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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02600087

不朽之心

Evermore
作者原文名 Alyson Noël
譯者 鄭方逸
出版日 2010-07-26
定價 $270
優惠價 79折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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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2010博客來翻譯文學類Top100。金石堂推理科幻類No.25


愛是永恆,心是不朽。這項真理,有時正邪兩方都適用。

* 「我愛《暮光》,更愛《不朽》!!」唯一引發《暮光之城》書迷熱烈討論的系列小說!
* 勇奪各大排行榜青少年文學類冠軍書!系列熱賣超過2,000,000本!
* 攻占紐約時報書榜55週,蟬聯冠軍寶座15週,每秒持續刷新紀錄中! 
* 本書為美國暢銷系列小說「不朽之心」(全系列共六集)的第一集《不朽之心》,此書甫上市即登上《紐約時報》《今日美國》等各大書榜!版權售出30餘國,風靡歐美校園!
* 美到令人心碎的主角、正要萌芽的戀情、不能說的暗黑秘密、神秘的不朽者……足以成為經典的現代傳奇作品!
* 曲家瑞 實踐大學時尚與媒體設計研究所所長/ 彭樹君 作家&副刊主編 不朽推薦

她,看得見你心情的顏色,聽得到你不說的秘密,卻拚了命想要逃開這一切。
直到他的出現,她瘋狂的世界終於得到安靜。但,他是誰?
然後,他對她說:我不只要妳的曾經,我要妳的永遠。

十六歲的艾芙有著令人羨慕的一切:漂亮的外貌、聰明的腦袋、快樂的家庭。直到有一天,一場車禍奪走她的家人,曾經的幸福也跟著他們遠去。
劫後餘生的她竟發現自己有著詭異的超能力──她「看得見」別人的情緒、「聽得到」別人的秘密。她的世界從此紛紛擾擾,充滿來自各方的聲音與影像。當她快要喘不過氣時,遇見了溫柔瀟灑的戴蒙,帶給她渴望已久的安靜。
但是,能透視人心的艾芙卻怎樣也看不穿戴蒙。隨著戴蒙的出現,艾芙的生活發生一連串的謎:朋友的離奇失蹤、夢境與現實的巧合重疊、妹妹游走人間的靈魂……他們究竟要傳遞什麼訊息給艾芙?戴蒙究竟是何方神聖?他接近艾芙的目的是什麼?

媒體不朽讚譽
《不朽之心》即將震撼喜愛奇幻懸疑小說的讀者,尤其是《暮光之城》的粉絲!作者成功塑造各式特色的年輕角色、寫實的校園場景,以及女主角逐漸發現自己也能不朽的緊張情節──精采刺激! ──書蟲俱樂部 古德密斯

《不朽之心》令人上癮!我老是想要找機會偷翻幾頁。放不下,離不開。就算整本看完, 劇情還是一遍遍在我腦海中上映。這本書簡直要人命。 年輕人也愛讀 

作者完美結合青少年的憂鬱氣質與超自然事件,為此類題材找到危險誘人的新面貌。保證絕對會迷上《不朽之心》系列! ──浪漫時代

喜歡《夜之屋》和《暮光之城》的讀者,更不能錯過這本絕讚的超自然驚悚小說。 ──中西書評 

準備來場充滿神秘愛戀的奇幻旅程了嗎?本書不僅有暢銷書該有的風格、故事與角色,更有著自己獨特說故事的方式。讀完這本書後,你也會勇敢追愛,即使犧牲一切也在所不惜。──愛書女王 五顆星最高評價

我沒辦法放下這本書,沒辦法,真的沒辦法,因為我太想一口氣看完了。女主角是如此的真實,她的情緒處處牽引著我。作者完美刻畫出一個擁有可愛的小缺點與深度的女主角。 ──嗜讀者

《不朽之心》絕對是你會買回來珍藏的好書!翻開第一頁,你就會開始迷上。 ──藏書家

故事好讀,內容刺激,意想不到的情節! ──佛萊明書評

這本書令人愛不釋手的原因如下:謎題完美拼湊,不讀到最後,就不會知道拼出來的圖有多麼美麗震撼。唯一讓我失望的是,續集怎麼要等這麼久啊! ──普茲茅斯書評《不朽之心》的主題不僅吸引人,作者敘事功力更是細膩動人、充滿畫面,這也是本書能一枝獨秀的原因! ──達克書評

