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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T0200037

為愛徬徨的勇氣:阿德勒的幸福方法論

愛とためらいの哲学
作者 岸見一郎
譯者 葉小燕
出版日 2018-10-01
定價 $300
優惠價 79折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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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被討厭的勇氣》作者岸見一郎的戀愛教科書,闡述愛的本質與技巧,希望不論是有愛想愛或正在愛的人們,都能好好愛。

■ 從哲學與阿德勒心理學的角度出發,不只取暖討拍,還要當你溫柔堅定的靠山!

■ 肆一|作家、律師娘(林靜如)|作家、瑪那熊|諮商心理師/戀愛教練、陳志恆|諮商心理師/作家 有愛推薦

愛是一種能力,也是一項技術;唯有具備勇氣的人,才能實現愛。

愛,不單是情感問題,更是人際關係的問題。

可以徬徨猶豫,也需要思考學習,
並用勇氣獲得真正的幸福。

全球暢銷600萬冊,《被討厭的勇氣》作者的戀愛教科書!
為您剖析最特別的人際關係:愛情!

不幸的愛情故事為何如此受歡迎?婚姻為什麼會成為愛情的墳墓?為什麼不婚男女越來越多?愛一個人,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該如何開始一段戀情?又該如何愛得不委屈、愛得幸福?

實現幸福的重點不在於「如何被愛」,而是「如何去愛」。愛不但是一種能力,更是一項技術。戀愛雖是專屬於兩人的課題,卻也是一種人際關係。就和我們想精進人際溝通術一樣,恐怕沒有人認為日常或職場人際關係是只要坐著等待,別人就會自動找上門的,那麼為什麼許多人都幻想著戀情會「自然而然發生」、會「天雷勾動地火」,而且還能「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呢?

身為阿德勒心理學研究第一人,百萬暢銷作家、《被討厭的勇氣》作者岸見一郎,將在本書中論及「愛」的本質、技術和方法,讓你不怕去愛、越愛越懂得愛!

本書寫給:
希望獲得永恆愛情的人
因遠距離戀愛而感到不安的人
覺得下一次戀愛會更好的人
想好好分手的人
每次戀愛都成苦戀、不想再愛的人

◆各界推薦
肆一|作家、律師娘(林靜如)|作家、瑪那熊|諮商心理師/戀愛教練、陳志恆|諮商心理師/作家 有愛推薦

讀者★★★★★好評:
本書幫助我們抓住「幸福的愛」,讓我們「愛得幸福」!

本書給我一種《被討厭的勇氣》戀愛特仕版的感覺。除了戀情進展不順的人,進展雖然順利,但不知如何讓愛更深久的人,也能從本書得到不少收穫。

◆我們雖然滿腦子想著愛,卻不清楚它究竟是什麼;雖然有愛的念頭,卻無法真正去愛。我認為本書能幫助我們抓住「幸福的愛」,而讀了本書後,我也認為自己終於擁有了「愛得幸福」的能力。

◆雖然使用了很平易近人的詞句,但內容相當深入,好幾次讓我不得不停下來思考。本書讓我一直以來對於愛情的概念有了很大的改變。

◆本書所告訴我們的,是如何以「如實」的自己與對方往來的方法;讀完後,會讓你的世界觀產生很大的改變,尤其是與愛有關的部分。本書不論是對戀愛、婚姻、育兒或是人際關係,都有許多值得參考的地方,請各位務必一讀!

◆凡是在人際關係方面有煩惱或覺得停滯不前的人,我都會推薦本書。理由當然有好幾個,最重要的是可以透過本書了解自己對於「愛」真正的看法。

◆愛並不是偶然的產物,而是一種能力、一種技術。從這個角度來思考,的確讓人感受更深。凡是對愛感到迷惘的人,都應該來閱讀本書。

◆本書雖說是「戀愛教科書」,但「愛的技術」不只適用於戀愛,用於一般的人際關係也很合適。總而言之,本書能讓人對於戀愛有更深的認識,不論是為情所苦的人、像我一樣未曾與誰相戀的人,甚至是對愛恐懼的人,希望大家都能一讀。

作者簡介
岸見一郎

哲學家。京都大學研究所文學研究科博士課程結業。除了專攻哲學(西洋古代哲學,尤其是柏拉圖哲學)外,1989年起,開始研究阿德勒心理學,並成為日本阿德勒心理學會認證的諮商師與顧問。

自從撰寫暢銷世界各國、堪稱阿德勒心理學的新經典著作《被討厭的勇氣》與《被討厭的勇氣 二部曲完結篇》後,便如同阿德勒生前所做的一樣,為了使世界更臻良善,花費許多精力在世界各地與許多「年輕人」對話、進行諮商。著作包括《被討厭的勇氣》《被討厭的勇氣 二部曲完結篇》《讓孩子成長的阿德勒名言》等多部阿德勒心理學作品。

譯者簡介
葉小燕

專職譯者、臺灣高等法院特約通譯。
譯作包括《被討厭的勇氣》《被討厭的勇氣二部曲完結篇》等。
Yen0407@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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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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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金石堂心理勵志Top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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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商品編號:T0200037
ISBN:9789861372600
240頁,25開,中翻,平裝,單色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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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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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 愛,需要努力

人人都對愛感興趣/很少有書論及幸福的愛與婚姻/不幸的愛情故事為何受歡迎?

