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形象 Image of Love

大部分的例子裡,大部分的人們,對愛的印象,其實大部分都是不真實的。

我的意思是說,人們愛上的並不是對象本身,而是愛上他們自己對對象本身所產生的想像。

就是你看見一個薩克斯風樂手在演奏,突然,你覺得你愛上他了……,問你為什麼?你超開心地回答:「他好帥!嘴巴好靈活……,他一定是個很浪漫的男人……,我想看他在我房間吹奏的樣子……,他應該喜歡喝點小酒而且……抽雪茄?!太帥了……。」

其實,這整段敘述只有那個「我想看他在我房間吹奏的樣子」是以祈求句的許願方式陳述,故為主觀亦無差。但其他所有的敘述,其實都是你那「想當然爾」的不客觀邏輯自己構想出來的。

例一,他一定是個很浪漫的男人。這便是自己往好的、非常正面的地方去聯想。

因為,很多我認識的樂手老師其實累到沒辦法顧慮生活情趣,有時更為生活奔波,哪有閒情逸致來浪漫?

例二,他應該喜歡……抽雪茄?這一整段都有問題。

從哪裡判斷這位樂手喝酒、抽雪茄?全是自己的想像。

有沒有可能這位樂手對菸過敏,無不良嗜好,而且吃素還過著節能減碳的生活?

所以,當我們愛上某人的形象(image)時,我們愛上的,其實是我們自己突然被荷爾蒙籠罩而發浪之大腦不受控症候群(N2MKSSH),翻作台語便是恁奈不去死死好症候群。

而這可怕的N2MKSSH,短則數月,長則幾年,都會不斷干擾正常大腦的運作,突然使之當機,而後產生各種幻覺來自我催眠並深信不移。

要能從這症狀中好轉醒來,承認自己愛上的並不是當初「看見」他的那樣,實在需要健康的體魄、自知的勇氣和一點點機緣。

如此一來,所有的愛情都是盲目的?莎士比亞說對了!

所以為什麼相愛容易相處難!所以為什麼兩二人在一起久了一定會情淡,都有了答案。

因為,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和精神去愛一個根本不是我們想像的人;日後驚醒、掀開面紗一看,說不定,還正是我們最討厭的類型?難怪很多夫妻到最後會想殺了對方。

但戀愛的最美便是那初期曖昧不明時,一切都未知、一切都朦朧、有點故作鎮定,卻又興奮難耐,整夜讓自己睡不著的,不是真正的他的一切,而是那副因荷爾蒙強烈暈染的對他的想像。

所以,我們都愛上幻想、愛上猜測,愛上那個不真實的他。

原來,這就是愛的印象。

那麼,愛原來是那麼可笑、荒謬甚至精神錯亂不可理喻的行為?

或許,我們仍然有些能維持這場愛情的理性說法;比如說,他微笑的樣子很可愛、她身上的氣味很好聞、我們倆喜歡同樣的作家、他也喜歡Bali……等。

所以,別沮喪,愛上對方仍有些理性的原因。只是,比例較少。

愛不需要太理智,愛需要瘋狂的失控,只是,後果請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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