《不朽之心》懸疑、神秘,娛樂性十足!女主角令人喜愛著迷,誠摯推薦!──書蟲雜誌 

美到令人心碎的主角、一段正要萌芽的戀情、不能說的暗黑秘密、神秘的不死傳說──足以成為經典的現代傳奇小說。 ──賈斯丁雜誌

《不朽之心》給我一段美好的閱讀經驗,它有善惡對立、討喜的角色、生動的描述,還有 一個讓你忘不了的好故事。──星球書訊

我很快就愛上《不朽之心》。女主角的超自然力量感染到我,我幾乎可以感受到她的痛苦。作者描繪出新的世界,不僅讓人無法捉摸,更讓人期待續集! ──閱讀雜誌

小心愛上女主角!她的失落與掙扎讓人感同身受。《不朽之心》有著快節奏的劇情和超讚的角色。幸好還有續集,我等不及了! ──忍者書評 

清新的寫作風格、明確的故事脈絡,還有每個人都會愛上的男女主角。 ──一月雜誌

這是有關失去與愛上一個人,充滿感性與深度的小說。我承認我在好幾段情節濕了眼眶。每每把書放下沒多久,就忍不住拿起來繼續閱讀。女主角是如此的真實,她總是盡力做到最好,讓人不禁心生同情,為她加油。其他角色的形塑也相當獨特生動,有別於一般小說中的平板次角。 ──夜貓子傳奇

史蒂芬妮梅爾,請妳小心,因為強烈的對手已經出現。 ──書評家 歐登

小說裡的東方哲學元素,不僅具有原創性,更成功賦予超自然小說的新面貌。──暢銷作家 貝琪利均



作者介紹

美國十大受歡迎青少年作家
愛莉森諾艾勒(Alyson Noël
青少年小說的得獎作家,也是《紐約時報》《今日美國》《出版人週刊》書榜的常勝軍。有廣大的讀者群,在許多票選活動中,皆獲選為最受歡迎的青少年小說作家之一。二○○九年出版的《不朽之心》系列更是將她推向顛峰,系列包含:《不朽之心》《藍月》《暗影之地》《黑焰》(暫譯)。高中畢業後,旅居希臘,帶給她源源不絕的靈感。現和先生居住在充滿陽光的加州,專事寫作。
作者部落格:http://www.alysonnoel.com/

譯者簡介/鄭方逸 
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植物生理學博士。現居美國。除了閱讀和翻譯,每天最享
受的事,就是帶著小孩到湖邊拈花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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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商品編號:02600087
ISBN:9789861333342
頁數:296,中西翻:1,開本:1,裝訂:1,isbn:978986133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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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閱

我曾死過                     

我並非生來就是怪胎,我曾經是個很平凡的少女,會參加學校舞會、崇拜偶像、對自己的金色長髮覺得很虛榮,作夢都不曾想過我現在竟然會把頭髮綁成馬尾,然後藏在大件套頭運動衫下面。我有爸爸、媽媽、妹妹蕾莉,和一隻叫毛毛的可愛黃色拉不拉多。我住在奧勒崗州尤金市,一個高檔社區裡的好房子。當時我很受歡迎、也很快樂,因為剛獲選為啦啦隊隊長,我殷殷企盼著下個年級的到來,準備大展身手。我的人生很完美,前途也無可限量,聽起來雖然老套,現在卻無比諷刺。

但對我來說,這些過往感覺相當不真實,有如謠言一般。因為自從那起意外之後,我唯一能清楚記得的,就是死亡這件事。

我經歷了NDE,所謂的「瀕死經驗」,不過他們都說錯了,因為相信我,那根本就不叫「瀕」。當時情況就好像,前一秒鐘我和妹妹蕾莉還坐在爸爸休旅車的後座,毛毛的頭靠在蕾莉的膝上,牠的尾巴啪啪啪地輕打在我腳上,然後下一秒鐘我意識到所有的安全氣囊都爆開了,車子全毀,而我正飄在空中往下看。

碎玻璃、毀壞的車門、車子的保險桿如同死神的擁抱般緊抓著一棵松樹,我凝視著車子的殘骸,納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祈禱每個人也都跟我一樣逃出來。然後我聽到熟悉的吠叫聲,一轉頭便看到他們往一條小徑緩緩而行,毛毛搖著尾巴走在前頭。