灰姑娘般的愛情/給苦戀中的你/幸福可在人際關係中獲得

幸福的愛情故事

第1章 你的「戀愛」為什麼無法帶來幸福?

為何重蹈覆轍?/戀愛並不特別/工作上的人際關係

與朋友的關係/戀愛裡的人際關係/戀愛是兩個人的課題

別把戀愛當藉口/反正沒人愛我/不談沒有勝算的戀愛

從百分之百開始的難處/徬徨的理由隨處可得/真的「沒有邂逅的機會」嗎?

愛是一種能力/愛是技術/擁有改變生活型態的勇氣

由早期回憶描繪生活型態/選擇苦戀的人/無法盡如己意的他人

試圖支配對方的人/為何具有攻擊性?/為什麼不回我訊息?

愛不能強迫/嫉妒是惡魔屬性/給花澆水/你的問題在哪裡?

第2章 結婚與育兒的困難

結婚或許是不幸的開始/婚姻的未來無法預測/正因為無法預測,婚姻才有價值

為何無法踏入婚姻?/父母反對婚事時……/懂得盤算的人會犧牲對方

生活型態才是問題/伴侶不是你的父母/不固定角色分配/子女出生後的難關

第3章 「愛人」是怎麼回事?

不是消除黑暗,而是用光照亮/愛是理智與熱情的結合/「分手的理由」俯拾皆是

戀愛裡沒有「為什麼」/對真正的伴侶不會私心算計/愛會超越衝動

我討厭那個人,但是喜歡你?/博愛是可能的嗎?/首先要擁有「非個人之愛」

讓偶然相遇成為命中注定/沒有一見鍾情/邂逅

愛是「流動的」/生命時間/「占有」與「存在」

所謂永恆,即是活在「當下」/不成熟的愛/並非「平等互惠」

對他人開放的我/無可替代的你/沒人愛的寂寞感

為了不變成依存關係/擺脫以自我為中心/雙方有所共鳴

愛要追求自由/唯有具備勇氣的人,才得以實現愛

第4章 獲得幸福的「愛的技術」

用愛豐富人生/說清楚,講明白/是否建立了對等關係?

關注對方/想想能做些什麼/重點在於持續

對方超乎自己的認知/人無法心靈相通/當想法不同時

溝通的技術/退出權力鬥爭/吵架是跟對方耍賴

想想為何生氣/無法坦率的時候/沉默不語,難以傳達心意

什麼叫「良好的溝通」?/總是維持好心情/有自信就不會嫉妒

與眼前這個人交往/全神貫注/專注於此時此刻

為了維繫遠距離戀愛/抱著「初次見面」的心情/回到「為人父母」前

不忘驚喜/卸下面具/敬重如實的你

無條件相信/相信對方有解決課題的能力/視對方立意良善

攜手合作獲得幸福/分辨是否為合作關係/使目標一致

性與溝通/再也感受不到性魅力/分手的時候/為何要愛人?

結語 愛,是為了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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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推薦

人無法獨自存活,必然與他人產生連結;愛情,則是人際關係最美好也最複雜的一種。當「我」成為「我們」,這趟旅程將面臨哪些挑戰?這本書透過眾多思辨與探討,讓你帶著自信走入愛情,得到不再徬徨的勇氣!──瑪那熊(諮商心理師/戀愛教練)


〈一切,都來自你做的決定〉 律師娘(林靜如)|作家

人終其一生都需要愛……我是這麼相信著。

前一陣子,有個我很喜歡的作家抑鬱離世,讓我很驚訝。這位作家在中年以後突然名利雙收,轉眼間身家破億,他在螢幕上過著光鮮亮麗、遊歷世界的生活,看似所謂的人生勝利組。甚至,二度離婚後,他還結交了個年輕漂亮的女友。遺憾,似乎不會存在他身上,但他卻選擇拋下一切,離開了人世。

當然,很多人一定會說,這應該是因為憂鬱症吧!

的確,想當然耳,會做出這麼極端的事,多數是有身心方面的疾病。然而,病症是果。我認為,因還是來自「感受不到愛」。

所謂的「感受不到愛」,並非沒有人愛他,而是他沒辦法從人際關係中或愛情裡,真實感受到被愛;於是,開始覺得孤單,開始覺得活在世上好像沒有並比較好。

我相信,很多人都曾經在關係的挫折裡或多或少感到沮喪。有些人自我療癒得很快,有些人則無法擺脫那種無力改變的無助感。

也就是說,幾乎沒有人不曾在愛裡徬徨過;甚至可以說,很多人在愛裡,卻感受不到幸褔。

再直白一點說,不愛,離開就是了;愛,就留在他身邊,不應該是非黑即白嗎?所有的痛苦來自何方呢?

