報告/

二度偵訊德特勒夫.冀伯/偵訊傷患/艾克曼讀心術/重大突破/緝捕嫌犯/匿名電話/

上手銬的布魯諾/布魯諾的兩難/刑警也要會演戲/告密/身分識別流程/動機

〈識人警示燈〉勿陷入挑釁的陷阱,忘記目標

〈結案報告〉

星期五下午的屍體

玉米田邊的慢跑者/性侵案件之證據保全/這樣算強暴嗎?/

「她又沒反抗,是自願的!」/繩之以法

〈識人警示燈〉不完整的陳述不是說謊的徵兆

〈結案報告〉

後記    為什麼本書沒有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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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眼識破謊言

其實你根本什麼都知道,只是對所知尚無自覺而已。

在日常生活中,你我都不斷學習如何判斷周遭的人。我們對他人的好惡,往往在第一次接觸、第一眼、第一秒或第一分鐘內拍板認定。這種瞬間的觀感,不管是「我一眼就喜歡這個人」,或是「這個人很不友善」,也就成了我們對這個人的定論,不再重新檢視,也不再修正。

可是,如果第一眼的印象是錯的,又該怎麼辦呢?

只要願意多看幾眼,或許我們會發現,一個第一眼看起來很友善的人,其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友善。或者正好相反,一個表面看來凶惡的人,其實非常善良。這樣的事實告訴我們,如果不多看幾眼,會錯過什麼。還有,如果任由第一眼的觀感來決定好惡,便可能掉進陷阱裡而不自知。更糟的是,現今社會中,竟然還有不少人將個人成見錯認為「識人術」,並且沾沾自喜。

要區分成見與識人術,首先必須了解,我們到底如何評斷他人?

一般而言,我們對評斷的過程毫無自覺,只知道評斷結果是好感或是惡感,並因此將人分類。所以,握有法律判決權力的人,必須特別小心自己對他人的好惡評斷,在從事判決時,不能僅憑感覺下判斷,而是必須找出真相,符合其職業要求。不過,反過來說,這些人若是具有良好的識人眼光,能分辨真偽,對真相的尋求可就大有助益了。

常有人問我,如何在面對凶手或虐童犯時,還能保持理性,冷靜以對。我的答案只有一個,就是警察的專業訓練及經年累月的經驗養成。而我的專業和經驗,正是本書的主題。

身為作者,我要邀請本書讀者進入刑警的專業領域,與我一同面對及處理案件,一起偵訊嫌犯和證人,在此同時,讀者可以熟悉犯罪心理學所用的專業技巧,有不少甚至可運用於一般日常生活中。

讀者會發現,某些案件案情複雜,要知道大說謊家的體力和耐力,通常也相當驚人。某些案件會出現大量偵訊筆錄,要消化這些資料,可能得花好幾個小時,甚或一整天。讀者要是讀到肚子餓了,千萬別忘了去叫外送披薩來吃。不過,別擔心,我會先淘汰掉狗屁倒灶的瑣碎小事,僅將最重要的線索交給讀者,讓讀者能夠好好體驗刑警職業生涯中的高潮。而本書所敘述的案件發展,雖非完全屬實,但也絕非憑空捏造。

我希望,讀者對識人術的期待,只是單純希望更加掌握身邊的人的反應,例如鄰居、同事、小孩或是伴侶,或是偶爾用在陌生人身上。

受過警察專業訓練的眼光,可以說是識人的捷徑,避免自己看錯別人。在本書中,我將公開自己腦袋中「識人程式」的運作過程,教導讀者如何提高警覺。在了解這一切後,讀者將會用不同的眼光重新審視周遭環境,也一定會有許多驚奇的發現。

在偵訊時,我會與讀者一同分析證詞,至於累人的報告,自然由我負責撰寫。

剛入警界服務的菜鳥警員,通常會分配給資深的老手帶,透過這種安排,新手在剛接觸實務時,便能在經驗豐富的前輩指導下,迅速進入狀況。不過,讀者不是菜鳥警員,我也無法擺出前輩的姿態。或許,讀者比較接近的角色,是警局中的見習者吧。見習期間,他們可以認識警察組織中不同服務單位的工作。

