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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輩子的戀愛
草莓圖騰 著
定價290
元/會員79折229元
這是草莓的第一次,
也可能是最後一次!
是誰,讓草莓一見傾心,
為愛追到法國去?
是誰,讓草莓愛到深處,
開口先說我愛你?
是誰,讓草莓打翻醋罈,
歇斯底里殺紅眼?
是誰,讓草莓相信愛情,
為了承諾撩落去?
「十年過去,我仍然熱愛老
法一如當初,他的吻永遠令
我心跳急促、膝蓋發軟,很
想把他撲倒。」
草莓親手挑選!
曼谷空運來台的愛戀小物:
歐洲最夯、最浪漫的愛情信物
── 愛情鵝卵石
草莓這樣示愛,你也可以!
加附草莓與老法愛的小語,
為你的戀愛加持。
(贈品已全數送完成)
成年女人。老法的愛妻,四個小孩的媽媽。(哈,騙你的,還是三個,看你注意力有無集中而已)略識之無,不算知識份子。兼營家庭手工業,寫字當說書人。
討厭鄉愿。對每個人都溫柔,等於對自己愛惜的人冷淡。
心臟很強。情願聽毫無修飾的實話,也不喜歡糖衣包裝過的客氣說法。
興趣太多。幸好不至於玩物喪志(我無物可玩,無志可喪)對任何沒嘗試過的活動都有好奇心。
寫過幾本書:《那簡直不能叫做愛》、《草莓的青春圖騰》、《我不是好女生》、《午夜廚房》
推薦序 張妙如
推薦序 酪梨壽司
推薦序 老法
自序
1. 一吻吻到一隻青蛙
2. 藍眼睛的陌生男子
3. 晨光之中抵達巴黎
4. 法國早餐非常芝士
5. 情婦城堡畫家廣場
6. 康涅克的兔子大餐
7. 敞篷車前進西班牙
8. 西班牙式的歡迎會
9. 誰先說愛你就輸了
10. 盲眼蝙蝠跟日全蝕
11. 細雨霏霏的聖母院
12. 露天茶座是必修課
13. 香榭麗舍與凱旋門
14. 愛菲爾鐵塔下吻別
15. 綠眼睛的妒忌妖精
16. 想念的時候你不在
17. 一場玫瑰色的戰爭(上)
18. 一場玫瑰色的戰爭(下)
19. 朋友以上戀人未滿
20. ANOTHER TIME, ANOTHER LIFE(上)
21. ANOTHER TIME, ANOTHER LIFE(下)
22. 七零八落的求婚記
23. 一個人出發去結婚
24. 派里斯王子的蘋果
後記
只有幸福的人,才會嚮往大風大浪的曲折人生;太早就有故事的人,背負的命運多半是坎坷的。
草莓圖騰就是一個太早有故事的人。
草莓的青春圖騰
定價240元 /
會員優惠192元
那些教會我愛與放手的人,我永遠不會忘記,也不想忘記!
台大「愛情社會學」教授
孫中興:一口氣看完後,我震撼到不知所措。驀然回首,驚覺青春逼人!
作家導演 李鼎:一個導演最害怕看到這本書,因為馬上就想拍!
那簡直不能叫做愛
定價250元 /
會員優惠200 元
如果羅密歐與茱麗葉能多活二十年,這個經典愛情劇會如何發展?
愛的能力不是天生的,很多說愛的人,剝開愛的包裝,剩下的只有欲望。
你生命中經歷過的愛情,真的是愛嗎?還是……
人氣部落主 酪梨壽司、個人意見、索尼(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就醬(就醬的營養午餐)& 美食專欄作者 謝忠道 用力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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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草莓
♥
貞潔自誓並不是我的座右銘。
♥ 我不相信愛情,我不相信永遠,我喜歡「輕」一點的感情。
♥
我比較喜歡當人家心目中的女神,把男人踩在底下,接受他的奉獻、包容、體諒、
愛護。讓他吻我的腳背,是他一輩子的榮幸;肯踐踏他,讓他到八十歲都還感激涕零。
♥
婚姻是給女人找倒楣的枷銷,承諾根本是拿來打破用的,白紙黑字法律合約都不
能使人遵守,戀人的盟誓更是免洗餐具,只可以當時用用,不用奢望保留……
♥ 在一起的時候,盡情享受彼此的陪伴。不在一起的時候,各行其是,互不管束。
發現真愛後的草莓
♥
Wish you were here. I do. I really do.