岸見一郎老師在《被討厭的勇氣》一書裡,療癒了我們在人際關係中的挫折。這本《為愛徬徨的勇氣》則是讓曾在愛中受傷或正在愛裡索求而不能得的人們,擺脫不安及過度依賴,好.好.愛。

其實,一切都來自於你做的決定而已。


〈這些關於愛情的道理,若能早點知道就好了〉 陳志恆|諮商心理師/作家

我曾經在心理諮商中遇過許多為愛情所苦的人;也在婚戀關係的課程中,看見許多對愛情感到徬徨、疑惑甚至失望的人們,前來討拍、乞求解脫。

他們在愛情中受了傷,覺得自己總是遇人不淑,對於再度進入愛情不抱信心,也質疑究竟愛情是否會為自己帶來幸福。若進一步探討,往往可以從這些人的戀愛際遇中,發現一再反覆出現的關係型態與行為模式——遇到類似性格背景的人、以類似的方式展開戀情、表現類似的行為與情緒反應,最終,以幾近相同的方式結束戀情。

最後,他們得到了一個結論:「我不可能擁有幸福的愛情。」或者「愛情終究不會為人們帶來幸福。」

進一步,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在愛情中反覆受傷,因而對經營親密情感萬念俱灰的人,常常對婚戀關係抱持著不合理的期待或想法。其中一個便是:「我為對方付出這麼多,他也得對等地回報我。」還有一個更不容易被發現的不合理期待是:「對方必須以我想要的方式愛我」。

這些期待,都是試圖在婚戀關係中操控對方、干涉對方的課題。一個人一旦在愛裡失去自由,無法自在地做自己時,這段愛情就注定要失敗收場。

人人都渴望愛情的滋潤,但是真正懂得愛情本質的人,卻是少之又少。於是,進入一段戀愛關係,就好像在碰運氣——碰到一拍即合的,是上輩子有燒香;碰到真心換絕情的,眼淚只好往肚子裡吞。

然而,為什麼非得在跌跌撞撞中才能頓悟親密關係的真正奧義呢?

很興奮的,《被討厭的勇氣》的作者岸見一郎以阿德勒心理學為基礎出發,佐以其他哲學家的論點,寫出了這一本專門探討愛情本質的書,讓讀者有機會去學習:能帶來幸福的愛情,究竟是什麼模樣。

這本書對於愛情及親密關係的論點,是相當「反直覺」的,但卻能發人深省。像是:愛並非自然而然發生的,而是一種有意識的決定:「因為我決定去愛,於是愛上了某人」。又像是:我們常以為戀人分手必有原因,常見的就是「個性不合」,但是作者告訴我們,是因為決定不繼續去愛,所以需要找各種理由讓關係無法延續。

這讓我想起某個朋友曾告訴我,他常因為不想繼續經營一段戀情,但又害怕直接開口傷害對方(或傷害自己),於是故意找各種機會讓彼此發生衝突,最後再以「個性不合」為由分手收場。

另外,過去我常思考一個問題:「經營親密情感,甚至進入婚姻的終極目的究竟是什麼?」是性的滿足、傳宗接代、歸屬感,或者只是為了符合社會期待?即使愛情常讓人受傷,順利交往相處久了也常失去熱情,那麼,為什麼世人仍要歌頌愛情?為什麼戀人們總是前仆後繼地追求愛情?

作者在這本書中為這個大哉問提供了解答——因為進入親密關係,也因為對方的存在,使我們得以變成更完整的人。

這看似我們可以從戀人身上索討我們缺乏的東西——這是個危險的迷思,因為一個人終究無法滿足另一個人,最後免不了招致關係的挫敗收場。

相對的,戀人們如果是帶著「我覺得我活得很好,而當加上你時,就更加美好!」這樣的心態去經營親密關係時,彼此便能豐盛彼此的人生。於是,在愛情中,彼此都是自由的,但卻因為彼此的存在,都能更為提升。

若能夠達到這樣的境界,愛情確實會為人生帶來幸福。

一旦懂了這個道理,我們就必須學習「如何去愛」,也就是「愛的技術」。作者在本書中,相當直接地提出了許多如何去愛的具體途徑,包括溝通協調、表達情感、關注對方、處理衝突、以及體驗當下等。

在我看來,一個人得先能夠肯定自己、擁有自信,才能實踐這些愛的技術。換句話說,若決定要去愛一個人,也期待這段親密關係能夠長久幸福,你要做的功課便是——搞定自己!

或許你會覺得這本探討愛情的書,似乎有些嚴肅,但細細品讀,卻能讓你對愛情及親密關係有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這些道理,若能早點知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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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不幸的愛情故事為何受歡迎?〉

阿德勒是這麼說的:「不幸的愛情故事之所以那麼多,很可能是因為讀者為了利用它們而形成需求。」

讀者為了「利用」它們?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社會上,有些人試圖閃避戀愛或婚姻。

如果戀愛完全不費吹灰之力,也絕對不會歷經失戀這種慘痛經驗的話,就沒有道理非要閃躲戀愛或婚姻不可。

反過來說,如果戀愛是艱難的,自己的心意怎麼樣也無法傳達給對方的話,就算有人打定主意絕不談戀愛,也一點都不奇怪。因為只要不表明自己的心意、打從一開始就不要喜歡任何人,便不必經歷失戀這樣的痛苦。