德國各邦刑事警察局的組織大同小異,一般分成九個單位,我所隸屬的巴伐利亞刑事警察局也一樣:

刑事一組:凶殺、性侵害及縱火案件

刑事二組:強盜案件

刑事三組:經濟犯罪案

刑事四組:毒品案

刑事五組:國家安全

刑事六組:特殊任務

刑事七組:犯罪現場鑑識

刑事八組:備勤小組

刑事九組:重點任務

本書場景絕大多數發生於刑事一組,也是我隸屬的服務單位。

我從開巡邏車的小警員,慢慢爬升至今日的職位。打從孩提時代起,我就相當清楚自己未來要從事什麼行業,一輩子最大的夢想便是成為警察。因此,我這一生也只寫過一份求職申請書,而這份初衷與熱情,直至今日仍然毫無消退。

近幾年來,我更成為偵訊技巧及偵訊心理學的講師,在偵訊的專業領域裡,識人術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識人術的種種技巧,並非與生俱來的能力,而是透過學習及不斷反芻,益發熟練。

菜鳥警員時期,我曾在一次例行的攔車臨檢遭人矇騙,還沾沾自喜,以為一切沒問題。這起事件激發出我對識人術及揭穿謊言的興趣—

如何識破謊言?

如何勸導他人說出實話?

說謊的動機是什麼?

如何不被他人或社會成見矇蔽?

在不斷反思這些問題和追求答案的過程裡,我漸漸成為他人口中的識人專家。

接下來,就容我盡己所能,將這些技能一一傳授給各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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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閱

藍眼睛一樣會說謊

還是個菜鳥警員時,我曾在慕尼黑西郊開警車四處巡邏。我很幸運,被分派給史蒂芬這隻老鳥帶。

甫一照面,我們彼此便看對眼。史蒂芬不過大我十歲,經驗卻非常豐富,從他身上我學到許多。十年路上巡邏的歷練,可讓一個警察洞悉事理,不僅看穿他人,也看透自己。何況,史蒂芬從不吝於與我分享他的經驗,使我獲益甚深。

身為菜鳥警員,我還滿享受開警車帶來的威風感。路上一出現警車,車流速度立刻會明顯減慢。因為只要一看到警車,不管有沒有超速,大家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踩剎車,而且馬上小心翼翼起來。對菜鳥警察來說,這種感覺新鮮又有趣。不過,一旦新鮮感過了,就開始覺得麻煩了。特別是想迅速抵達目的地時,誰都不希望受到任何阻礙,而阻礙偏偏來自那些想表現自己非常遵守交通規則,因而拖慢交通速度的模範駕駛。

還有,警車的一舉一動,常是目光聚集的焦點。如果警車轉彎時忘記打方向燈,後頭駕駛馬上就會拋來質問的眼光,若有芒刺在背。某些駕駛則開始將方向燈當成危險警示燈一樣,打得又長又久,彷彿在昭告世人,他比警察還懂交通規則。另一些駕駛則是故意不打方向燈,一付「反正警察都不打了,我當然也可以不打」的痞子樣。

只要一看到警車,所有駕駛馬上搖身一變成為駕訓班教練,開始檢查儀表板,調整跟前車的車距,還會頻頻看後視鏡。老實說,我自己開自用車時,要是發現有警車跟在後面,也會有同樣的反應。因此,如果有駕駛反應不一樣,其實一眼就可以認出來。出現不同反應的原因,通常是還沒發現警車,或是想特意表現自己不在乎。針對後者,警察很快便會亮出王牌,秀出閃著「停車檢查」的警示牌。