以我的整個心,靈魂,我整個的存在,我希望他在我身邊。

酪梨壽司
那回見面,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有草莓和老法的互動。夫妻兩人都是反應機敏、口齒伶俐的聰明人,有聊不完的話題,不介意在朋友面前大開對方玩笑,但奚落中又帶著甜蜜,熱絡而不肉麻,這種互動若非感情深厚心靈相同,是絕對裝不來的。「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童話故事每個人都聽過,這卻是我第一次從經過時間考驗的真人實例中,證實原來一見鍾情不只存在於電影小說裡,婚姻不等於愛情的墳墓,靈魂和肉體不一定只能二選一。
張妙如
內心只有隨她文風呼應出一個觀感:本位主義的賤人。但是這賤人,賤得十分讓人拍案叫絕,她說的自身故事往往令人又愛又恨,上一秒她自己還在痛恨蘇絲黃,下一秒她已經確認了自己的無國界真愛;上一秒她還在武力擊退外籍蒼蠅的糾纏,下一秒她已經柔情地和一位法國男子熱吻……
她的愛,十分扭曲卻又坦白。
闔上最後一章,我想我了了一樁心願──
還有什麼比這更能解釋,真愛於她的價值?
..............................................其實她們說了更多

我並不是一個好女友,一向都不是。很少對誰忠貞不貳,總是很自由的在男人跟男人之間游走穿梭,新鮮感一消褪,就向外尋求發展,劈腿反而是常態,不是特例。
跟不同的人去相同的地方,也不是沒有發生過,但是跟老法在墾丁的時候,我卻深刻的覺得「物是人非」。景物相同,感覺卻全變了,也許是我自己變過了?
把老法帶到一個很少人知道的隱敝海灘,坐下來,在黑暗中看海浪吞吐。滿天星光,燦爛沉重的壓下來,幾乎像是伸手就可以觸及。月光溫柔的在海面上畫出一條一條銀色的蜿蜒波紋,我看著閃爍著千萬個銀色鱗片的海洋,想起《碧海藍天》那部電影。
人跟人之間是講緣分的,有些人跟你彷彿宿仇,一見面,還不相熟已經討厭;也有些人一見如故,什麼都不認識,卻異常的親切熟稔。
老法是後者。照理說,他離我的世界幾乎有幾個光年那麼遙遠。歐洲?法國?好像新浪潮電影,還是林青霞家的客廳一樣,跟我完全搭不上關係嘛!
可是說起來,我們看的卡通都是無敵鐵金剛、小叮噹,雖然他看的是法文版,哼起歌曲的旋律又是相同的。
他肯定是個陌生人,可是不知道爲什麼,我卻覺得無比親切熟悉。
看著老法的藍眼睛,黑暗中看不清楚顏色,只覺得閃閃爍爍,好像滿天的星星都掉進去,我也跟著墜落其中。
那樣的暈眩,不知道是因為海浪、啤酒,還是他的親吻。直到一隻小小的螃蟹經過,騷擾了一下我赤裸著的腳趾頭,我笑著跳起來,拍打著身上的沙。
在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這個藍眼睛的陌生男子,其實不是自由身。老法女朋友在台中,那個週末他本來跟她有約,老法甚至於沒有打電話去取消約會(混蛋)。
在墾丁度過一個熱情纏綿的週末,但是到了星期一,大家都要回到工作崗位,我們親吻告別,祝福彼此有美好的一日、一週、人生,沒有做出任何承諾跟約定。假期是很美妙的,可是天曉得我們是否還會再見。
約會終於結束,老法啟程到台中公幹。後來我才知道,他當天工作完畢,就去跟那個女孩子分手。而且老法還不是一個人去的,台灣的同事跟在身邊,他很斯文、很客氣、很友善的告訴她,他在台灣的工作已經完全結束,以後不會再到台灣來(這是鬼話),感謝她給他一段美好的記憶,祝福她找到真正值得她的伴侶,有個幸福光明的未來。
那是個寂寞的星期,我如常的上班下班,去菜市場吃喜歡的台灣小吃,跟老朋友見面,跟新朋友出去玩,如果我願意,可以約會的對象大把,拿著號碼牌在那裡排隊。我如常的說笑,毫不認真的調情,可是我的心情始終悶悶的,提不起勁來。