可是,不能無緣無故地避談愛情,必須找個理由好將這件事正當化;於是有些人挖苦諷刺,說「愛就是這麼回事嘛」。這些人抱持嘲諷的態度,認為喜歡一個人是件羞恥難為情的事。

這樣的人,可能是因為過去曾遭遇失戀之類的痛苦,為避免將來再受同樣的傷害,便試圖遠離愛情。再加上不願承認戀愛之所以不順利,或許是因為自己也有什麼問題,才不得不把戀愛本身說得毫無價值。

那麼說的人,有如《伊索寓言》中的狐狸。餓著肚子的狐狸見到垂吊在棚架上的一串串葡萄,便想摘來吃,但葡萄的位置太高,狐狸搆不著。狐狸最後決定放棄,離去之際還喃喃自語說著:「那葡萄還沒熟呢。」

不幸的愛情故事,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阿德勒所謂「讀者『利用』不幸的愛情故事」,意思就是利用它,將個人對愛情或婚姻的消極態度正當化。

那樣的人偏好不幸的愛情故事。為了逃避戀愛,必須視戀愛為難事。

不是因為戀愛實際上困難重重,才試圖閃躲;而是為了逃避戀愛,非得視它為難事不可。為了讓自己下定決心不去愛人,才讓幸福的愛情故事派不上用場。

〈灰姑娘般的愛情〉

當然有些書籍、電影或戲劇是happy ending。要是讀過或看過有著完美結局的故事,說不定也會想和某人談談戀愛。只不過,實際上就算遇見喜歡的人,也真的談起戀愛,卻不會像書中或劇情那樣發展,或許還會讓你因為現實與故事之間的落差而感到失望。

但如果是與現實相去甚遠的灰姑娘故事,就另當別論了。應該有人很嚮往這種情節吧,而那樣的故事之所以受歡迎,原因其實和不幸的愛情故事相同。

故事中所描繪的男女主角都是理想化的,由於他們所編織的愛情與現實落差太大,便成為「將現實生活中遇見的人,從戀愛或結婚對象名單中剔除」的手段,並因此而大受歡迎。換言之,要達到目的,只須編造出「浪漫而理想化,或無法到手的愛」就可以了。

〈給苦戀中的你〉

前面曾提到「戀愛是人際關係」,再看看學生在上課前提出的疑問,就可以知道他們大多數視戀愛為「喜歡」這類情感上的問題。不過我會在一開始便說明,「喜歡」這種情感,不過是戀愛的起點。

即使心裡還覺得喜歡對方,不過一旦吵了架,或者雖然還不到吵架的地方,卻已經出現無法順利溝通、不太明白對方感受、自己的想法難以傳達給對方等類似情況時,兩人之間的愛情其實已經不存在了。

戀愛,並不是向喜歡的對象告白後,了解到對方喜歡自己就如同自己喜歡他一樣,就能功德圓滿。

就算確認過彼此心意,也開始交往,一旦在想法或感受上有出入,或是其中一方,甚至是雙方都將注意力轉向他人時,最初那般熾熱的情感將急速冷卻下來。交往之初,兩人光是待在一起就足以感到幸福,但雙方關係發展不如預期時,心中不滿便會日益加深,此時,戀愛所帶來的與其說是喜樂,不如說是痛苦。

就某種意義而言,不曾在戀愛上受挫的人,想必不會拿起本書吧。此外,即使曾經受挫,卻依然保有自信的人,應該會覺得很快就有下一段戀情會來臨,這樣的人,應該也不會手持本書吧。

因此,本書所設定的讀者,除了曾在戀愛中遭遇痛苦的人、因過分害怕再次嘗到苦果而遠離戀愛的人,還有目前因為與戀愛或結婚對象的關係不佳而飽受煎熬的人。

〈幸福可在人際關係中獲得〉

那麼,試圖逃避戀愛為什麼會有問題?的確,戀愛不如人意的時候很多,常讓人感到傷痛。

但話說回來,不只是戀愛,任何人際關係都一樣麻煩又難搞。因為只要和某人產生關連,就無法避免被討厭、遭到憎恨或受傷。簡單來說,只要是人際關係,就會產生摩擦。

阿德勒用「人類的煩惱,全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這句話來表現人際關係的難度。曾因人際關係而苦惱的人,想必都會贊同這樣的說法。

但另一方面,人生中的喜悅或幸福,也只能透過人際關係獲得。明明早就碰過不知道多少釘子、心裡想著再也不要喜歡任何人了,過一陣子,卻又發現自己喜歡上某人。這是因為心中真正的想法,其實是「唯有在戀愛這般人際關係中,才能得到幸福」。如果因為失戀、打從心底認為戀愛很痛苦的話,應該再也不會喜歡上別人才對。

相信也有人認為,喜歡一個人與自己的意志無關,明知道會很辛苦,卻還是喜歡上。關於這樣的想法,後面會再詳細探究,這裡所要指出的是:並沒有「明知不會幸福,卻又喜歡上一個人」這種事。

舉例來說,之所以打算和交往很久的對象結婚,是因為確信如果是這個人的話,可以得到幸福;即使幾年後知道當時的決心是個錯誤也一樣。應該不會有人明知和這個人結婚一定會變得不幸,卻還打算要結婚吧?就算是有過慘痛經驗、決定不再愛上別人的人,相信也不是打從一開始便想著「我不要愛人」的吧?