其實,如果知道路上有多少便衣偵防車,一般人一定會大吃一驚。便衣偵防車的外表和一般自用車沒兩樣,行車時完全隱沒在車陣中,看到紅燈一樣得踩剎車,轉彎一樣要打方向燈—如果沒忘記的話。畢竟從車外看不到藏在駕駛座底下的警車警示燈。

那天早上,我和史蒂芬在路上巡邏時,決定攔下臨檢的車子,是一輛毫不起眼的紅色福斯Polo小車。按常理推斷,這種車型、這種時間,駕駛者應該是個家庭主婦。雖然我不會說警察偏愛家庭主婦這種話,但家庭主婦通常不會把槍枝藏在汽車前座的報紙下,也是不爭的事實。簡而言之,臨檢家庭主婦的車子,是一件輕鬆的差事。不過,一開始我們被一輛賓士車擋住視線,所以一直沒看到駕駛的廬山真面目。

這種沒有特定目標的巡邏,稱為「預防性巡邏」。從前幾乎每天都要巡上一回,現在則越來越少。一方面因為路上車輛越來越多,另一方面則是人手不足,大部分警力都消耗在處理妨礙安寧、爭執打架、破壞公物、醉酒鬧事、交通事故、協助救護直升機升降、應付嗡嗡作響的警報器(不管是不是虛驚一場)……這些族繁不及備載的事務上。其實巡邏機會變少也滿可惜的,在這種沒有特定目標的巡邏所遇到的事故,可真是層出不窮,開巡邏車的警察,日子稱得上精采萬分。

哎,那天如果下雨就好了,這樣我們可能根本不會出去巡邏,或者,至少縮短巡邏時間。但果真如此,我也將喪失一次極為寶貴的經驗。

當我們看清Polo小紅車的駕駛長相時,我和史蒂芬神色輕鬆地交換了一個眼神,是女人沒錯,而且還是個相當漂亮的女人!我覺得有點緊張,因為這是我在史蒂芬的協助下,主導臨檢的第三輛車子,及第一位女性駕駛!在執行臨檢任務前,我們通常會先協調好,誰來主導臨檢、誰作安全後盾。作為安全後盾的警員,通常隱身於後,畢竟,挑選臨檢對象的依據是車子,誰也無法預料駕駛會是個什麼樣的人。話說回來,早上開Polo小紅車出門的,應該是準備上超市採購的家庭主婦或是媽媽。不過,話也不能說死,說不定駕駛剛好是個身藏武器、神經緊張,正要運送毒品的毒梟呢!

我們緊跟在Polo小紅車後開了一段路,直到適合暫停臨檢的地方出現。在超車後,史蒂芬搖下車窗,秀出「停車檢查」的警示牌。小紅車駕駛回過神,減慢速度,打方向燈,慢慢地停進公車停泊區,這也是我們預定用來臨檢的地方。

在執行臨檢前,必須先找到適合的地方。有些被臨檢的駕駛會因太過緊張,忘記留意來往行車,一開車門便立即下車,而導致交通事故。因此,警察在尋找適合臨檢的位置時,通常也會將受檢者的心理狀態考慮進去。德國所有警察局裡,都會有一張管區內適合臨檢的區位圖,以供參考。這也表示,決定臨檢對象後,我們必須跟著車子開一段路,直到適合臨檢的位置出現,這種狀況對雙方來說都不輕鬆。對受檢者而言,從後照鏡看到警車尾隨在後,腎上腺素馬上激升;對警察來說,每一次停車臨檢都可能出現狀況,心理不由得揣測:對方會如何反應?會按照規定乖乖停車受檢嗎?還是會加速逃逸?畢竟,不是每個家庭主婦都是乖乖牌。

按照計畫,小紅車緊隨著警車停入公車停泊區。我帶上警帽,開門下車,走到駕駛座的車窗旁。就在小紅車的主人搖下車窗時,史蒂芬已在車的另一邊就定位,悄悄觀察駕駛者的一舉一動。