我朝他們追過去。一開始我盡力狂奔,想要趕上他們,但後來我慢下腳步,選擇多逗留一會兒。我想漫步在那充滿生氣勃勃的樹木和搖曳花朵的芬芳大地上,於是我閉上眼睛感覺那炫目的薄霧。薄霧倒映著亮光,讓周遭的一切看起來閃爍不已。

我告訴自己只要再待一下就好了,我馬上就會回頭找家人。但當我終於真的回頭望時,我只來得及瞥見他們笑著揮手走過橋的那瞬間,才沒幾秒鐘他們突然都消失了。

我驚慌失措,四處奔走,每個地方都找遍了,但看起來都一樣,是一片溫暖、白色、耀眼、閃爍、美麗、討厭、又沒完沒了的薄霧。於是我跌坐地上,皮膚因為寒冷而刺痛,全身抽搐、哭泣、尖叫、咒罵、哀求、胡說一些我知道自己永遠無法辦到的允諾。

然後我聽到有人說:「艾芙?妳叫艾芙嗎?睜開眼睛看著我。」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人間,回到我滿是傷痕、又濕又痛的身軀。我盯著跟前傾身的男子,凝視著他的黑眼眸,小聲地說:「我是艾芙。」然後再度失去知覺。

神秘的光輪

就在羅賓老師踏進教室的前一秒,我趕緊拉下兜帽、切掉iPod、低頭假裝正在念書,頭抬也不抬地聽他說話:「各位,這位是戴蒙.奧古斯特,他剛從新墨西哥州搬過來。戴蒙,你可以去坐教室後排,艾芙旁邊有個空位。在你拿到自己的書之前,就先跟她一起看吧。」

戴蒙長得帥呆了,就算不抬頭看,我也知道。但當他走向我時,我只是低頭專心看書。我太了解班上其他人了,只要他們能放過我,讓我靜一靜,對我來說就是天大的恩賜。

史黛西亞.米勒就坐在我的前兩排,根據她的內心旁白,戴蒙.奧古斯特一整個就是超級大帥哥。

她最好的朋友雅諾也完全同意。

連雅諾的男朋友奎格也都這麼想。不過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嗨!」戴蒙坐到我旁邊的座位,將我的書包放在地上,砰地發出一聲悶響。

我點點頭,只敢把目光放在他發亮的黑色機車靴。跟綠色地毯上成排的五顏六色的夾腳拖鞋相較之下,那靴子實在是太醒目了,比飛車黨穿的還時髦。

我縮進座位裡,手支著臉頰,眼睛瞪著時鐘,決意對於大家投過來的尖酸眼光和閒言閒語視若無睹。

戴蒙跟我一起修的還不止第一堂英文課,在第六堂的美術課我們又碰面了(還用不著坐在他旁邊或親眼看到他,我就知道了,因為整間教室瀰漫著一股神魂顛倒的氣氛),而且這次他又正好把車停在我的車子旁邊。我知道該來的總是躲不掉了。

「我的媽呀!真的是他!他就在我們旁邊!」邁爾斯高分貝地用如歌般的耳語尖聲地說,彷彿這是他人生最興奮的時刻。「而且看看他的車!閃亮亮的黑色BMW,特暗的黑窗,真炫,實在太炫了!好,我看就這麼辦吧,我先打開我這邊的車門,假裝不小心碰到他的車子,這樣就有藉口跟他講話了。」他轉頭說道,等著我同意。

「不准刮到我的車、他的車、任何人的車。」我搖搖頭,邊拿出車鑰匙。

而當我正要開鎖時,邁爾斯突然拉下我的兜帽、搶了我的眼鏡,然後坐進前座,一邊誇張地比手畫腳,要我快看看他身後的戴蒙。

於是我就照著做了。反正我也逃不了一輩子!於是我深吸口氣望過去。

接下來我看到的景象,讓我頓時無法呼吸、眨眼,身體完全動彈不得。

雖然邁爾斯開始對我揮手,盡其所能地暗示我回到車上,但是我辦不到。儘管我很想趕快恢復正常,因為我很明白現在的行為舉止,完全印證了我就是個怪胎,但我卻無法動彈。不只因為戴蒙的帥氣任誰都無法抵擋,他的烏黑亮髮正好及肩,臉頰邊貼著幾綹鬈髮。而且當他看著我,當他拿掉太陽眼鏡直視著我時,我看到他那又深又黑、似曾相識的雙眸,睫毛濃密得很不真實。還有那嘴唇!他的唇型簡直就是邱比特的弓,看起來香醇誘人。他穿著一身黑,身材高、精瘦結實。