總而言之,儘管結局有可能變得不幸,但愛上某人、想與對方結婚的時候,沒有任何人不希望得到幸福。既然如此,我們必須想想: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此外,應該也有人認為,關係進展不順利的問題,不在於戀愛本身,而是對方或自己。可是,如同接下來我們將看到的,這種說法只對了一半,另一半則是錯誤的。

因為問題不在於「愛上誰」,而是「如何愛人」,也就是「愛的方法」──不是「被愛的方法」。如果認為「只要有對象就能談戀愛」「現在不過是還沒遇到適合的人選罷了」,那麼照理來說,遇到對象後,進展應該就會很順利才對;但相信凡是曾在愛情中有無數次慘痛經驗的人都知道,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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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閱

〔第一章 你的「戀愛」為什麼無法帶來幸福?〕

〈戀愛是兩個人的課題〉

進一步來說,阿德勒認為戀愛關係之所以比其他關係困難,原因在於那是兩個人的課題。

關於如何獨自一人完成課題,或由多人完成課題,雖然我們都受過教導,但是要由兩個人共同進行的課題,卻什麼也沒學過。

一般認為,孩子在學校或家庭裡的言行舉止,應該由父母師長確實教導。但認為戀愛這種事既不必特別教,也沒必要學習的人,想必不在少數吧?也有人認為,戀愛是個人私事,所以關於戀愛的一切,都不是應該在學校裡學的事情。

宣稱戀愛屬於私事、不必由他人教導的人,認為戀愛正如「陷入情網」這四個字,是一種「陷落」。他們覺得,戀愛就像扔在斜坡上會自行滾動的石頭一樣,根本不必特別去向誰學習。

不過誠如我們接下來會看到的,如果戀愛就像石頭在坡道上滾動那麼自然,那麼談戀愛時,應該只要任由情感主導,就能順利發展,不會發生令人痛苦煩惱的事才對。但實際上,戀愛不一定能如自己所料想的那樣進展順利。許多人因為自己的心意不被接受、交往後的良好關係難以持續而感到苦惱。

那麼,如此說來,就算戀愛是一種「陷落」,也不過是兩人關係開始的契機,為了讓關係延續下去,光憑感情是不夠的。又或者說,我們必須想想,說不定戀愛原本就不是有如物體掉落般那麼自然的東西。

〈反正沒人愛我〉

我所教的學生中,某些人目前雖有交往對象,但沒有對象的也很多。沒有對象的學生會問我:「怎樣才能遇上很棒的對象?」或是「要怎麼向喜歡的人表白才好?」在這些女孩看來,已經有固定對象的朋友應該很令人羨慕吧。

只是說歸說,她們看似羨慕那些有對象的朋友,事實上卻對於要喜歡誰、要跟誰交往之類的事情感到徬徨害怕。

當然,我的學生才十八歲左右,即使目前為止不曾喜歡過任何人或對戀愛一無所知的人並不多,但已經交往過無數對象的,應該也不多見吧。要在腦海中描繪出今後就業與結婚的景象,相信也有踏進未知世界的感覺。對於未知的事物,除了心情上有些雀躍騷動,感到不安與害怕也是無可厚非的。

這樣的人儘管會對戀愛感到遲疑,可是一回神便發現,自己心裡總是記掛著某人,就算試圖要忘記,還是無時無刻不想著對方—也就是「墜入愛河」了。只不過用這種說法來描述,讓人覺得好像「走著走著就掉下去」似的。

即使心裡幻想著:要是能向心儀的對象表白心意,並開始交往的話,不知會有多幸福。但事情發展不一定那麼順利。

若是能毫不遲疑向心儀對象表白的人,不會覺得煩惱。但如果認為自己就算對喜歡的對象告白,也不會被接受,這樣的人在表達心意上便會有所遲疑。因為他們認為:不用表白也知道結果,所以採取在行動前就已經打算放棄。

之所以猶豫遲疑,是因為害怕自己的心意不被對方接受時遭受傷害。阿德勒是這麼說的:「只有在認為自己有價值的時候,才具備勇氣。」

這裡的「勇氣」,是指進入人際關係的勇氣。為什麼進入人際關係需要勇氣?正如前面所說,是因為不知道自己的心意是否會被他人接受;一旦對方不接受,自己便有可能因此受傷。受傷與否雖然不見得必然如此,不過這裡姑且依循慣常的說法。

害怕因與人往來而受傷的人,不會想涉入人際關係。就戀愛來說,向心儀對象表白卻不被對方接受,這種憾事確實是會發生的。因此,為了說服自己「不要表明心意」,便給自己低劣的評價,認為就連自己都不喜歡自己,別人又怎麼會喜歡這樣的人?但如果引用前面阿德勒所說的話,並不是「因為覺得自己沒有價值」,才不願涉入人際關係,而是「為了不要進入人際關係」,所以不可以認為自己有價值。

只是,前面也提過,唯有在人際關係中,才能感受到人生的喜悅與幸福。希望大家還是能擁有進入人際關係的勇氣。

即使表明自己的心意,也不一定會遭人拒絕。不說出口的話,或許可以不必承受被拒絕的傷痛和難堪,但很確定的一點是,如果保持沉默,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談到這裡,我們可以知道,在戀愛中徬徨遲疑的人,為了具備勇氣,必須認為自己有價值,也要喜歡那樣的自己。那麼,為了擁有這種想法,該做些什麼才好,又該如何去做?