「妳好,這是例行臨檢,請給我妳的駕照及行車執照。」

車主轉向放在副駕駛座上的大包包,伸手進去,我提高警覺望向史蒂芬,他給了我一個「一切OK」的眼神。那個包包很大,就像一般女用的大托特包一樣,東西易進難出,特別是當你想拿出特定物品時,就硬是找不到它。不出我所料,車主找了又找,找了又找,什麼都沒找到。只是,規定就是規定,無論如何,車主還是得拿出駕照及行車執照。

車主是位約莫三十來歲的漂亮小姐,穿著打扮頗為時髦,光就外表而言,她會突然從貼身衣物裡抽出一把掌心雷的機率幾乎是零,畢竟,這位小姐完全不符合想像中吸毒者或罪犯的長相。讀者會覺得這樣的判斷是成見嗎?我認為是的。讀者可能會繼續追問:相信成見的判斷會有危險嗎?我的答案一樣是肯定的。不過,事實擺在眼前,人很難不受成見束縛,車主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個無辜的一般人,不可能是罪犯,因此,我的警覺心便鬆懈下來。

在翻遍大包包後,車主終於找出行車執照,只是駕照仍不見蹤影,車主繼續翻找,而這個包包彷彿深不見底,翻了又翻,找了又找,就是不知駕照被吞噬在哪個角落中。

趁著車主仍在尋找,我迅速檢查車子本身,看看是否有特別引人側目的地方。從前,車輛輪胎大小是檢查的重點之一,因配備寬輪胎需要特別的許可證。只要繞著車子走一圈,便可一一確認車輛檢查重點,像是監理所車輛定期檢驗證、輪胎刻痕深度、車身各式附件或改裝等等,而這部Polo小紅車看起來一切正常,並無任何問題。回到駕駛座旁,我問車主是否找到駕照,車主抬起頭來,藍色大眼無辜地直視著我的眼睛,微笑地說:「我一定是放在另一個包包,忘在家裡了。」

我也笑了:「另一款無底洞包嗎?」

藍色眼睛整個亮了起來,彷彿更加湛藍:「我可以回去拿,再送到警局嗎?我知道警局在哪裡,就在超市旁,對吧?!我的好朋友就住在附近信用合作社的正對面,我常去找她,一星期至少兩次,我可以順路將駕照送去,還可以順便參觀一下警局,我早就想看看裡面到底長什麼樣子了。」

迎著美麗的湛藍眼睛,我也不自覺地眉來眼去,雖然我的眼睛沒那麼藍,也沒那麼亮,不過,還夠靈活足以放電,我得承認,這一切都讓人不知不覺地樂在其中。

在我臨檢藍眼睛小姐時,史蒂芬都沒有出面干預,畢竟,這是我主導的臨檢,不管我怎麼做,他都不會當場出聲反駁。之後或許會提些意見,告訴我下回可以如何做比較好,但不是臨檢當下,更不會在受檢者面前,而是我們兩人私下談話時。因此,我繼續與漂亮的藍眼睛小姐眉目傳情,並小聊了一下,愉快地彷彿身處咖啡廳或夜店,差點忘記我們正在臨檢,我也因此決定不開列出示要求單。所謂出示要求單是一種複寫聯單,上面列有車主身分資料,及限時將駕照送交某警局查驗的要求單據。當時我想,反正藍眼睛小姐每星期都會去找她住在警局附近的好友,而且至少兩次!對她而言,送駕照到警局來不過是順路而已,一定沒有問題,再填出示要求單未免有點小題大作。如果當時我不這麼想,按照規定開列出示要求單,複寫的那一份單據就會入檔,收在警局裡的一個檔案資料夾中,直到藍眼睛小姐到警局出示駕照後,才算結案。如果她一直不來,我就會連絡駕照管理單位查詢。當時流程規定如此,公文往返耗時耗力,現在則簡單多了,只要打開電腦上線便可查到所需資料,還可透過無線傳輸將資料傳至各處。