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我想念老法。雖然他幾乎每天都會打電話給我,說幾句閒話,可是理智上我卻認為是該抽身而退的時候。知道什麼時候下台是很重要的,而把情緒寄託在電話的彼端,是太淒涼的事情。
何況這個人已經回歐洲,國際電話費用我負擔不起,他的電話慢慢的就會越來越稀疏,問候越來越空泛,間隔距離越來越長……我轉學的次數很多,「離開」的經驗也不少,知道什麼叫「人在,人情在」,跟漸行漸遠漸無書。那是非常無可奈何的友誼自然死亡,拿到感情上來運用,感覺只有更加憂傷。
老法是星期三回法國的,我知道,他打電話來說了再見。然後他到法國,然後他回家了,然後他拎著麻布袋去大眾洗衣場洗衣服。我知道他週末要回他母親家,也知道他很懶得弄飯吃,煮熟義大利麵條加上番茄醬就吃(嗄?他敢說他是美食大國的國民喔?)。
老法幾乎每天都打電話來,報告當日行蹤,說幾句不相關的閒話。並不是熱情如火的我愛你、我想念你那種電話,而是小學生寫日記那樣的:「親愛的日記,我今天早上七點鐘起床,七點半喝了牛奶咖啡,吃麵包夾起司當早餐,八點半去上班……」式的流水帳報告。
所謂的「馴養」,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吧?小王子說的。每天固定什麼時間來,於是一到那個時間之前,我便會側耳傾聽你的腳步。理智上我完全清醒,警告自己這只是電話,不代表什麼。感情上我卻無可救藥,暗自期待著電話鈴響起。
第二個星期電話就疏落了。我並沒有太大的失望,反而覺得這樣也好,印證了事情反正是會這樣發展的。先知雖然不是愉快的感受,但是知道結束了不必再守候,其實也是一種慈悲。
星期六又接到他的電話,問我在幹什麼。
「沒什麼,在洗衣服。」我雙手沾滿肥皂泡沫,用耳朵跟肩膀夾著手機免得掉進洗臉盆裡。
「要不要一起喝杯啤酒?」老法問。
「哈哈,很好笑。」我乾笑兩聲,並不覺得有什麼幽默的。「你在法國喝啤酒,我在台灣喝台啤,這樣也不等於『一起喝酒』好不好?」
「這樣啊?那,要去M酒吧喝才算數嗎?」
我不想接腔,微微的有點慍怒起來。他媽的,吃什麼豆腐?做不到的事情不要在哪裡講好玩的好嗎?
「好啊,你要是來台灣我就跟你去M酒吧喝啤酒,還請你喝一杯。」我意興闌珊的回答。
「真小氣,才一杯?」
就在這時候,我注意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遠處有消防車經過的聲音,我在電話裡面也聽到了。不會這麼巧吧?「咦你在哪裡?」
「窗戶打開。」老法站在我住處樓下,一面講電話一面揮手。
我跳起來,打開門,衝下樓,不顧附近鄰居滿臉看好戲的神情,歡呼一聲跳到他身上,像無尾熊纏在尤加利樹上。
這個人瘋了。星期三去台中,星期六回法國,星期一去上班的時候逼他老闆讓他休假,結束手上必須的工作,兩星期後,又踏上法國航空,飛十二個小時,回台灣來找我喝啤酒。
於是我提前辭職,接下來的幾天,跟老法寸步不離。
....................................................一發不可收拾的說了整本

遇見草莓改變了我。
以前,我是個好奇的單身漢,只要今天過得去,明天的煩惱明天再操心。於是生活中各種事件紛至沓來,它們經常令人愉快,不過,缺乏遠景,曇花一現,也不太重要。
我們的相遇是一個巧合,或更該說,是許多事件造成良機促使我們相逢,我在最恰當的時刻,出現在最恰當的地方,但沒料到,我接下來的行動將造成多大的影響。就在這個當口,一切改變了。我所說的,我所做的,都會被另一個人感受到,我也很在乎。就這樣,我們有了情感。從此以後,
我所做的應該對她很重要。她應該感受到,我每一個行動都會讓我們更親
密。沒有她,日子變得空虛,於是我竭盡所能,讓我們再度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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