〈不談沒有勝算的戀愛〉

一開始就預設會因為遭到拒絕或關係觸礁等情況而受傷的人,或是曾受過傷的人,他們的想法容易傾向於「只談有勝算的戀愛」就好。這樣的人,

會以另一種與前面所見完全不同的方式對愛情感到猶豫。

若依照一般父母養育孩子的方式,孩子會認為在競爭關係中生存是理所當然的—必須和手足競爭、獲得勝利。為了要贏,不論言行,孩子都會力求獲得父母的稱讚,並避免遭到責罵。那樣的孩子長大後,也將手足競爭這一套帶進學校,甚至到了成年、進入社會後,仍持續那樣的方式。

接受這般教養的人,由於害怕在競爭中失敗、認為非贏不可,就算是戀愛或婚姻,也覺得必須贏過他人才行。

然而這不像其他所有的競爭,總是有辦法贏得勝利。可能會失戀,也可能結了婚卻不美滿。對這些人來說,如果向心儀對象告白遭拒,就輸給了那些能與喜歡的對象順利交往、獲得美滿婚姻的人了。

兄弟姊妹的幸福婚姻,也會讓他們對戀愛與結婚感到徬徨。假使有手足比自己先結了婚,那麼自己也必須獲得同樣的幸福才行,否則就算輸了。

話說回來,喜歡上誰或和誰結婚,原本都應該不是為了與誰競爭才對。經常活在競爭關係中的人,因為認定自己在愛情或婚姻上也非贏不可,一旦沒有勝算,就不願踏入愛情關係。

〈徬徨的理由隨處可得〉

對戀愛或婚姻徬徨遲疑的理由,不論要多少都能找得出來。

有人將父母婚姻不美滿當成自己拿不定主意結婚的理由。像這種情形,並不是因為父母不幸的婚姻使他對結婚感到遲疑,只不過是將這一點當成自己對婚姻猶豫不決的藉口罷了。

拿來當成對戀愛或婚姻感到猶豫的理由,除了父母不幸的婚姻,其他還有很多:疾病、精神官能症、過去曾經歷的重大災害、事件、事故、年幼時受到父母虐待等等⋯⋯這些都會被當成愛情或婚姻生活不美滿的理由。

當然,那些事並非完全沒有影響。只不過,不是每個有相同經歷的人都過著一樣的人生、都在人際關係上觸礁。戀愛或婚姻之所以不順利,是因為現在的人際關係建立得不夠好,而非過去所經歷的那些。

如果是過去的經驗導致現在關係發展不順利,那麼為了改善關係,非得回到過去,將經歷過的種種全都消除不可。然而只要我們沒有時光機可用,眼前的問題就絕對無法解決。

會把以前的事端出來說,是因為想在戀愛或婚姻進展不順利的時候,搶先一步主張原因不在自己身上,「錯不在我」。如果自己不需要負責任的話,即使戀愛或婚姻不如預期美好,仍可認為自己並未屈居人下。

若真心想要改善關係,就必須擺脫跟過去追究問題緣由的想法。

〈真的「沒有邂逅的機會」嗎?〉

也有人並非從過去,而是從現在的生活中找出戀愛或婚姻不順遂的理由,所謂「沒有邂逅的機會」正是這樣的例子。

這些人會說,就算想談戀愛,也沒有機會遇見對象,因為工作場所裡都是女性/男性,「完全沒有機會認識對象」就成了自己戀愛不順利的原因。的確,工作場所裡也許真的找不到能談戀愛或結婚的對象,不過上班或上學途中,總還是會遇上一些人吧。

如果是愛好旅行的人,不論是火車、公車或飛機上,當然還包括旅遊地,應該都有認識別人的機會才對。

再說,現在已經可以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讓遠隔兩地的人瞬間取得聯繫。姑且不論這種方式對於愛苗的滋長與維護是好是壞,但是要說完全沒有認識對象的機會,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會表示自己從未有過命運般邂逅的人,事實上不過就是「即使遇上改變人生的機會,也不會/不想去注意」的人。我們一開始看到的例子,也就是試圖說明自己雖然嚮往婚姻,卻沒有遇上命運般的邂逅,他之所以這麼想,其實是為了將認識的人從戀愛和結婚的對象中剔除。

至於說到為什麼明明有邂逅的機會,卻非得認為沒有,原因之一是不想在戀愛中受挫、受傷;另一個原因則是想以人人稱羨的婚姻來與朋友一較高下。這麼想的人,為了占上風,會將實際遇上的對象一一由結婚人選中排除。這兩種例子前面都已提過了。