結束與藍眼睛小姐的對話後,她神情愉快地與我揮手道別,我則微笑地目送她遠去,並深信自己不久就會在警局見到她,畢竟,她還特別問我值班時間呢。對這次的臨檢,史蒂芬並無置喙,我想,他應該也和我一樣,對藍眼睛小姐的說詞完全沒有任何懷疑。他只是朝我眨眨眼,笑著說:「再攔一輛車檢查吧。不過,別再選家庭主婦型的車子了,前面那輛奧迪看起來不錯,就它吧。」

就在這個當下,警車無線電突然響起:「AEZ大賣場停車場發生擦撞事件,請立即前往處理。」

這個新任務聽起來不太有趣,還好是在臨檢完後才發生,沒有打斷我與藍眼睛小姐輕鬆愉快的閒聊時光。身為警察,必須要有好耳力,就算在臨檢時,還是得分出精神留意擴音器傳送出來的無線通訊,特別是對自己的呼叫代號得特別警覺。當時,我們的呼叫代號是「安培十五之七」,一聽到這個代號,我神經會立刻緊繃,準備即時有所行動。而藍眼睛小姐顯然沒受過訓練,對要求駕照複檢這回事並未即時有所行動,隔天沒有,過幾天後還是沒有。很快,我也就忘記這回事了。當時,我並不認為這是一件多麼了不起的大事,不過是一場頗為愉快的偶遇罷了。通常,不愉快的臨檢經驗,才會留下深刻的印象,讓人不斷反覆思量。至於這樣一場輕鬆愉快的臨檢,過後即如過往雲煙,不留痕跡。要不是如此,我會打電話到駕照管理單位,告訴對方當月的認證密碼,證實我的警察身分,再要求追查藍眼睛小姐的駕照是否一切正常。今日,查詢這類事情不必再透過電話,只要在電腦中輸入通關密碼就能直接查訊。從前,供各單位辨識警察身分的認證密碼每月更換一次,當小警員受夠民眾的氣後,常說要申請調職去專門負責生產認證密碼的單位。其實,並沒有所謂專職的認證密碼負責人,每天只是坐在辦公室裡發明各種密碼,供各級單位使用。不過,說實在的,在發生某些惱人的狀況後,這種想像出來的閒差還滿令小警員羨慕的。


真相大白

上述事件發生半年後,我收到法院寄來的一張傳票,得出席為一樁交通事故作證。到法院作證對警察而言是家常便飯,特別是當肇事者、受害者及目擊證人的說詞互相矛盾時,法官會希望從警察口中獲得更進一步的資料。通常,法官已有警方的筆錄及報告,但有時還是不夠,需再當面口頭詢問詳情。而我瞪著眼前的傳票,發現登錄的資料都很陌生,甚至日期也很奇怪—那一天我並沒有處理任何交通事故。不過,同事告訴我,身為警察有時也會被要求去為「陌生」的案件作證。當時,我還是個菜鳥警員,並無太多法庭經驗,非常好奇到底為什麼會被傳訊。

當我看到坐在被告席上的藍眼睛小姐時,不由得心頭一跳,只是不是因為那雙會放電的湛藍雙瞳,而是知道我被傳訊的原因了:半年前的臨檢!不過,我還是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被傳訊?我努力回想那次臨檢的情形:紅色Polo小車並無任何問題,否則我們應該會有進一步的檢查。啊,駕照!我終於想到問題出在哪裡了,臨檢後她一定沒把駕照拿到警局複檢!天啊,我被逮到了,因為我沒逮到她!