「呃,艾芙?妳醒醒啊!拜託!」邁爾斯轉向戴蒙,緊張地笑著說:「不好意思,我這位朋友有點失態,她平常都是藏在帽子下面,沒見過世面!」

我自己也知道應該要恢復正常。我需要馬上恢復正常!但我就是無法將視線從戴蒙的眼眸移開,而當他嘴角揚起時,他瞳孔的顏色也變得越來越深。

但我會僵住並不是因為他長得帥,完全不是這個原因。我會僵住是因為上至那張動人的臉龐,下至黑色的鞋尖,那之間圍繞著他的地帶── 一片空白。

沒有顏色、沒有氣場、沒有波光舞影的燈光秀。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氣場,每個生物都會從身體散發出旋繞的色彩,一個他們毫不自知、色彩繽紛的能量帶。那並不是什麼危險或嚇人的能量,也完全不具什麼傷害性,只是一種肉眼可見(好吧,至少我看得到)的磁場罷了。

在那起意外之前,我完全不知道這類的事,更別提看得到它。但從我在醫院醒過來的那一刻起,我就開始注意到那些無所不在的色彩。

「妳覺得還好嗎?」那個紅髮護士低頭盯著我,擔心地問道。

「還好。可是為什麼妳全身都是粉紅色的?」我瞇著眼,困惑地看著包圍著她的淡淡光芒。

不需等到經歷完一連串的眼睛測試、腦部掃瞄、心理評估,我便告訴自己,把看到光輪這件事當作自己的秘密比較好。而後我開始聽到別人的思緒、開始靠著接觸就能知道人們的故事,並樂於和我死去的妹妹蕾莉頻繁地見面,我也從不讓別人知道這些。

我猜我已經太習慣這樣過日子,根本忘了其實也有其他的方式。然而當我看到戴蒙時,他那高貴酷車的黑色烤漆在他周圍襯出光暈,除此以外我卻看不見其他的色彩,這樣的景象依稀喚起我過去那些快樂的平凡日子。

我現在寧願放棄這一切,回到過去。

你可能覺得我應該什麼都知道,畢竟我有讀心術。但我不一定看得見一個人的動機,我主要能看見的是事件本身。那看起來像是一連串反映某人一生的圖像,或像幻燈片,也有點像電影預告。不過有時候我看到的,是必須經過解碼後才能了解的符號,類似塔羅牌,或者說像是在去年的文學課中,指定閱讀的《動物農莊》一樣。

但這種能力並不總是可靠,有時我也會完全搞錯,但那些錯誤通常跟我自身的狀況有關,而且有些圖像實際上也不只具有一個意義。有一次我看到一顆從中裂開的大心,誤以為是心碎──直到那個女人因為心臟病發而倒在地上。圖像的意義有時會讓人摸不著頭緒、困惑不已,但圖像是不會說謊的。

總之,就算沒有透視能力,你還是會知道當人們夢想著養兒育女時,他們的圖像通常是一籮筐的粉彩歡樂,而不是一個金髮藍眼、有通靈能力又心事重重的少女。

我也絕對不會讓別人知道,我跟我死去的妹妹幾乎每天都在說話。

◎ 

哈薇就是所謂的「治療團體成癮者」。在我認識她短短的時間裡,她已經參加了無數的戒癮團體。不過話說回來,像她這種苗條身材,像個音樂盒裡的芭蕾舞者,才不是什麼暴食症。她也不是什麼酒鬼、欠債者、賭徒,或其他有的沒的。她不過是被自說自話的父母不斷忽視,逼得她只好盡其所能地到處尋求關愛和認同。

我知道,隱藏在這些骷髏頭、尖刺、死亡搖滾的面具下,她只是個想要被看見、聽見、被疼愛和關注的女孩,而過去的平凡形象並無法讓她得到這些關懷。如果這麼做可以讓她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我又怎麼能去批判她呢?