我任教的護理學校或大學護理科系的學生中,雖然以女性居多,但近來以護理師為職志的男性也增加了,所以男學生也不少。不過對於「沒有機會認識對象該怎麼辦?」這樣的問題,我要是回答:「這教室裡不是也有男學生嗎?」女生們便會開始發出噓聲。

如同一開始所看到的,嚮往灰姑娘故事的人,會將現實生活中遇上的對象從戀愛或結婚人選中排除。因此,像是希望對方的年收入要有一千萬日圓之類的,並非認真把它當成結婚的條件,說不定只是為了讓緊追不捨的對方打退堂鼓才這麼說。

表示沒有機會認識對象的人,認為就算朋友比自己先與某人交往、結婚也沒關係。因為他們覺得,比起(將來有一天)要直接面對兩人關係不融洽的現實,還不如活在「如果能夠遇上好對象的話⋯⋯」的可能性裡比較好。

認為愛是一種「陷落」,卻沒有邂逅機會的人,一旦明白了實際上光是邂逅仍然不夠的時候,就會找出「邂逅」以外的其他理由,當做自己遲遲不談戀愛的藉口。

不論是認為原因出在過去種種經歷的人,或是沒有機會認識對象的人,他們都想表明「問題不在我身上」,並活在「如果有機會遇上好對象⋯⋯」「如果對方沒有男/女朋友的話⋯⋯」這種假想的世界裡。

〈愛是一種能力〉

那麼,只要有機會認識對象,戀愛就會一帆風順了嗎?即使是這麼想的人,真正開始交往之後,立刻就會發現:邂逅,不過是一個起點。

德國心理學家弗洛姆曾提及一般人的看法:

「所謂愛情的問題,在於對象而不是能力。(略)愛雖然很簡單,但是要找到適合去愛的對象,或是適合來愛我的對象很難—人們都是如此認為。」

大多數人都認為,愛是一件簡單的事,但是要找到適合去愛的對象很難。弗洛姆卻說「並非如此」。他認為,重要的不是找到對象,而是「愛人的能力」。

有人談過好幾次戀愛,卻總是不順利,也有人反覆結婚又離婚。這樣的人當然不會缺少愛的對象。儘管如此,若還是在戀愛或婚姻觸礁的話,便可說他在愛的方法、愛的能力上還有改善的空間。

對於認定愛是自然的、是「陷入」的,卻唯獨缺少最重要的「陷入對象」的人來說,弗洛姆的想法應該很令人吃驚吧。而且弗洛姆還進一步說了下面這段話。

〈愛是技術〉

「愛是技術嗎?如果是的話,就需要知識和努力。又或者,愛是一種快樂感受,就像是能否體驗到要靠運氣,幸運的話便能「陷入」的東西?」(《愛的藝術》)

即使遇見了對象、開始交往,甚至結了婚,如果不努力維繫,關係就會難以持續。

弗洛姆認為,愛不只是能力的問題,更是一項技術。如果將它視為技術的話,就必須具備知識和努力。從這一層意義而言,愛不是往下陷落,而是需要向上構築的。

若沒有適當的方法或技術,即使愛著某個人,那樣的愛也是無能為力的。另一方面,缺乏愛意的技術則是危險的工具。

關於嫉妒,之後雖然會再提,但可以先告訴大家的是:心存嫉妒的人根本沒有愛。哲學家三木清認為,這類「謀略式」的技術根本無法成就愛。對於為了使他人只關注自己而玩弄手段的人來說,對方一旦把心思轉向自己以外的地方,便會嫉妒、憤怒、憎恨。然而那樣的「謀略」,只會讓結果與愛原本應有的樣貌越離越遠。

即使幾近瘋狂地愛著對方,卻因為不知道愛的方法而不斷爭吵,以至於心生怨懟的話,戀愛只會結出苦果,無法讓人獲得幸福。

阿德勒也說:「愛並不如某些心理學家所想的那樣,單純只是自然的作用。」(《自卑與超越》)事實上,愛凌駕於如何滿足自然需求的衝動之上—阿德勒在此處所說的「衝動」,指的是「性衝動」的概念。

如果只要滿足衝動就行,那麼愛是簡單不費力的,人們不過是為了因應社會需要而壓抑它。話說回來,雖然用「壓抑衝動」這種說法,但事實是否果真如此,還需要再思考。儘管大家可能無法立刻了解這是怎麼回事,但目前只是希望各位先知道有所謂「愛是技術」這樣的看法,以及戀愛要是談得不順利,很可能也是因為不知道這種技術的緣故。

不過,這般技術絕非只是耍耍小聰明的技巧。雖然曾聽說年輕人如果沒有操作手冊就談不了戀愛,但這種技術並不是手冊裡所寫的那種,而且即使完全按照手冊內容去實踐,也不可能順遂。喜歡上某人時,並不是隨便哪個誰都可以,因為喜歡的對象不是別人,就只能是這個人。就算讀過一般介紹戀愛技巧的書,甚至像是要把應用題答案背起來似的研讀各種戀愛範例,還是無法直接套用在自己身上。