「你見過被告席上的小姐嗎?」法官問我。

「是的,我曾臨檢過她的車子。」

「你知道她沒有駕照嗎?」

「不知道。」

「臨檢不是應該檢查駕照嗎?」

「是的。」我難為情地幾乎說不出話來,聲音變得非常沙啞。

「這位小姐沒有駕照。」法官直接告訴我。其實,不必他說,我也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我的臉紅了起來,清了一下嗓子,直接承認我的錯誤:「我在執行臨檢時,這位小姐告訴我她忘記帶駕照,不過保證隨後會將駕照送到警局複檢,因此我並未按照該有的程序處理。」我暗自大嘆了一口氣,羞愧地直想找個地洞鑽。法官瞪視了我好一陣子,最後稍帶笑意地說了句令我終生難忘的話:「藍眼睛一樣會說謊。」

後來我才知道,半年前我與藍眼睛小姐偶遇後沒幾天,另一位相鄰管區的同事,便在一次輕微的交通事故中,再度遇上藍眼睛小姐。雖然藍眼睛小姐並非肇事者,但同屬當事者,必須接受警察問訊。在被要求出示駕照時,藍眼睛小姐並未再度演出翻找大包包的戲碼,只是眨著湛藍大眼,微笑地對著警察說,她又把駕照忘在家中,可是早已答應過我,會將駕照送到我所屬的警局複檢。不過,這回沒那麼簡單了,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必須填寫事故報告書,當事者的基本資料不可缺少。同事向駕照管理單位查詢後才發現,藍眼睛小姐根本是無照駕駛。

當我離開法院大樓時,迎面而來的是一陣大雨,相當符合此刻我的心情寫照,遠處傳來教堂十二點鐘響,正是午休時間。雖然不餓,我還是在街上買了份麵包夾香腸,也不管斗大的雨滴沿著領口流進身體。回到車上,我駛離市區,開往山區,並停在一個可眺望湖景之處。眼下風景雖美,我卻完全無心欣賞,囫圇吞下毫無味道的午餐,麵包太硬、香腸太冷,只有芥末醬的甜味稍稍能撫慰我的沮喪。

為什麼?我問自己,為什麼藍眼睛小姐能騙倒我?那回的臨檢多麼輕鬆愉快,結果今日法庭上的我,變成十足的大笨瓜。身為警察,我應該有所警覺,不該像個玩偶一樣,任人隨意牽著鼻子走。為什麼我會被騙倒?有什麼跡象顯示我早該提高警覺,而不是這樣任人擺布?整個過程中,到底是哪一處令我失去警察執勤時該有的心態,而迷失自己?哎,誰說家庭主婦就一定是乖乖牌?!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是因為成見嗎?如果是的話,那就是我自己的問題。或者,藍眼睛小姐深諳識人術,懂得如何操弄他人,將我玩弄於她的手心上,而我一點也不自知?又或者,我太相信我的老鳥同事,會在我出錯時出聲糾正,因此失去該有的警覺心?或者,以上所述統統都是原因?

對一個人是否信任,會影響我們是否相信他講的話。深諳說謊藝術的人,對這個關鍵相當了解,因此也會花非常多的精力,博得他人的信任。依照動機不同,謊言可分成故意、不小心或者無意的謊言。我相當確信,藍眼睛小姐是故意說謊,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沒有駕照,還故意藉由放電調情的手腕,創造出愉悅的氣氛與場景。這可能是她的慣常行為嗎?我不知道。我也不清楚她的「基準線」在哪裡?在警察術語中,所謂「基準線」是指嫌犯接受偵訊時的平常行為表現,是不尋常行為的對照組。關於「基準線」在偵訊中的作用,我將會下一章詳細解釋。

與藍眼睛小姐這場交手,使我暗自發誓,再也不要發生相同的錯誤。從此,我開始研究並深入理解識人術,我認為,這是作為一個好警察的必備知識。而當一個好警察,是我畢生志願!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深深感謝上天,讓我得以與藍眼睛小姐相遇,要不是她,我不會有這麼強的動力成為一個識人專家,並能將我習得的知識與心得,與同事及各位讀者分享。

不過,在與各位讀者分享我的專長前,我必須先確定讀者皆非雞鳴狗盜之輩,也不打算從事偷雞摸狗之事。還有,請容我在進入專題前,先澄清一些事情,畢竟,了解這些事情後,才能真正掌握識人術之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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