在我過去的生活裡,我不會和邁爾斯跟哈薇這樣的人混在一起。我是屬於受歡迎的一群,這群人都是可愛、充滿活力、有天賦、聰明、有錢、受歡迎,或者以上皆是的組合。我從不缺席學校舞會、有個叫瑞秋的姊妹淘(也一樣參加了啦啦隊)、還有個男朋友叫布蘭登,他應該是我第六個親過的男孩。雖然我從來不會去欺負我們圈子外的人,但我也不太會去注意他們。那些人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通常把他們當作隱形人。

但是現在,我也成為這些隱形人中的一分子。在瑞秋和布蘭登來醫院探望我的那天起,我就知道了。他們友善而充滿同情,但是內心的想法根本就是另一回事。看到那些插進我身體裡的點滴、我的傷口和瘀青、裹著石膏的四肢,他們完全嚇壞了。他們雖然對於這場意外和我的失去感到難過,但就在竭力不去瞪著我額頭上凹凸不平的紅色傷疤時,他們心裡其實只想趕快離開。

接著,我就看到他們兩個人的氣場旋繞在一起,攪成同樣的暗棕色,於是我心裡便明白他們不會再和我來往,而且會朝彼此越走越近。

因此我來到灣景高中的第一天,就沒有浪費時間去跟史黛西亞和雅諾那幫人進行什麼新手儀式,而是直接找上邁爾斯和哈薇這兩個怪咖,他們問都不問地就接受我成為他們的朋友。雖然我們外表也許看起來很奇怪,但我不知道如果少了他們我該怎麼辦。和他們建立的友誼,是我生活裡少數的美好,讓我再度覺得自己幾乎是個正常的女孩。

這就是我得和戴蒙保持距離的原因。

我不會冒險破壞我和哈薇之間的友誼。

我不能冒險靠得太近。

所以故事是這樣結束的

我不應該繼續下去。我根本沒有權利做這種事。我應該爬出窗外,一路跑回車上,趁一切太遲之前回到我安全寧靜的家。但我腦海裡的聲音催促著我繼續下去,我想既然那聲音都帶我進門了,乾脆繼續照著辦,看它會領我到什麼地方。

我躡手躡腳地走近,冀望著腦海裡的聲音可以多給我一些指示,但我只聽到自己的心跳聲。我將手掌平貼在門上,一推開門看到裡面的景象,忍不住倒吸了口氣。房間整潔而堂皇富麗,簡直就是凡爾賽宮的翻版。

精緻的手織掛氈、古董地毯、水晶吊燈、純金的燭台、厚重的絲質簾子、覆蓋著天鵝絨的長沙發、大理石桌上堆滿了古書。就連牆底的踢腳板和天花板之間,也都掛滿了鑲嵌在金框裡的人物畫,而裡頭的戴蒙則穿著橫跨好幾世紀的衣著。在其中的一張畫裡,他騎著白馬、配著銀色長劍、身上披著他在萬聖節晚上穿的同一件衣服。

我走向那幅畫,仔細看著他肩上的破損,當初他開玩笑地怪罪火炮,然後吃驚地發現那塊破損還真的出現在畫裡。我輕輕觸摸著畫,直到底下的匾額,心中困惑極了,納悶著他到底在設計些什麼精巧的詭異騙局。匾額上刻著一行這樣的小字:

戴蒙.奧古斯特.埃斯波西托,一七七五年

我走到下一張畫前,心跳加快地看著戴蒙這張藍色底的肖像。他一身黑色套裝、面無表情,匾額上則刻著:

戴蒙.奧古斯特 巴布羅.畢卡索繪製於一九○二年

再下一張畫則是一堆看起來質地厚重的漩渦,漩渦隱約浮現著這幾個字:

戴蒙.埃斯波西托 文生.梵谷繪製

一張接著一張,四面牆上都陳列著看似是戴蒙的肖像,全都出於大師之手。

我癱坐在鵝絨躺椅上,視線模糊、兩腳發軟,心裡閃過無數可能的解釋,但每個解釋都一樣荒謬可笑。我抓起離我最近的一本書,翻到扉頁,上面寫著:

敬贈 戴蒙.奧古斯特.埃斯波西托

是威廉.莎士比亞的簽名。

我將書丟在地上,再拿起下一本《咆哮山莊》,這次則是艾蜜莉.勃朗特簽著:

敬贈 戴蒙.奧古斯特

每一本書都是獻給戴蒙.奧古斯特.埃斯波西托,或戴蒙.奧古斯特,或戴蒙。每一位簽名的作者,都作古超過一整個世紀。

我閉上眼睛,專心試著調慢呼吸,但我的心還是狂跳不止,雙手也不斷顫抖。我告訴自己這不過都是些玩笑,而戴蒙不過是個怪異的歷史吹牛大王、古董收藏家、或一個太囂張的膺品畫家。也或許,這些物品都是珍貴的傳家之寶,是那些跟戴蒙同名又長得異常相似的曾曾曾祖父,一代又一代地傳下來的。

但當我又朝著四周張望,背脊忍不住一陣發涼,心裡終於明白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眼前這些絕對不只是古董或傳家寶。這些都是戴蒙的私人物品,他歷年來蒐集的珍藏。

我搖搖晃晃地站起身來,腳步蹣跚地回到走廊,全身顫抖而虛弱,一心只想趕快逃離這個讓人發毛的房間,這個駭人、華麗、擁擠、如陵墓般的房子。我只想躲得越遠越好,而且永遠、永遠也不要再回到這個地方。

當我正走下樓梯的最後一階,我聽到一聲刺耳的慘叫,緊接著長長的低沉呻吟。我想都沒想地便回頭往上跑,循著聲音衝到走廊盡頭、撞進房間。接著我在地上看到了戴蒙,他的衣服被扯破,臉上淌著鮮血,而哈薇就被他壓著,瘋狂地掙扎、哀號。

「艾芙!」他大叫,一邊從地上彈起來緊抓住我不放手,我奮力掙扎、雙腳猛踢、不顧一切地抵抗,一心只想靠近哈薇。

「你對她做了什麼?」我尖叫著問,看一看戴蒙,又望向哈薇,她臉色蒼白、翻著白眼,我知道再不救她就來不及了。

「艾芙,拜託妳停下來。」他說道,他的聲音太篤定也太沉穩了,完全不是一個罪犯應有的神態。

「你究竟對她做了什麼?」我用盡全身的力量尖叫、怒吼,我試著拳打腳踢、又咬又抓,但完全不是他的對手。他就站在那兒,一手抱著我,眉頭皺也不皺地任我踢打在他身上。

「艾芙,拜託,聽我解釋。」他說,一邊躲避我雙腳對他的憤怒攻擊。

我望著哈薇,她身體淌出大量鮮血,表情因為痛苦而扭曲著,於是我才痛心地猛然了解,這就是他不願讓我跟來的原因。

「不!不是這樣的!妳完全搞錯了!沒錯,我是不希望讓妳看到這些,但事情完全不是妳想的那樣。」

他緊緊將我抱起,我就像個布娃娃似地雙腳懸空,儘管我不斷地拳打腳踢,他卻連一滴汗也沒流。

但我完全不在意戴蒙,我甚至不在意自己,我一心只關心著哈薇,她的嘴唇漸漸發青,呼吸也令人驚恐地微弱了下來。

「你對她做了什麼?」我充滿恨意地瞪著他。「你究竟對她做了什麼?你這個怪胎!」

儘管我內心充滿怒火,情緒激動不已,我仍然可以感覺到當他用手碰觸著我的肌膚時,那觸感緩緩帶來的溫暖和酥麻。但我奮力地試著忽略那種感覺,不斷怒吼尖叫、雙腳猛踢,但他動作實在比我快太多了,我完全無法脫身。

「相信我,妳幫不了她。只有我才幫得了她。」

「你不是在幫她,你是在謀殺她!」我尖叫著說。

他搖搖頭看著我,一臉倦容地輕聲回答:「完全不是那樣。」

我繼續試著掙脫,但一點兒用處也沒有,我根本不是他的對手。於是我靜了下來,放鬆全身的力量,放棄地閉上眼睛。

心想著:所以故事就是這樣結束的。所以我就是這樣送命的。

當他手稍微鬆開,我馬上用盡全力向他狠狠踢了一腳,我的靴子正中目標。趁他鬆手時我馬上跳到地上。

我衝向哈薇,努力在她布滿鮮血的手腕上尋找脈搏的跳動,我盯著那怪異刺青正中央的兩個小洞,求她繼續呼吸,求她一定要撐下去。

當我正要拿起手機叫救護車時,戴蒙從我後頭逼近,一把從我手中搶過手機說道:「我原本希望可以不用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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