從形式上去認識愛雖有其必要,但如果不從技術的根基去了解「為什麼要那樣做」,一旦出現手冊裡未記載的狀況,馬上就會驚慌失措。

〈擁有改變生活型態的勇氣〉

弗洛姆說,愛並非自然作用,而是技術;阿德勒則從「生活型態」的觀點來看待愛。

即使換了對象也一樣失敗,這是因為問題不在於跟誰談戀愛,而在於自己的生活型態。

所謂生活型態,是指個體對自己、對他人還有對世界的信念體系,也就是發生任何問題時,會認為「因為自己有能力,所以能夠解決」,或是覺得「因為自己沒有能力,所以無法解決」?平常面對他人,是視為「會伺機陷害自己的恐怖人物」,或是「在必要時刻會對自己伸出援手的人」?像這樣的思考習慣與對世界的看法,阿德勒稱之為「生活型態」。

而這也是平常我們所說的「性格」,意思幾乎相同;只是如果用「性格」這個詞語,會讓人以為是與生俱來而難以改變的東西。為了清楚表達與性格所聯想到的事物有所不同,便用了「生活型態」這個說法。

生活型態並非與生俱來,而是自己選擇的。談到為什麼可以如此斷言,那是因為即使生自同樣的父母、幾乎在相同生長環境下長大的手足,彼此的性格也不會相同;也唯有孩子自己選擇了生活型態,才足以解釋這件事。

由於生活型態是自己選擇的,只要有心,當下這瞬間就能改變。至於為什麼不願改變,是因為一旦選擇了新的生活型態,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事根本無法預料。

比方說,一個熟人迎面走了過來。對方不但不是陌生人,甚至是自己一直以來懷有好感、打算有機會單獨相處時要表明心跡的對象。眼下要是不叫住對方的話,或許就沒有第二次機會了。一想到這裡,隨著對方漸漸走近,心情也越來越緊張。

可是,那個人在和你擦身而過時移開了視線。如果是個沒自信的人,一見到對方轉移目光,應該會覺得他在迴避或討厭自己吧?

會這麼想是有原因的。即使滿腦子想著:有機會的話希望能向對方表白並交往,但又沒自信,覺得對方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自己的心意;就算真的交往了,也不知道能否建立良好關係,於是擅自解釋為對方拒絕了自己。一旦做出這樣的解釋並放棄的話,與對方的關係就不可能會有進展了。雖然會感到難過,但比起兩人即使開始交往,卻因不順利而受傷要來得好太多了。

不過所謂對方拒絕或討厭自己,充其量不過是眾多解釋中的一種而已。以這個例子來說,也可以是以下這種看法:

「一定是因為那個人對我有好感,所以不好意思跟我眼神交會。」

如果心裡是這麼認為的,接下來就必須思考:該如何接近對方才好?但目前為止,就如同前面所說的,因為過去一直活在假設世界的生活型態中,對此將不知該如何是好。

生活型態並非無法改變,「不想改變」才是真的。改變生活型態後,雖能以不同以往的看法面對發生在周遭的事、踏出下一步,但也等同於邁向一個未知的世界。由於對此感到害怕,所以不想改變生活型態,心裡也就有了「不要改變」的念頭。

可是,如果現在的生活型態會讓自己的戀愛變得不幸,就非得擁有改變的勇氣不可。

為了改變生活型態,首先必須停止做一件事,就是「不斷下定決心不要改變它」。

光是這麼做還是不夠。若要改變生活型態,就必須清楚知道「自己想改變成什麼樣子」。有關該如何改變,接下來會陸續說明。我們先來進一步看看,戀愛不順遂與生活型態之間有何關聯。

〈愛不能強迫〉

愛是無法強求的。認為有辦法做到這一點的人,心裡其實是認為「被愛,比什麼都還重要」。但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有關這個問題,我們之後再來探討。

在此要提出的一點是,即使期待被愛,也無法勉強對方。自己可以去愛對方,至於對方要不要愛你,決定權在他,而不是你。

並不是說「想被愛」是錯的;如果想要被愛,就必須努力。

有兩件事無法強迫他人去做,就是尊敬和愛。即使要求對方「尊敬我」「愛我」,人家也不見得就會因此尊敬或愛你。至於儘管嘴巴沒真的說出來,心裡卻認定這種事可以強求的人,大概也不會得到尊敬與愛吧。認定可以強迫對方靠近自己的人,面對那些不接受自己好意的對象,就會變得具有攻擊性;就算沒嚴重到變成跟蹤狂,也很有可能會不斷打電話纏著對方。

但如果做出這種事,反而會使對方的心遠離你。其實只要稍微冷靜想想,就應該知道會變成這種結果,可惜執迷於意中人的人,往往看不見自己在做什麼。

做出這些事情的人,即使知道自己惹人厭,可能也不願意承認。因為一旦承認了,自尊心就會受傷,甚至會乾脆斷了想討人歡心的念頭,打算讓對方覺得不舒服,變得有攻擊性和報復心。之所以會變成那樣,是因為想認定問題出在對方身上。

無論是試圖支配,還是發動攻擊,都是「想得到對方的愛」這種認同欲望的投射;當然這些並不是獲得認同的好方法,至於希望被愛、想獲得認同的部分是否本該如此,則又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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